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趙立波

順治七年,公元1650的年12月,清朝最具影響力的攝政王多爾袞因狩獵墜馬受傷,一個月後在河北灤平縣附近去世,年僅三十九歲。十四歲的少年福臨,雖然此前已經舉行過兩次即位大典,卻更多隻是象徵意義的一個人物,因爲年幼,所有的權力都交給叔父多爾袞處理,這個攝政王纔是清朝入關後的絕對權威人物。命運彷彿對福臨格外慷慨,在多爾袞三十九歲的英年猝然離世,讓福臨順利逐漸接掌權力,雖然年齡不是很大,在此之前,這個成長於宮廷刀光劍影的環境下的他早已體會了權力爭奪的步步驚心。

在登基不久成了順治帝后,這個小皇帝就迫不及待地對議政王大臣下發諭旨:“國家政務,悉以奏朕”,一個悉字,強烈表達了這個少年天子急切抓住所有權力的迫切心情。這場親政大典辦的相當隆重,福臨成了清朝入關以來第一位名正言順的皇帝,當時端坐在太和殿的福臨,接受諸王羣臣的上表慶賀,順治精神風貌都非常不錯,朝鮮使臣形容說:“清主年今十四,而坐殿上指揮諸將,傍若無人。”這種舉止投足的穩重處處顯示這位大清帝國主人雖然掩飾不住青春稚嫩卻也多了一層穩重和精彩。

在順治帝下詔給多爾袞最高身後哀榮的一個月後,多爾袞的身後命運急轉直下,在正式宣佈多爾袞的十四條罪狀,取消一切封典,挖墓掘屍,至此完成大清一統基業的關鍵人物多爾袞徹底被全面否定。

其實,迅速發起多爾袞死後遭到清算既是突發的重大事件的背後也是人之常情的自然之事。因爲,多爾袞對順治的傷害是深刻的,這種矛盾無法化解,隨着形勢變化,清算自然成爲必然。

在收集已經死去的多爾袞十一條“大罪”後,順治正式下達他人生中第一條最重大的旨意:“謹告天地、太廟、涉及、將伊(多爾袞)母子並妻所得封典,悉行追奪。”同時對多爾袞進行最殘酷懲罰,當時的一位西洋傳教士還原了這個場面:“命令毀掉阿瑪王華麗的陵墓,掘出屍體”、“用棍子打,又用鞭子抽,最後砍掉腦袋暴屍示衆,他的雄偉壯麗的陵墓也化爲塵土”(《韃靼戰紀》)。緊接着,順治又對在朝的多爾袞等餘黨進行清算,大學士剛林和祁充格均被這個新皇帝判處死刑,沒收家產,妻子爲奴。包括吏部尚書譚泰被順治也下發旨意:“譚泰着即正法,籍沒家產,其子孫從寬免死”,多爾袞心腹冷僧機被“姑從寬免死爲民”,面對一道道氣勢洶洶的旨意,所有人才強烈感到,這個新皇帝雖然年輕,但其殺伐決斷儼然成了清朝最強勢的人。

直到第二年,順治福臨纔對接連發起的懲治風暴進行了解釋:“其所行事蹟,朕雖明知,猶望伊等自知己罪,翻然改過,盡心竭力以事朕,是以姑置不發。”、“豈意伊等不改前輒,輕藐朕躬,擾亂國政,朕實不能再爲寬宥”(《順治朝實錄》)。

整個意思就是,我們處理的人並非受到隱瞞,而是想給一次改過機會,最後處理也是因爲他們輕視自己,讓所有人知道,這個新皇帝絕非軟弱可欺。曾經叱吒風雲的多爾袞和其餘黨在十四歲的順治幾道連篇諭旨中灰飛煙滅,顯示出他大權在握和成熟的政治手腕。

在下發了“以後一應奏章,悉進朕躬,不必啓和碩鄭親王”的諭旨後,年輕的皇帝將所有權力收歸己有。除了掀起懲治風暴外,順治帝開始了內政處理,年輕的帝國在一個青春年少的當家人的帶動下顯得頗爲朝氣。這個年輕的皇帝首先在內政處理上顯示出相當不錯的水平。

