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正月初一,雍正皇帝颁布了《十一诫》,揭开了他整顿政府的新篇章,但是,从诏书的内容来看,显然是诏书的内容有问题,不足之处在于雍正皇帝几乎完全否定了康熙皇帝的统治思想,带有批判前皇帝的味道,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封建时代的伦理道德。

雍正元年正月初一,雍正皇帝颁布了《十一诫》,揭开了他整顿政府的新篇章,但是,从诏书的内容来看,显然是诏书的内容有问题,不足之处在于雍正皇帝几乎完全否定了康熙皇帝的统治思想,带有批判前皇帝的味道,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封建时代的伦理道德。

雍正皇帝在诏书中明确指出,各省、地、州、州、县的省长、省长、县官,因其任性拘谨私事,不能尽忠尽责,受到严厉的训斥,他还把重点放在了用火上,他说:“今天的钱粮消费在增加,每两个就增加到四五元,我们怎么能减少人民的财富?”

我们知道,康熙晚年非常宽容省长的约束,实行仁政,对地方官员的规矩和礼节视而不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康熙皇帝的放纵,导致了官场的腐败和官场治理的不堪重负,这是康熙皇帝的错误,虽然是违背孝道,雍正及时用雷霆刹车,但却是利国利民。

雍正二年七月六日,诏令将火费归还社会时,他说:“火费历来都是地州县征收的,额外的横向征税侵蚀了国家的财政,造成不少于几百万元的亏损,因此,州和县收集火灾消耗量并将其分配给上级,除了消费和敬仰,还有各种各样的礼物送给上级,因此,州、县有借口纵容贪欲,上级愿意接受和隐瞒上级的一切徇私舞弊,这一直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因此应该予以消除,”

以上诏书是对康熙中年以后用火情况的基本概括

一是虐待人民,如果用火量增加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每两个就要增加到四五元,这样才能切掉老百姓的肥肉,当时银2900多万两,粮食700多万块,如果把一石粮食换算成一两个银两,那么银和粮食的总量就达3600多万两,如果把火消耗的银量增加到2元,每年就是720万两,1000万两加3元,不难想象,如此天文数字般的白银消费量,给百姓带来了多大的负担。

其次是赤字,亏空金额不少于几百万两。

三是官员腐败,州和县官员贪得无厌,因为他们收集火和消费,中国有1400多个地级市,几乎没有一个官员不贪,但是,他们的上级很容易不诚实,因为他们接受规则和礼节(一些必要的公务开支取决于规则和礼金),除了余成龙、唐斌、张伯祥等少数省长、省长能够保持清廉、一尘不染,他们很少不徇私舞弊、不保护贪官的名声,在康熙年间的几十位省长、数百位省长、数百位政务委员中,有多少官员敢声称他们用规矩和礼节来支付必要的公务开支,却没有得到任何钱?因此,雍正皇帝认为,火消费是滋生贪婪、强迫好人卖淫、强迫官员受贿的毒药。

四是消防消费泛滥加剧,已成为“应杜绝”吸纳民众骨髓、腐败政府、侵蚀国库的“积弊”,康熙皇帝的用火政策,是康熙皇帝构想和论证的,被认为是孝顺皇帝、尊重皇帝考试的孝子雍正,因此,雍正被视为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积弊”,如果康熙皇帝知道了,他会对雍正的诏书感到愤怒和羞耻。

除了孝道和伦理之外,应该说雍正皇帝对用火政策的评价和总结是正确和中肯的,但是,在征收消防消费的弊端上,还应该加上一个重要结论,那就是民怨沸腾,民不聊生,虽然清朝还没有引发大规模的民间起义,但不同形式的反抗已经开始出现。

例如,康熙四十六年,浙江省长、政使们想多发点火来消耗“下属州县计划每亩再发三个”,以弥补在建宫过程中挪用国库的资金,“在省会引起了上万人的骚动,直到省长衙门喧哗,省长也停止了展示,以安抚民众,”。

康熙四十八年,四川遵义地区数千人逃到贵州,抱怨政府虐待人民,贵州省长刘寅向康熙皇帝诉说了他的感受:“大臣属于北方领地,与四川省遵义府相连,今年11月初,据下属防务部队报告,遵义地区有上千人渡江进入贵州,这是对该省洪泛区的抢险,据说县长彭弼虐待人民,他寄来的东西太重了,征税也太严格了,他尴尬了很长一段时间,就来逃跑了,我一次又一次地安慰他们,好让他们回家去,但康熙听朱镕基的批评,他们就不回去了:“我明白了,我还进行了近距离的访问,并将投诉发回,”

事实上,康熙中后期以后,小人物逃离原籍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政府不断增加的用火量,负担过重,老百姓没有生活保障,然而,康熙皇帝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也许是因为太子争夺后备军的斗争导致他精力不足,或者他的统治过于宽容,导致了这样的局面,如果不是雍正皇帝的雷霆万钧,官员腐败的趋势是不会逆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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