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20〕8號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6號),第一批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將於2020年9月16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上述商品延長排除期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附件所列16項商品,稅委會公告〔2019〕6號規定的排除期限延長一年,即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16日,繼續不加徵我爲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徵的關稅。 

附件:對美加徵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延期清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0年9月14日       

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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