首先大興節儉之風,省去繁文縟節。早在未親政之前,順治就下達幾道命令,如在設計親政大典要舉行隆重慶祝時,他命令不要添加沒用的新物件,命鹵簿照舊陳設,但免鳴鞭,鳴鼓鍾,“樂設而不作”,同時叫戶部停止江南三處織造的催督人員,停止陝西的蟒衣織造、皮貨買辦以及山東燒磚,以此可以節省費用,同時減少對地方的騷擾,在親政後多次要求官員爲政“政在養民”的總體方針。

第二精兵簡政,節省不必要財政支出。他以身作則從宮中節省,下令停止各地進貢,如陝西進貢的柑子、江南進貢的橘子等等,一切不必要的工程和修理寺廟的事情均被順治叫停,同時減少宮中和王府的御用人員。除此之外他下令裁撤冗兵、冗官、冗費,最後在山東登萊、宣府、江寧、杭州、西安等地裁去了一些巡撫和高級滿漢軍官,加上所用軍隊草料、口糧,和人員餉銀,一下節省了大量財政支出。以陝西總督孟喬芳爲例當年就裁兵一萬二千名,一年就節省下三十一萬兩的軍餉。新皇帝對此總結說:“國家錢糧,每歲大半皆措兵餉”的情況得到了明顯改善。另外戶部、禮部、工部等人員一次減少三百九十餘人,除了必要人員外,其餘均被裁撤。

第三財政造血,不走投機取巧。除了開源節流,裁撤各部外,順治在如何給財政增收着手設計了許多辦法,有趣的是,在他親政之初就有官員建議將前明開封周王室的寶藏“盡淪於巨浸”,可以進行打撈,同時將李自成的大量金銀和張獻忠的寶藏更是“鉅萬銀兩、珠寶,埋沉於成都錦江”,如果找到“搜盡天下遺銀,以資兵餉”,如果順利推進這將是天上掉下的鉅款,但新皇帝順治斷然否決這一想法,他認爲這不是帝王做的事:“帝王生財之道,在於節用愛民,掘地求金,亙古未有。”但從這點來看順治的政治管理智慧。

此後順治加大對農業水利建設和屯田發展生息措施,頒佈了《賦役全書》使得賦稅走上制度化規範,“希望小民遵照執行,便於輸將,官吏奉此章程,罔敢苛斂”在順治的大力推進下,從登基之初國庫存銀二十多萬兩,京城的官員薪俸就要支付六十多萬兩,根本發不出工資,兩年後戶部上報存銀已經二百六十多萬兩,創造了清朝入關以來第一次國庫有存銀的最好水平。除了維護財政增長外,順治爲了進一步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他又大力地在地方開展消除惡霸勢力活動,對此他說:“朕似各處土寇,本皆吾民,或爲飢寒所迫,或爲貪酷官吏所驅,年來屢經撲剿,蕩平無期,皆因管並將領縱令所部殺良冒功,因而利其婦女,貪其財帛,朕賊未必剿殺,良民先受荼毒,朕甚痛之。”順治能夠看清地方動亂的真實原因,最後他決定要徹底肅清真正匪患,並要求地方督撫不能戕害良民,“如地方官仍蹈故輒,縱賊害民,着該督撫指名參奏,治以重罪。如該督撫徇情隱庇,經部臣參奏,定行一併治罪”(《順治朝實錄》)。

在順治的帶動下,清朝地方匪患得以肅清,統治環境漸趨安穩,同時掀起嚴懲貪官的風暴。順治八年(1651)閏二月初七,對吏部下發諭旨說:“邇來有司貪污成習,皆因總督、巡撫不能倡率,日甚一日。國家綱紀,首重廉吏,若任意妄爲,不死愛養百姓,致令失所,殊違朕心。”兩天後他又找吏部官員談話:“邇來吏治,不肖者剝刻民財,營求升轉,不顧地方殘荒,民生疾苦。”同月底,順治給督察員下發諭旨,詳細討論如何肅清貪污,認爲“朝廷治國安民,首在嚴懲貪官”,並且明確在大赦天下的詔書中說,凡是貪污入獄者“遇赦不宥”,就是貪官不在大赦之內,堪稱真正意義上的對腐敗“零容忍”,同時誅殺了大批貪官污吏,敢於痛下殺手,是真正意義上的反腐敗,而不是爲了博取名聲,做做樣子,雷聲大,雨點稀,成爲歷史笑柄。

