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已經是老生常談,問題是,無論採取多麼嚴格的立場,對這個難題,學校和家長都無法解決。

值得慶幸的是,美國的法制決定爲年輕的受害者挺身而出。2017年,紐約州開始實施一項新法律,旨在通過懲罰違規兒童的父母來制止霸凌行爲。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孩子在90天內違反城市法律兩次以上,則其父母將被罰款250美元並被判處15天監禁。

在紐約州,城市法律包括違反宵禁和欺凌行爲。這意味着,如果任何孩子欺負人,其父母都有被罰款和入獄的危險。

北託納旺達市學區負責人格雷格·沃伊蒂拉在接受ABC新聞採訪時表示:“我們希望永遠都不要使用這項法律,但是出了問題就應該使用。”

據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的數據,美國約有3分之1的學生承認在學校被欺負。

對西雅圖5所中學的研究發現,16%的高中生在某個時候遭到過毆打。

在一項針對全美12至18歲學生的研究中,有64%的學生經歷過欺凌行爲,並且沒有舉報。

學生和父母受夠了校園霸凌,但他們也往往不確定在被欺負的時候應該怎麼做。

因此,很多霸凌情況都沒有得到解決或得到適當處理。

威斯康星州拉皮茲市38歲的達倫·奧布賴恩的3個孩子,都遭受了霸凌。他懇求學校校長、老師和指導顧問尋找制止這種惡行的方法,但情況沒有任何改變。

現在,一項新的法律讓他看到了制止霸凌行爲的希望。

新的《威斯康星州城市條例》將對第一次犯下欺凌行爲孩子的父母處以罰款。起價爲50美元,但算下來的各種費用總計超過300美元。如果再犯,起價提高到250美元,而且會強制要求坐牢,最長判處15天。

全國各地的城鎮都通過了法律,要求父母對孩子的行爲(包括入獄時間)負責。

“這麼做是爲了讓父母意識到自己孩子的行爲,並積極做出改變。”

“如果每當孩子欺負別人,父母就要爲此花費數百美元,這也許會改變他們的教育方針。”

奧布萊恩說,他並不確定這項法律會對他的3個女兒有多大幫助,但他認爲有些事是必須做的。

長期以來,反霸凌領域的基本假設是,學校必須保護兒童免受欺凌,並採取干預措施,使兒童停止這樣做。

但這不正是所有大人在幾十年來一直試圖在做的嗎?

只對作惡的孩子做出懲罰,而完全忽略了監護人的責任,結果明顯毫無成效。

那麼,爲什麼不對父母進行懲罰呢?

讓父母對孩子的行爲負責,顯然是問題的一個答案。

全美各地都開始頒佈新的反欺凌法,爲孩子在學校的行爲對父母進行懲罰。

雖然沒有父母可以控制孩子所做的每一件事,但交錢和坐牢也許是確保別人家孩子安全的最佳方法。

各州立法機構都在不斷推動立法。

在賓夕法尼亞,民主黨代表弗蘭克·伯恩斯提出了一項立法。如果經過警告並與學校官員會面後,他們的孩子繼續霸凌他人,父母將被罰款750美元。

從那以後,匹茲堡市警察局平均每個月向父母發送12封罰款信。

警察局長丹·奧特認爲,這一方式是成功的,因爲警察爲家庭提供了遏制霸凌的資源。

“如果父母爲孩子在商店裏弄壞的東西買單,那麼如果孩子欺負其他學生,父母也應該承擔責任。”

比看到你的孩子遭受欺負後流淚的臉更糟糕的,是緊接着要面對惡霸的父母。

即使是兩個成熟冷靜,心平氣和的人,這也是個潛在的火藥桶。無論你多麼善解人意,在這種情況下,面對不知好歹的人也隨時可能爆發。

“家長的責任感是產生霸凌的一個重要因素。許多父母拒絕相信自己的兒子或女兒欺負他人。他們相信自己的孩子很棒,不會做這種事情。”

提出立法的伯恩斯議員認爲,幹嘛不把問題轉移到司法上呢?

因此,合乎邏輯的事情就是讓霸凌者的父母接受社會的教育。如果他們不能改造自己邪惡的孩子,他們將受到鉅額罰款。

中國人認爲,養不教父之過。美國人的想法是,犯罪的父母培養犯罪的孩子,對霸凌者的威懾取決於對父母的懲罰。

在這方面的觀念,兩國倒算是異曲同工。

正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曾經宣稱的,罪犯犯法是其生育者的罪行。這個概念在美國廣爲流傳。

內布拉斯加大學的心理學和法學教授伊夫布蘭克表示:“在這方面實際上辯護無效——如果你是父母,你就要在民事法庭中承擔責任。”

想想看父母會怎麼面對他們的惡霸孩子:“你看,比利,我們真的愛你,但是警察說你在學校欺負約翰尼。我們知道你真的很喜歡讓約翰尼受苦,但現在我們必須去坐牢了。因此,你最好向約翰尼道歉,並從現在開始對他好,否則我們將不得不賠錢到破產。”

或者:“你這個卑鄙無恥的惡霸,讓我們付出這麼多錢,還喫了這麼多天牢飯。你最好停止欺負約翰尼,否則我們將不得不抽得你屁股開花,以至於再也無法欺負任何人。”

無論父母採用哪種對話形式,我們也都知道,霸凌其實永遠無法根治。但我們仍必須不斷尋求幫助弱者,懲治惡人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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