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張衛健謝霆鋒可能一些年輕網友認爲他們是不錯的演員,雖然人氣不及現在的流量明星,但也算是在當今娛樂圈裏的“老戲骨”了。

可就在他們當年還是“流量明星”的時候,他們卻對當時的老戲骨大打出手,最後還鬧成了一場轟動內地娛樂圈的大事件,也被很多人稱爲是“小白龍事件”。

之所以這麼叫是因爲被打的一方就是在《西遊記》中飾演小白龍的演員王伯昭。

對於這個演員可能很多人連名字都沒聽過,但這也不足爲怪,在流量明星的面前,真正有演技的演員本來就沒有多少曝光量,更何況王伯昭還是20多年前的好演員。

當年他在拍《西遊記》的時候就已經是全組的大咖,比起孫悟空、唐僧這些主角的飾演者拿得片酬還要高,在別人普遍拿幾塊錢的片酬時,王伯昭的開價是一集500塊,這在當時可以稱得上是“天價片酬”了。

可即便如此,楊潔導演還是痛快答應,而王伯昭在參演最後事實上也沒有真的拿這些錢。他當初提出如此“過分”的要求,其實也是想拒絕邀請,畢竟他已經是有很高人氣的演員,在到《西遊記》裏演幾集配角多少有些不太舒服。

就是這樣一位演員,卻在後來與謝霆鋒張衛健合作《小魚兒與花無缺》被打傷住院,當時他們拍的那場戲是王伯昭演江別鶴屍體,小魚兒和花無缺看到殺父仇人,就上去狠揍,也就是“鞭屍”。當時王伯昭爲了拍攝效果在沒有喊停前一直猶如死屍,可謝霆鋒張衛健卻拳打腳踢,根本不像拍戲。因此拍完這段,王伯昭就住院了。

之後事情鬧上了法庭,因爲兩方正好是港臺與內地的演員因此在當時的娛樂圈裏引起了不少的轟動,很多內地明星都聯名聲援王伯昭。

與此同時,也有兩條消息稱謝霆鋒張衛健打人事出有因:

有一條說是在前一天,王伯昭與一位香港化妝師有衝突,當時有一個吊燈在修理,王伯昭在一旁等候,他想在一個椅子上坐下休息,可有人說這椅子不能坐,是香港化妝師的。一來二去塑料椅子被弄壞,雙方還差點動手。

還有一條傳言說是王伯昭在片場調戲女工作人員,謝霆鋒張衛健才借戲大打出手。

不過,在後來的情況來看,第一條多少有些可能,第二條卻有很多故意引導的成分。

這一事件表面上是謝霆鋒張衛健打了王伯昭,其實也是當年港臺演員與內地演員衝突的縮影,就像周杰與林心如的事情差不多。但這次事件最後是有公斷的。

最終法院判決書認定:現有證據表明,劇本只要求張、謝分別扮演的角色表演打王伯昭扮演的角色(屍體),而不是要求將演員致傷。在正式拍攝前演員之間就打擊強度進行了演示。但在拍攝過程中張衛健、謝霆鋒未按演示強度擊打王伯昭,造成王伯昭“輕微傷(上限)”,應認定二被告有重大過失。王伯昭一直認爲張、謝二人是蓄謀“借戲傷人”。對此法院認爲依據不足,不予支持。

由於王伯昭沒按時向法庭提交任何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的證據,慈文公司已做出近兩萬元的賠付,張、謝已在媒體上兩次刊登《致歉聲明》,法院駁回王提出的100萬元經濟損失和3萬元精神損失以及道歉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原被告各承擔一半。

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從判決內容來看,看似是各打50大板,但細心的網友也會發現,從這之後,很少再發生此類事件,另外我們生活中的影視作品也開始以內地製作爲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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