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素媛案”元兇出獄背後:6807份請願書叩問韓國性犯罪)

韓國MBC電視臺公開的趙鬥淳長相。資料圖

韓國MBC電視臺公開的趙鬥淳長相。資料圖

“你知道趙鬥淳事件嗎?2008年12月,一個8歲女童被趙鬥淳性侵,受害者部分器官受損,須終生依賴人造器官。趙鬥淳在監獄即將獲釋,不能接受他僅被判12年刑期。可能還會有第二個孩子受害,請阻止趙鬥淳被釋放。”

這是8月27日發佈於韓國青瓦臺國民請願網站的一份請願書,2周內超過1.7萬人加入請願,人數還在不斷上升。

韓國電影《素媛》中罪犯的原型趙鬥淳將於今年12月13日刑滿出獄,近日呼籲禁止釋放這名暴力性侵犯的呼聲再度高漲。韓國法務部9月9日發佈公告稱,趙鬥淳正在接受150個小時的“性暴力犯罪心理”矯正治療,出獄後將佩戴可定位的電子腳鏈,爲期7年。

據《朝鮮日報》10日報道,趙鬥淳今年7月在接受心理諮詢時說:“我很清楚社會上對我的罪行做出了怎樣的評價。甘願接受批評。”他對受害者表示道歉,並計劃出獄後返回老家京畿道安山市。隨着趙鬥淳釋放期臨近,此案引發的憤怒和不安情緒再次在韓國社會蔓延。

三年多,6807份請願書

12年前冬天的一個早晨,當時8歲的小學生娜英(化名)在上學路上經過教堂,她被趙鬥淳拖入教堂洗手間,遭到毆打和性侵,導致娜英80%生殖系統及肛門永久破損、內臟嚴重破裂,需要使用人造肛門和尿袋。由於趙鬥淳對法官堅稱,自己在醉酒狀態、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犯罪,加上當時韓國最高刑期的限制,最終他僅被判12年有期徒刑。

趙鬥淳前科累累,在對娜英下手前,他的檔案中已有17次犯罪記錄,早在1983年就因強姦致傷的罪名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1995年又因傷害致死罪名被判2年監禁。從2008年開始便在獄中接受心理治療的趙鬥淳並沒有太大的改觀,還曾寫過300多頁的申請書交給警方和法院,辯稱自己無罪。韓國法務部2018年對他進行心理鑑定,結果顯示“性偏離性很高”,這一指標與再次犯罪有直接關聯,綜合判定他仍然屬於“再犯危險羣體”。而且在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測試中,他的分數比5年殺死10人的連環殺手姜浩順還高。

受害者娜英一家和趙鬥淳妻子都曾搬家,但兩家居住地仍然相距不遠。去年,娜英的父親在韓國MBC電視臺時事節目《PD手冊》中表示,女兒過着平凡的大學生活,害怕趙鬥淳出獄之後會認出她,言語間流露擔心。這些年來,韓國民間針對趙鬥淳的爭議也一直沒有斷。

“現在大家都戴口罩,他戴上口罩的話就可以正常生活,我們也看不出來。而且他釋放後回到家鄉,當年受害的女孩該多害怕啊。”在韓國大邱生活的家庭主婦樸女士10日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說,最近身邊很多媽媽都在討論趙鬥淳事件,認爲對這名罪犯的寬容可能會縱容更多性犯罪。

澎湃新聞記者在青瓦臺官網的“國民請願”系統中以“趙鬥淳”爲關鍵詞搜索發現,自2017年8月該請願系統設立以來至今年9月11日,共有與這名性侵犯相關的6807份請願書,其中大部分請願內容爲反對釋放趙鬥淳出獄,還有呼籲對其進行化學閹割、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等訴求,也有民衆對強姦傷害犯罪的立法提出要求,希望加強處罰力度。

據韓聯社9日報道,自今年7月開始,司法部安排了臨牀心理學家和司法官員對趙鬥淳進行談話疏導。在趙鬥淳釋放後,將有專員一對一每天對他進行深入觀察,一週至少4次面對面確認其生活動態。他佩戴電子腳鏈的7年期間,定位功能將與當地的監控系統相連,防止再次犯罪。而且,他還將被禁止飲酒過量、禁止使用兒童保護設施、限制外出活動。因趙鬥淳已表示出獄後將返回京畿道安山市,安山市正在趙鬥淳家附近的路口等地追加安裝211臺防範犯罪的攝像頭。

法不溯及過往,兇犯逃過化學閹割

韓國廣播公司(KBS)今年8月播出的一檔節目中,韓國犯罪心理學家李秀京透露,受害者娜英曾在接受心理治療時寫道:“請讓他(趙鬥淳)在監獄裏住60年”。

“在小孩子的世界裏,60年就是一輩子了。”李秀京說。當時法院一審判處趙鬥淳15年有期徒刑,已是當時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隨後趙鬥淳以作案時精神不穩定、意識能力微弱爲由上訴,減刑至12年。

早在2017年底,超過60萬韓國民衆在青瓦臺請願網站上要求重審趙鬥淳案,加重刑罰。當時青瓦臺回應:“不可能重審或是增加處罰”,對於已確認判決的案件,不能再次提起訴訟。

“(如果重審)趙鬥淳可能會被判處無期徒刑。”李秀京在節目中說,案件引發公憤,迫使韓國國會重新修訂法律,在2010年將有期徒刑的上限從15年延長至30年(無論什麼罪名),廢除針對未滿13歲兒童性犯罪的公訴時效,延長罪犯出獄後佩戴電子腳鏈的時間,最長可達30年。

