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愛,是一種複雜的人性存在。

01.

跨進60歲以後,王姐開始後悔當初在經濟上對兒子“留了一手”了。

老伴走了,她只有這麼一個兒子,她不得不和兒子媳婦一起生活,兒子對她還算關心,媳婦對她也還算客氣,老家的那些老姐妹們羨慕地對她說:還是你命好,這人啊,就應該年輕的時候把錢捏緊一點,老了纔有底氣說話。

可是,每次聽到這話,王姐就只能訕訕地笑一笑,再馬上轉移話題。因爲她明明白白地感覺到,小兩口雖然表面客氣,關心,但從心底並沒有把她當一家人。

一想到這些,王姐就心痛得直想捶自己一頓:“不怪他們,怪我自己。你首先自私了,就不能怪別人對你自私。”

02.

王姐對兒子媳婦的支援,一直是有限度的。

兒子結婚的時候,王姐只拿出了一小部分積蓄,剩下的經濟窟窿,讓小兩口自己去想辦法了。她在老家有套房子,那時還能賣點錢;手裏也還有點積蓄,挪一挪再借親戚朋友借一借,給兒子在省城買套100平的三居還是夠的。

但王姐沒有這樣做,她習慣了縣城的生活,覺得老兩口在縣城生活得挺好,她不想搬到省城和兒子媳婦一起住,害怕和兒子媳婦發生矛盾。遠香近臭的道理,是她一直信奉的

同時,她也不願意拿出全部積蓄支援小兩口買房,身邊的惡媳婦見多了聽多了後,她覺得人嘛,還是要留點錢做退路,受媳婦氣的老姐妹也無數次地提醒她,棺材本一定要保住。她覺得有理。她得給自己多留點,免得以後老了要找兒子媳婦拿錢用,手心向上找人要錢的日子,那可活得沒尊嚴。

其實她的兒子挺孝順,媳婦脾氣也溫和,但她還是選擇了自私:現在是不錯,但以後怎麼說得清楚呢?還是自己手裏有點錢靠譜,走路腰板都能挺得更直些。

因爲她的消極支援,手頭並沒有多少積蓄的小兩口,最後只買了一套80平米的兩居。首付3成,貸款要還20年。

03.

最初2年,王姐和小兩口相安無事。她和老伴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偶爾也會小額度地貼補一下小兩口,保持禮貌的距離,不鹹不淡地處着,她覺得挺好:我們老兩口也不會麻煩他們,他們努努力,經營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

但第3年,她老伴去世了,只留下她一人,兒子媳婦不放心她,勸說她把老家的房子賣了,他們再湊點錢,重新換套大一點的三居,以後一家人住在一起也好有個照應。可她琢磨着老家的房子一賣,她就沒有可以硬氣的資產了,非不同意,結果房子沒換成,房價卻大漲了一波,換房成了泡影……

現在她年紀大了,想和兒子媳婦一起住,可這麼多年處處“留一手”的做法,讓兒子媳婦都覺得不舒服,而且老家的房子又不值錢,省城的房價又已經很貴,換房會立刻讓兒子媳婦的生活陷入捉襟見肘的地步……於是,就這麼拖着拖着,一直拖下來了。

對於當初的“留一手”,她現在也很後悔:

我以前對他們有所保留,他們就一直覺得我和他們不是一條心,覺得我從來沒有把他們當一家人,所以和我心理上有隔閡,以後想他們一心一意對我,恐怕有點難。我現在是可以一切自理,自立,但以後老得動不了了,還是要依靠他們,到時候日子恐怕難過。

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會不會早早地傾盡所有,全心全意地幫扶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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