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夜之間欠銀行八千萬!鋼貿擔保圈陰影未散:女子爲前夫擔保莫名負債,建行這樣回應!)

建行寧德分行相關人士對記者回應稱:“貸款流程均按照內部合規程序進行,法院在2014年也裁判建行勝訴了,如果吳女士有異議,可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我一夜之間欠了八千萬。”吳樹梅說。

2019年末,居住在上海的吳樹梅女士發現她的微信、支付寶沒辦法正常付款了。隨後,她根據支付寶客服建議去查了下(中國銀行)銀行卡餘額,當ATM機上顯示餘額爲“-39,000,000”時,她懵了,數了好幾遍後面有幾個“0”,還以爲機器出了故障。

第二天,吳樹梅向中國銀行營業部詢問原因,才獲知早在2014年就捲入千萬級別的貸款糾紛之中,所有貸款均發生在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

離婚前夕的885萬貸款

福建寧德蕉城,這個地點於吳樹梅而言並不陌生,因爲這是她前夫的老家。由於情感糾紛,她表示自己2012年3月與前夫分居,帶着孩子來到上海生活,2014年離婚。此後再也沒有踏足過蕉城。

2019年12月,吳樹梅再次到達蕉城,去當地法院調案卷。這時,她才知道,她在2014年擔保了福建省建設銀行寧德蕉城支行的一筆貸款,本息加起來有1000多萬。在後來的半年時間裏,她陸陸續續地發現,她替前夫擔保的貸款不止這一筆,還有其他八筆,涉及本息達8千多萬。

與建行的這一筆貸款簽訂於2014年3月19日,寧德市隆盛商貿有限公司與建設銀行寧德蕉城支行簽訂人民幣流動資金貸款合同,涉及本金885萬元,期限一年。

貸款用途是償還建行此前的《銀行承兌協議》中貸款人所欠債務,還款來源是銷售收入的回籠款。但這筆貸款從當年6月21日開始多次出現利息未償還的情況,並且借款公司的財務狀況持續惡化,因此建行在2014年8月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寧德隆盛公司7個工作日內償還本息。

寧德隆盛公司的實控人是吳樹梅的前夫池玉濤,當年正從事鋼貿生意。

據吳樹梅所說,池與生意夥伴經常互爲擔保人從各家銀行獲取貸款,這也與2012年到2014年之間的福建鋼貿危機較爲吻合。

當年,銀行在與鋼貿商合作的時候,爲了減少資金和物流監管精力、分散風險,過度依賴擔保、聯保制度。鋼貿商爲了拿到資金也樂意配合,加之鋼貿從業者多數都是親戚或朋友,所以很快就自發成立了以三、五戶爲一小組的聯保體,且此刻大量的擔保公司也相繼應運而生。

銀行正是基於以上各種擔保制度的保障,逐步放鬆了對實體貨物的監管,在鋼貿行業放款上採取了“重擔保,輕質押”的方針。最終釀成了高額的壞賬,至今部分銀行提起此事還是心有餘悸。

在與建行的貸款協議中,吳樹梅被列爲擔保人之一,除了她之外,其他擔保人還包括池玉濤本人、池玉濤的兄弟和朋友,共有7名自然人、一家貿易企業以及一家擔保公司。

然而,吳樹梅對記者聲稱,在2019年末之前對這筆貸款並不知情,並且,在貸款日期一週之後,也就是2014年3月16日,她就與前夫離婚了。

吳樹梅原是陝西人,生於1975年,從浙江某所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上海工作,隨後在上海落了戶,買了房。後來遇到了她前夫,2007年與前夫結婚,並隨他一起搬去了福建寧德生活。2011年國慶前後二人情感破裂,2012年3月分居,吳樹梅稱此後一直居住在上海。

但是,這麼多的起訴,如此大的金額,加之本人被凍結銀行卡、限制高消費,“案底太多”的吳樹梅找不到工作,更難以償還前夫的欠債。

“之前找到了一份,入職的時候,人力發現我涉及了這麼多案子,認爲我很難勝任那份工作,最後就沒能留下。現在出去工作都會被查出來的,根本沒有公司會用我。”吳樹梅坦言。

在銀行卡被凍結後,吳樹梅向執行法官說明了情況,執行法官幫她申請了終止執行凍結,所以她現在可以使用銀行卡里的錢了。但是,沒有工作,加上12歲的女兒上學正是用錢的時候,她還是不得不時常向朋友借錢。

誰的簽名?

