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黑龙江省司法厅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夯实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基础建设,顺利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为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面发展,黑龙江省各市(地)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打造集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职能于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力量,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快速推进。目前,黑龙江省建成实体平台1359个,其中,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含新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由48个上升为12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由312个上升为1221个;村居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黑龙江省年均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达94.6万余件。

黑龙江省司法厅整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成覆盖全省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为一体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群众只需拨打一个电话,就能轻松享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升级以来,黑龙江省共解答法律咨询近10万人(次)。

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建设定位,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打造集法律咨询、服务预约、在线办理、在线管理、服务监控、数据解读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目前,网络平台累计访问量627万人次,注册用户2231人,总咨询量1693次,在线留言咨询336次,总体满意率达到99.7%。

2019年,黑龙江省司法厅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三网融合建设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工作,不断推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网络平台的基础性、支撑性、综合性和枢纽作用。2020年8月,下发《关于选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试点单位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的通知》《关于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试点范围的通知》,在黑龙江省13个市(地)52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期间,组织3次系统操作培训,培训人员300余人次,建立试点应用账号249个,累计受理工单量910件,累计受理解答工作人员反馈的问题22条。

黑龙江省“三台融合”建设集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职能为一体,含监管平台、数据汇聚平台、业务转换平台等支撑体系,能够有效对网络、热线、实体平台的咨询、预约等业务数据进行管理,实现数据汇聚、业务协同等功能,改变以往传统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打造全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群众一次办理、生成档案、三台互查,全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库,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数据的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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