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爲:辦案檢察官走訪合作社瞭解相關情況

圖爲:檢察官向村委會負責人瞭解情況

圖爲:應城市檢察院召開擬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

9月7日,應城市檢察院第二檢察部檢察官來到應城市某養殖合作社給該社職工程某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法律文書。

犯罪嫌疑人程某工作的養殖合作社是應城市農村農業局引進的爲保護自然資源、合理利用水域的生態漁業養殖民營企業。該合作社自2018年成立以來,吸納了當地40名農民工就業,同時利用企業技術優勢帶動當地60戶村民加入到養殖合作社一起發家致富。企業每年還投入10多萬元幫扶當地貧困戶。

該合作社涉水面積有3萬餘畝,程某作爲巡湖護魚隊長,帶領着隊員守護在湖面上。今年因疫情影響,閒散人員就近偷釣、偷捕合作社水產品的違法行爲時有發生,屢勸不止,企業利益受到損害。3月21日程某帶隊巡湖時,發現偷釣者宋某後進行勸阻,兩人發生肢體衝突,致使宋某二級輕傷。案發後,程某認識到錯誤,主動向宋某賠禮道歉,並賠償宋某醫藥費,得到了宋某的諒解。

案件審查過程中,辦案檢察官在走訪犯罪嫌疑人程某所在企業和企業駐地村委會時,養殖合作社人員和村委會負責人向檢察官反映了案件發生的相關因素,普遍認爲程某爲人忠厚,工作認真負責,且爲初犯,請求司法機關給予程某從寬處理,合作社和村委會表示將會對程某進行幫助教育。

針對案件相關情況,應城市檢察院召開了擬不起訴案件公開聽證會,邀請偵察機關人員和人民監督員參加。經過討論,大家一致同意應城市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程某作相對不起訴決定。

在送達不起訴文書時,承辦檢察官結合案情給合作社上了一堂法治課,着重講解了企業在利益受損時,如何用正確的方式維權。要求企業加強對職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引導職工遵法、守法、用法。

“感謝檢察院對我們職工的從寬處理,也感謝你們檢察官送法下鄉,爲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我們將堅持紮根農村,守法經營,帶領農民兄弟發家致富……”合作社負責人對檢察官說。

犯罪嫌疑人程某也表示今後一定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利用合法手段做好巡湖護魚工作,爲合作社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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