在此之後,韓國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法律進一步加強,成爲亞洲第一個引入化學閹割的國家。2011年7月,《性暴力犯罪者的性衝動藥物治療相關法律》問世,規定對未滿16歲兒童進行性犯罪的19歲以上性慾倒錯症患者、有再犯危險性的性暴行犯罪者、兩次以上對兒童性犯罪者等,可以實施化學閹割。

由於法不溯及過往原則,新的法律手段無法使用在趙鬥淳身上。而且韓國民衆要求公開趙鬥淳最新肖像照的訴求目前也無法實現,因爲規定重刑犯照片可以公開的《特定暴力犯罪處罰特例法》是在2010年才更新,在此之前法院已對趙鬥淳案進行判決。他的照片和個人信息將會發布在“性侵者通告”網站上,但禁止網民在線共享。

唯一可適用於趙鬥淳的是去年4月出臺的“趙鬥淳法”,要求那些曾對未成年人實施性犯罪並有再犯危險的犯人,出獄後佩戴電子腳鏈的同時接受專員24小時一對一監管。不過,韓國審計檢查委員會去年5月發佈的報告顯示,從2014年至2018年,佩戴電子腳鏈的人當中仍有292人再次犯罪。韓媒指出,監管人員不足使這一設備形同虛設。

韓國共同民主黨議員金榮浩今年8月提出,應該緊急制定針對性犯罪者的永久社會隔離措施,對性犯罪者嚴厲懲處。據韓聯社8月26日報道,金榮浩提議修訂《關於對未滿13歲未成年人的性暴力犯罪判處終身監禁的特別法》,規定兒童性犯罪者在出獄後再次犯下強姦等罪行時,根據法院的判決,在死亡之前不得假釋,並處以終身監禁。

韓國女性律師協會的徐惠珍近日在接受韓媒採訪時表示,對趙鬥淳等性犯罪者的判決往往達不到國民的期待,司法部門應該向國民說明量刑的依據,慎重判決是第一要務。

法律失於寬、私力流於濫,性犯罪猖獗怎麼破?

從《熔爐》到《素媛》,韓國電影將兒童性犯罪的黑暗面撕開一角,現實生活中的案發率令人震驚。新華社2012年援引韓媒消息稱,從2006年往後的6年間,韓國性侵13歲以下兒童的案件頻發,每天平均2起以上。《韓國先驅報》2017年公佈韓國警察廳的數據,從2012年至2017年的5年間,至少發生了5104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虐待案件,平均每天3起,其中94%以上的受害者爲13歲以下兒童。

韓國三任總統李明博、朴槿惠和文在寅都承諾對性犯罪重拳出擊,尤其嚴懲兒童性犯罪。但相關案件不斷衝擊韓國社會,尤其是今年曝光的“N號房”事件。以趙主彬爲首的多名犯罪者,通過服裝模特兼職等爲誘餌吸引年輕女性,哄騙她們上傳裸體照或不雅視頻,然後以此爲由進行威脅,拍攝性剝削視頻,並在網上聊天室內有償分享。此案中的被害女性多達74人,其中16人爲未成年人,年齡最小的受害者爲年僅11歲的小學生。

除N號房事件外,另一起兒童性剝削網絡犯罪案也引發韓國社會輿論譁然。美國司法部去年向韓國提出引渡世界最大兒童性剝削視頻網站“Welcome to video”運營者孫某。韓國法院今年7月6日決定不同意引渡,孫某在韓國只被判處1年零6個月的有期徒刑。大批韓國民衆指責韓國判罰過輕,在青瓦臺網站留言“要求引渡罪犯至美國接受更嚴厲的刑罰”。

美國《外交政策》8月評論,引渡兒童性剝削罪犯孫某的失敗,凸顯了韓國法律制度對此類犯罪分子的縱容。從歷史來看,韓國法院偏向於認爲與性侵和家庭暴力有關的問題是“私事”,應由當事方自行解決。而且,韓國法官中僅30%爲女性,警務人員中女性佔比4%,這對處理性犯罪案件也有着顯著的影響。

近年來,韓國女性掀起的平權運動如火如荼,性犯罪相關法律也在不斷修訂,但性醜聞依然層出不窮,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女性受害者還在增加。吉林大學東北亞研究院副教授王簫軻對澎湃新聞表示,韓國性犯罪屢禁不止的問題與文化和法制都有關係,從文化上來說,韓國還是男權社會,社會仍保留了傳統的儒家倫理思維,儘管現在韓國女權似乎被捧得很高,但多爲假象,尚未實現女性與男性的地位平等。從法律角度來說,法律設計上有着男權傾向,而且性犯罪的受害者往往處於弱勢,施暴者會利用手中的資源來逃避懲罰,甚至有時候會反咬一口,修法的過程是循序漸進的,無法一蹴而就。

韓國民衆因不滿司法部門對性犯罪的處罰,自發建立了一個“數字監獄”網站,公開性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個人信息。據《韓國日報》9日報道,“數字監獄”成爲一個對性犯罪者、虐童者、謀殺犯“私下處決”的場所,甚至一些被公衆認爲處理案件不公的法官信息也被公開。在一陣叫好聲中,網站傷及無辜的潛在風險滋生。上週,首爾一名20歲的大學生因個人信息被公開在“數字監獄”網站而自殺,該男子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爲。韓國一名大學教授也因錯誤指控而被放入“數字監獄”。該網站引發的爭議不斷擴大,9月9日被關停,警方正在尋找運營者。“數字監獄”風波也讓人們意識到,非法懲罰手段可能並不能伸張正義,反而爲誣告提供了溫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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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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