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位女巨贪被送上刑场。由于贪污的数量巨大,还曾一度轰动全国。这位女贪官的行为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为行为恶劣,她也受到不少的批判与指责。

在被告发之前,她一度逍遥法外,公开过着极为奢靡的生活,这是当时人们所羡慕不来的,但正义总有一天会战胜邪恶,以不法之财过上富裕生活的人,终有一天会得到法律的制裁。就在1977年,这位女贪官汤兰英被法院宣判死刑,并于当年七月份在如东县中学的操场上将其正法。

01巨贪汤兰英被送上刑场

在那一天,操场上围满了人,人们摩肩接踵,赶着来看这位罪大恶极的恶人被处死的那一刻。在行刑开始之前,会场上挤满了人,人们有序地站着,他们将目光都锁定在即将上场的主角身上。汤兰英的一双手被死死地绑在背后,和古装剧里犯人登场的情形差不多。汤兰英的胸前挂着一个牌子,这是每一个死刑犯都会有的标签。是用来标注她们罪状用的。汤兰英的牌子上,清清楚楚地写了几个大字——贪污盗窃犯汤兰英。

当汤兰英来到行刑地点时,她流下了一滴眼泪。不知这是她的悔过之泪,还是因为害怕死亡而留下的害怕之泪。随后,一声枪响,汤兰英就此趴在草地上,正脸朝下,身体直挺挺地躺着,她已经死了。

02 汤兰英奢靡的生活

回顾汤兰英的一生,在落网之前,过得别提有多精彩。汤兰英是马塘信用社的一位会计。因为职务之便,她开始自己的贪污之旅。甚至,她还将信用社当作自己家的提款机。

有一次,汤兰英遇上个急需用钱的家庭,或许是因为求助无门,所以找到汤兰英。汤兰英也没多想,就自作主张,开了信用社的库存,将里面的钱取了一些出来送给他们。

在受助者看来,汤兰英的这些做法确实是借了一时之需,但是站在正义的角度,汤兰英的行为是有违法律的。除了这一行为,汤兰英还趁职务之便贪了不少钱,他将信用社的库存放在家里,自己想要用钱的时候,就直接去取。因为有了充足的资金来源,所以汤兰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汤兰英是一位极会享受生活的人。每天除了大鱼大肉以外,还要精心打扮自己。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手里握着巨款的汤兰英呢。据说每个月汤兰英都会到美发店三次,去洗头发,让理发师保养自己的头发。

这种生活待遇在很多人都还食不果腹的年代,别提多幸福了。除此之外,汤兰英还是一位衣服控。他喜欢衬衫,在她的衣橱里,就有二十几套的衬衫。这些衣服可不是摆设,因为汤兰英每天都要换好几套衣服,早上穿一件,到下午就要穿另外一件。

03汤兰英贪了多少钱

如此奢靡浪费的汤兰英,究竟拿了信用社多少钱财呢?1975年,汤兰英东窗事发,在案发前,工作人员查了一下信用社的所有账目,结果发现整个信用社的存款就只剩下九千多元。而且,这九千多元还是汤兰英为了暂时弥补空缺,靠着关系从其他地方暂时挪过来顶替着的。由此可见,汤兰英是把整个信用社给吃穿了。

案发之后,汤兰英的贪污数目也被公布于众,从她进入到信用社用作到案发这十年的时间里,汤兰英一共贪污了四万多元。不过,按照她一贯的生活作风,这四万多元估计在已经全都进了她的肚子里,出不来了吧。汤兰英的这一行为也因此引起公愤,当她被送上刑场的那一刻,人们都来看她落得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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