在整個貸款案件中,吳樹梅認爲最爲魔幻的是,無論是批貸過程還是法院審理過程,她完全“被”置身事外,完全不知內情。

問題出在擔保合同上的個人簽名上。

2019年12月從法院拿到擔保合同的複印件之後,吳樹梅發現她的簽名和手印都不是她本人的,而是由別人代簽的。吳樹梅認爲由他人代爲簽字的行爲嚴重損害了她的利益,直接導致她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銀行卡被凍結。於是,她要求銀行提供簽訂貸款合同時的錄像,希望能以此證明她是被人代簽。但是,建行蕉城支行以年代久遠,視頻沒有保存爲由拒絕了她。

令人不解的是爲何2014年銀行已經對貸款人及擔保方發起訴訟,而吳樹梅2019年才知道案情,中間並沒有收到過法院傳票或者任何開庭通知。

原來,早在2014年9月,建設銀行寧德蕉城支行就因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起訴了全部的貸款人和擔保人。15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10月10日,法院送達回證,但吳樹梅稱,前夫池玉濤替吳樹梅代簽,而當時他們已經離婚。

2015年2月3日,前夫又代吳樹梅簽訂了一份申請書,自願放棄法定的答辯期限和舉證期限,落款爲“池玉濤代”。3月9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所有被告都沒有出庭,也沒有代理律師出庭的情況下,判決吳樹梅等人承擔擔保責任,本金885萬加利息198萬。

記者聯繫了吳樹梅的前夫池玉濤,對方堅稱在貸款簽訂時候吳樹梅知情,而不是一無所知。他表示,8000萬的貸款當中很多是一年復一年的循環貸,有些是他代爲簽字的,有些是吳樹梅自己簽字的。至於建行這一筆借款,他表示年代久遠已經記憶模糊了。

一位上海資深法官對記者表示,目前很難對吳女士的情況下定論:一種情況是吳女士確實不知情,前夫代簽,銀行也違規沒有核實沒有面籤,法院送達的是戶籍地並且被成功簽收了所以就缺席了庭審;還有一種可能性是知情的,離婚也是爲了逃避債務。

建行寧德分行相關人士對記者回應稱:“貸款流程均按照內部合規程序進行,法院在2014年也裁判建行勝訴了,如果吳女士有異議,可採取法律手段維權。”

較爲奇怪的事情還有,根據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2015年3月10日的民事裁定書,查封、凍結吳樹梅、池玉濤等貸款方及擔保人904.8萬元的財產,立即執行,但4年多之後,吳樹梅的賬戶才被查封。

上述上海法官對記者表示,一般案件審結後,如果沒有履行債務,執行部門會聯繫擔保人要求申報財產。如果聯繫不到也會接着就凍結賬戶、限制高消費或者上失信名單,這些會影響正常生活,比如買不了機票,一般很快會發現,所以四年後才發現的確有些罕見。

吳樹梅的律師對記者表示,由於這筆貸款時間比較久,銀行早已將債權轉給不良資產管理公司,查封較晚的原因不詳。

建行寧德分行的回應也印證了這一點。該行表示,早在2014年10月之前,已經將債權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簡稱AMC),而AMC又轉手了幾次,“轉讓之後已經不屬於建行的資產,因此我們並沒有持續跟蹤這事情,一直到吳女士去年提出這筆貸款的問題。”

維權卡在筆跡鑑定

除了建行這筆欠款之外,吳樹梅也被捲入了一筆本息共計1600萬元的2014年審結的逾期貸款案,相關方是工行寧德分行。以借款合同、保證函簽名手印並非本人所寫所印爲由,吳樹梅向寧德中院要求發起重審,但法院維持原判。

2020年8月28日寧德中院審理結果顯示,法院將吳樹梅的簽名和指印委託福建正泰司法鑑定中心鑑定,2020年6月出具的鑑定認爲,的確是她所籤所印。但吳樹梅對鑑定結果不認可,表示《保證函》上簽名很生硬,雖然有點相似度,但是有明顯的模仿痕跡,指引也可能是通過指模僞造。

但法院還是採信了這份司法鑑定報告,認爲原貸款合同成立有效,吳樹梅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重審結果對吳樹梅非常不利。

在維權過程中,吳樹梅曾經寄希望於法院調查當年的運營商數據以及信用卡刷卡記錄,來證明自己在貸款合同簽訂時人在上海而非寧德,但法院並未予以支持。

吳樹梅對記者表示,法院的顧慮在於,存在人在寧德、手機和信用卡在上海,從而僞造人在上海的假象的可能性。

回到與建行相關的貸款案件,2020年6月1日,吳樹梅在寧德中院立案窗口遞交了《再審申請書》。之後不久,再審申請書被EMS退回到上海住址。吳樹梅的律師與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溝通立案,答覆爲“再研究”。

立案重審未能成功,吳樹梅聯繫建行,希望對方協助進行筆跡鑑定,但也未能與銀行達成一致。

2020年7月1日,吳樹梅趕往福建與建行相關支行負責人協商,但經過多次溝通,建行方面建議在福建當地進行筆跡鑑定,而吳樹梅堅持在上海或北京筆跡鑑定,可以由建行來委託鑑定機構,建行並沒有答應。

建行寧德分行對記者回應稱,做筆跡鑑定需要當年的合同原件,但是由於已經將這筆貸款資產轉讓給第三方AMC,原件也一併移交了。因此建行只能幫忙溝通第三方公司協商解決,而不能主導此事的解決。

法院那邊,由於案件在2015年就已經審判結束,已過案件申訴期,現在吳樹梅沒法上訴。

吳樹梅現在正在社區裏申請低收入家庭,領取失業保險金,“社區裏的人對我的經歷也是半信半疑,還有人懷疑我和前夫一起騙錢。但如果查一查我的流水就能知道,我有沒有拿到過我前夫一分錢。”

袁藝嬌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責任編輯:袁藝嬌_NB1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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