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行过两次比较大规模的严打。第一次是在1983年开始,第二次是在1994年。这两次严打过程中,最为明显的变化,从司法制度来说,就是死刑复核权下放,从最高人民法院下放到了省一级,而且都强调了社会影响比较坏的案子,都要从严从重判罚,目的就是为了杀鸡儆猴。

虽然这两次严打过程中都出现一些不同程度的冤案,身在1983年那次严打过程中,对一些男女青年始乱终弃也以流氓罪进行定罪,现在看来是问题比较大的。而且,对一些罪大恶极、社会影响比较坏的案件进行了公审公判。如果从今天的法治要求的角度来看,未免不尊重罪犯的某些权利,在办案程序和证据上也可能有这样那样的缺陷,所以才会出现近些年来不断翻案的情况。

但总体来说,这两次仍然是成功的,有必要的,对保持当时的社会秩序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一段时间内,通过严刑峻法的打击犯罪,有效的遏制了犯罪率明显上升的势头,维护了社会稳定。虽然现在仍然可能有人对那两次严打之前的社会秩序混乱记忆犹新,但如果没有这两次严打,问题可能会更加严重。

为什么会出现这两次严打呢?当然是因为在这之前出现了两次犯罪率突然急剧上升的势头,影响到了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国家才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应对。而这两次犯罪率上升的背后,都是有各自的原因的。1983年严打之前,是大量下乡知青回城却无法及时安置,成了城市里的无业青年,1994年严打则是因为大量的下岗失业带来的无业人员的突然猛增。

这说明什么问题呢?这就说明,一个时期内的犯罪率和失业率是成正比关系的。失业率越高,犯罪率就越高,失业率越低,则犯罪率越低。其实这也不是中国才有的情况,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包括发达国家欧洲、美国,也都是一样的。比如在欧美失业率比较高的黑人族群,往往也是犯罪率比较高的群体。

也是因此,在经济发展比较好,就业比较充分的时期,绝大多数人对自己的未来都有比较稳定而且良好的预期,那么犯罪率一般来说就不会太高,理由当然也很简单,有正当职业足够养家糊口,为什么要去犯罪呢?一犯罪一切都会失去,犯罪成本就太大了。无所事事的无业游民,相对而言,犯罪成本就比较低,甚至可能为了一块面包去抢劫,去犯罪。

其实,所有的国家也都明白这个道理,如果想要一个国家长治久安,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发展经济,让所有的人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正常的生活,社会秩序也就会比较好了。而当处于经济衰退期的时候,失业率上升,犯罪率也会上升,社会秩序就会出问题。在这一点上基本上没有多少异议,只有做不做得到的问题。

此外,还有一个对一个特定地区的犯罪率有比较大影响的因素是人口的流动性。一般而言,人口流动性越高的地方,尤其是人口流动的输入地,犯罪率也越高,社会治安的压力也越大。因为许多犯罪都是在陌生人之间进行的,在本乡本土人头比较熟的地方不敢做的事情,换一个地方可能就敢了。比如色情行业的从业人员一般都不在本地干,而要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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