兩年後,順治還是認爲反貪成效並不明顯,於是打算用重罰來遏制蔓延。在順治十二年(1655)的十一月下發指令:“嗣後內外大小官員,凡受贓至十兩以上者,除依律定罪外,不分枉法不枉法,俱籍沒其家產入官,着爲例。”此後順治成了清朝貪官的噩夢,從順治半年到十七年,辦理的大小貪案,至少五六十件,平均每年五六件,尤其在順治半年與十二年呈最高水平,貪官從總督、巡撫、布政使、巡按、道員、知縣、刑部司官、御史、總兵官、侍衛幾乎遍及清朝所有官員級別,在順治的帶動下辦了當時最震動的“一督八撫”案,即漕運總督和八位地方巡撫大案,這些高官或死或丟官,佔了當時全國巡撫人數的一半,可見順治處理貪污的堅強意志。如果不是天不假年,順治能夠不中天花病死,他將成爲清朝入關以來第一位最有作爲的一代政治家,帶着巨大的歷史遺憾,順治最終以撲朔迷離的身影倉促告別了歷史舞臺。

二、順治學業先天不足,後天惡補,爲學習曾努力到吐血的程度。

順治十六年,年輕的順治福臨高僧木陳忞聊起了過去的學業經歷。

福臨不無遺憾地感嘆說:“朕極不幸,五歲時先太宗早已晏駕,皇太后生朕一身,又極嬌養,無人教訓,坐此失學,年至十四,九王(多爾袞)薨,方始親政,閱諸臣奏章,茫然不解。”

福臨在繼位之初,地位相當敏感,在多爾袞與濟爾哈朗兩位攝政王的掌控下,能否順利長大成人都是一個問題。督察院長官滿達海等人上書,建議多爾袞對福臨進行教育培養:“今皇上聰明天縱,年尚幼衝,若不及時勤學,則古今興廢之道,無由而知,宜慎選博學明經之端人正士,置諸左右,朝夕講論,以資啓沃”多爾袞雖然未明確反對,卻敷衍說:“上(福臨)方衝幼,尚需遲一二年。”

順治元年(1644),小皇帝福臨同多爾袞一道入京。沒幾天,戶科給事中郝傑又上疏爲福臨開設經筵“擇端雅儒臣,日譯進《大學》衍義及《尚書》典謨數條”以讓福臨接受正規教育。多爾袞再次以順治名義降旨說:“請開經筵……有裨新政,俟次第舉行。”就是百般拖延,不讓福臨讀書。有誰想到,名義上的清朝皇帝,卻連基本的“入學”問題都解決不了。

第二年,大學士馮銓、洪承疇等有奏請順治讀書,認爲自古帝王“必以修德勤學爲首務”,而且“必習漢文曉漢語,始上意得達,而下情易通。”多爾袞對他們的奏章不予理睬,以此可知,多爾袞對福臨教育拖着不辦掩藏着最終取而代之的目的。福臨九歲那年,三十多歲的多爾袞猝然死亡,讓福臨脫離了多爾袞的掌控,開始獲得了學習的權力。從十四歲親政開始,順治還在惡補小時“失學”造成的學業荒廢,僧人木陳忞形容順治這段努力讀書場景:“由是發奮讀書,每晨牌至午理軍國大事外,即讀至晚,然頑心尚在,多不能記。逮五更起讀,天宇空明,始能背誦。……計前後諸書,讀了九年,曾經嘔血。”

