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伊金霍洛旗“8·03”持枪抢劫金店案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出庭支持公诉。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武某某、牛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杨世林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对该案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完整的示证、举证,围绕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庭审争议焦点,与辩护律师进行了法庭辩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市检察院检察长以普通检察官身份,回归司法一线亲自办案,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检察权,既发挥了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业务指导作用,又形成了以上率下的引领示范效应,体现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鄂尔多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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