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報道,爲了規範在線旅遊行業以及公衆出遊,引導產業良性健康發展,文旅部正式印發了《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該規定將於10月1日正式施行。換句話說就是,“大數據殺熟”的旅遊平臺終於要被治,旅遊愛好者的福音來了!

據瞭解,由於旅遊業的快速發展,國內各大旅行社和在線旅遊平臺競爭激烈,這使得不少採用大數據分析等信息手段的平臺,開始利用使用者的旅行信息和偏好來定製“個人價格”以“殺熟”,不同的人在同樣的時間訂同樣票很可能會出現完全不一樣的價格,導致“機票價格越搜越貴、酒店價格越看越高”。而這次的《規定》裏就明令禁止經營者濫用大數據分析手段對旅行者的交易願望和傾向進行分析,同時還指出,所有必要的信息收集都必須要經過旅行者同意。這也意味着“大數據殺熟”將開始逐步進入監管範疇,未來還將有更多的保障旅遊業健康發展的規定和措施出臺。

值得注意的是,“大數據殺熟”最爲根本的原因是由於平臺競爭激烈,且相應的監管措施不到位,同樣因此產生的還有擅自“刪差評”或者屏蔽相關評論,打造了一個看似良好的“外皮”,但內裏確實一個退訂“回扣”高且不及時的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平臺以及各種各種各樣強制消費或者引導消費等不健康經營方式,這些問題在這次的《規定》也一併予以禁止和監管以保障旅行者權益,不僅如此,在線旅遊平臺的數據將逐步與旅遊主管部門的監管平臺連通,用“政府的手”來管平臺。

當然法律法規最終的目的並不是禁止而是預防問題的發生。因此,《規定》在禁止一些惡意行爲的同時也給因爲市場競爭激烈而難以生存的一些旅行社開了口子,疫情的存在讓不少旅行社失去了大量的收入來源,而長期來看,僅靠國內旅遊業很難完全實現“自救”。於是,《規定》要求各級部門根據地方特性和旅遊業的發展現狀,從財政、稅收金融和保險等各方面的金額幫助這些行業復工復產,全面走出困境。

從這一系列的舉措就能看出,目前擺在中國旅遊行業面前的實際上有“三座大山”。一座是來自外部疫情導致的市場急速縮小的問題,這是沒有辦法避免的,只能期待疫情早日過去。第二座則是來自同行之間的競爭,互聯網產業的發展和中國產業結構的變化使得旅遊業這個服務業產業發展迅猛,入行者“多如牛毛”,但市場往往跟不上“企業的嗅覺”,於是很快就被擠滿,競爭激烈。第三座就是來自消費者的壓力,這主要就集中體現在對服務質量和內容的要求上,以前最基本的喫住行到了現在已經摻雜了太多的“網紅”景點和“消費渠道”,這要求企業不斷“緊跟時事”,搶佔先機,在結合上面“兩座大山”,就形成了現今的產業亂象。

顯然,這次的《規定》無論是對於旅行者還是旅遊行業都是一個利好消息,將一批惡意競爭的企業淘汰掉,規範市場,即能夠推動互聯網方面的健康發展,同時還保證了良性企業的發展空間,有助於培養其良好的口碑,順便還能衝擊一波即將到來的“十一”小長假,一舉多得。當然,對於旅行者來說,這個《規定》既是“福音”,其實也是在提醒消費者和經營者,對於現代的互聯網產品不能僅僅只追求性價比和利益,還必須要注意維護自身權益,防止個人權益甚至健康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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