木陳忞還記了一件順治讀書的往事。有一次,內侍抱了一大堆書,約有幾十本,福臨對他說:“此朕讀過底書,請老和尚看看。”木陳忞一看都是《《史記》、《左轉》、《離騷》以及先秦、兩漢、唐宋八大家經典書籍,還有元代著作“無不畢備”。此外順治對歷代君王多與臣下溝通品評,當羣臣一致認爲唐太宗是明君時,順治卻說:“豈獨唐太宗,朕以爲歷代賢君,莫如洪武。何也?”緊接着他給出了自己的看法:“洪武所定條例章程,規畫周祥,朕所以謂歷代之君不及洪武也。”《清世祖實錄》此外,順治很喜歡對《水滸傳》、《西廂記》的點評,還向外界打聽金聖嘆,可知讀書非常龐雜。順治多才多藝,寫詩繪畫無所不通。在其去世多年後,禮部尚書王崇簡看到順治畫的山水小幅感慨地說:“寫林巒向背水石明晦之狀,真得宋、元人三昧。”最後由衷讚美說:“上以武功定天下,萬幾之餘,遊藝翰墨,連倪瓚和黃公望有的地方都比不上,真是天縱之才。”順治由於早年被多爾袞阻止讀書學習,在親政後發奮努力,不得不說是一位勤勞學習,天資聰穎的清代一流人物。

三、順治失去董鄂妃後的尋死覓活,間接造成了順治因病去世。

順治十年(1653),不知因爲何種原因,剛剛迎娶第一位皇后的順治僅僅在七個月就決定要廢除這位皇后。

順治對禮部下發諭旨,要他們查閱歷代廢后的相關章程。以大學士馮銓、陳名夏爲代表的數位大臣聯合上奏反對說:“臣等不勝悚懼!竊惟皇后母儀天下,關係甚重。前代如漢光武、宋仁宗、明宣宗皆稱賢主,俱以廢后一節,終爲盛德所累,望皇上深思詳慮,慎重舉動。”讓這些大臣沒想到的是,新皇帝要廢皇后的意志極其堅決,斥責聯名上疏是沽名,並斷然說:“皇后壺儀攸系,正位匪輕,故廢無能之人!”第二天福臨便上奏孝莊皇太后,將皇后降爲靜妃,改居側宮。諭禮部說,“今後乃睿王(多爾袞)於朕於幼衝時因親訂婚,未經選擇。自冊立之始即與朕志意不協,宮閫參商已歷三載。事上御下,淑善難期,不足仰宗廟之重。”表明了他堅決廢后的理由與決心,同時說明了順治對婚姻生活的挑剔。

順治十三年(1656)乾清宮迎來一位18歲的新主人,內大臣鄂碩的女兒董鄂氏。19歲的順治帝對其可謂“一見鍾情”。在當年就封她爲賢妃,一個月後又晉皇貴妃,在舉行封禮時,大赦天下,在詔書中稱讚董鄂妃“贊理得人,羣情悅豫”。當時的傳教士湯若望記述了順治的感情生活的明顯變化:“和一切滿洲人一個樣,而肉感肉慾的性癖尤其特別發達”。大婚後,“人們仍聽得到他在道德方面的過失”。(《湯若望傳》)

就是說當順治遇到董鄂妃,曾經頗爲好色的他雅竟然從此不再移情。《清史稿后妃傳》對此做了佐證“上眷之特厚,寵冠後宮”。一年後他們生了一個男孩,順治特意爲此舉行了隆重慶典,稱爲“朕第一子”(《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不幸的是,這個孩子僅僅三個月後就夭折了,順治爲了安危董鄂妃,追封了這個連名字還沒來得及起的孩子爲和碩榮親王。

孩子是女人的一切,而對於後宮的董鄂妃更爲重要,這個巨大的打擊,讓董鄂妃陷入病重,沒多久便去世。“一六五八年(順治十五年)皇帝遭遇酷烈打擊。第三位皇后所生之子,原定爲皇位繼承者的,於產後不久,即行薨逝。……這位太子底母后不久崩殂”(《湯若望傳》)。在順治眼裏,這個董鄂妃是世間最完美的女人,她溫柔貼貼,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她對孝莊皇后非常孝順,順治深情地回憶她說:“性孝敬知大體,其於上下,能謙抑惠愛,不以貴自矜。事皇太后奉養甚至,伺顏色如子女,左右趨走,無異女侍”。

