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國際電力股份(01071)發佈公告,該公司建議與中國華電訂立建議燃料、設備及服務採購(供應)框架協議,以續訂現有燃料、設備及服務採購(供應)框架協議項下的相關持續關連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爲期3年。

此外,該公司與中國華電訂立建議貸款框架協議,以續訂現有貸款框架協議項下的相關持續關連交易,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爲期3年。

公告稱,集團及中國華電的煤礦位於不同地區,可以互相供應煤炭,從而降低採購煤炭的整體成本。此外,集團的一間附屬公司主要從事煤炭貿易服務,通過該平臺的大規模採購及銷售,集團可以增強其在煤炭採購過程中的議價能力,從而降低集團採購煤炭的整體成本。

中國華電與本集團互相提供有關服務,可以更有效地分配勞動力(一般屬維修性質的相關服務需時可能不同)。鑑於集團與中國華電的長期關係,公司認爲與中國華電續訂建議燃料、設備及服務採購(供應)框架協議實屬有利,因該等交易促進了集團主營業務及裝機規模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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