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9日下午,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三岔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主要查处酒驾、醉驾、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辖区行车环境。

17时左右,民警在一辆晋H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检查时,驾驶员手中夹的香烟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在民警询问过程中,驾驶员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交流过程中香烟一直在手中夹着,直到民警提示后,半挂车驾驶员才恍然大悟,熄灭了手中的香烟。

无独有偶,同一时间,现场民警在另外一辆半挂车上也发现了驾驶员的妨碍安全驾驶的陋习。该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竟然将运动鞋的后跟踩倒,好好的运动鞋被穿出了拖鞋的感觉,交通安全隐患极大。民警在将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纠正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第四条规定(二)驾驶机动车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驾驶员在驾驶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专注驾驶,任何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陋习都该坚决摒弃,做行车途中合格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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