董鄂妃的病死對順治的打擊是巨大的,“尋死覓活,不顧一切。人們不得不晝夜看守着他,使他不得自殺”。董鄂妃死後幾天,順治帝儼然已經忘記了自己的地位,變成了一個喪偶的悲痛男人,在給身在江南的木陳忞寫下了自己悲傷的心情:“洞房昨夜春風起,遙憶美人湘江水,枕上片時春夢中,行盡江南數千裏”。這段時間他頻繁與禪僧來往,以至於在其死後被好事者杜撰他出家爲僧的謎團。幾個月後,順治由於過度悲痛,身體虛弱情況下,染上天花,距離董鄂妃去世僅僅四個月隨之去世,年僅24歲。順治在勤政後在內政處理上相當有作爲,但是卻如此結局,頗令人扼腕。在倉促之間,孝莊皇太后掌握權力,推出孫子玄燁繼位,由此改變了歷史走向。

四、乾隆爲何在塵封數百年後親自爲多爾袞翻案?有着怎樣目的

時光跨越到了乾隆四十三年(1778)的一百多年後。

乾隆親自參與大清歷來備受爭議的重大案件檔案的審閱工作。不僅對當年明朝將領投靠清朝進行重新定義評估編纂了《貳臣傳》後,又着手進行一次全方位的“翻案”。這些案件涉及整個清朝位置最高的數位親王。其中尤其以平凡多爾袞爲最爲重大一案,如此重大檔案實踐,在當時乾隆給出爲多爾袞平反主要兩點必要的解釋:一是認爲多爾袞不存在謀反:“夫睿王果有異志,則方兵權在握,何事不可爲?”隨後又進一步說:“攝政幼年, 威福不無專擅,諸王大臣未免畏而忌之”,就是說謀反肯定不存在,但是專擅肯定有,飛揚跋扈的膨脹情緒讓諸王大臣沒有安全感,但這些並不至於如此對待功勞巨大的多爾袞。

第二個原因認爲多爾袞爲清朝的貢獻太大了,評價其“定國開基,成一統之業,厥功最著”就是認定多爾袞在開國這件事上,功勞第一,貢獻最大。

第三個原因是乾隆同情多爾袞的遭遇。在長長的上諭中解釋原因:“睦親彰善,王政宜先;繼絕昭屈,聖經所重。”以非常同情的語氣說:“乃令王之身後,久抱不白之冤於泉壤,心甚憫焉。”最後乾隆以其超高情商給多爾袞案件定調。就是多爾袞案件當時的冤屈與順治無關,是一羣小人構陷所致:“當時我世祖(順治),尚在沖齡,未嘗親政”,並信誓旦旦地說:“假如當時多爾袞真的敢於挑戰世祖權威,對其進行懲罰,朕也不敢給他翻案”。最後明確指出“王之政績,載在《實錄》者,皆有大功而無叛逆之跡。”此後乾隆帝發佈詔令,正式爲多爾袞翻案,下令爲他修復墳塋,復其封號,“追諡曰忠,補入玉牒”。並將其配享太廟,至此,大清王朝最具傳奇的案件最終在一百餘年後被徹底翻案。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乾隆擔心,避免日後再度惹起非議,在上諭中說:“爲後世徵信計,將從前關於此事之上諭,均不得載入國史。”於是將有關多爾袞的檔案記載全部與進行銷燬,直接造成了後世研究多爾袞案件的撲朔迷離。不光如此,在持續翻動雍正時代案件後,尤其是康熙第八子、第九子、案後,,乾隆有必要對“三年無改”這一信條做出必要的輿論解釋:“我皇考(雍正)晚年屢次和我談論過去的這些案件,每次提到都非常遺憾,就是有意將這些事情留給我做。”其實這些都是表面原因最根本的原因在於乾隆統治中後期,政治全面穩定,經濟進一步繁榮,一心追求“十全盛世”的乾隆要對所有存在爭議的事情進行全面重估計,對進一步穩定內部宗室團結,調節歷史矛盾,全面收穫美名的一個主要舉措,這也解釋了爲什麼乾隆在這一年翻案最多,力度最大且成本極低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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