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贵州天柱县的王先生向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其女儿就读于天柱县第三中学初一年级,9月12日,在交了625元(含校服)的报名费之后,学校又向学生收取319元的费用,名义是资料费及班费。

二三里资讯从王先生出具的一份资料上看到,这319元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初一七科《课堂内外》共计138元;初一三科《同步练习》共计57元;初一三科寒暑假作业共计24元,以及班级公用经费100元(含卫生费12元及班级劳动卫生工具、班级小组奖励等)。

王先生表示:“学校这是巧立名目乱收费,卫生费、班级劳动卫生工具等这些不应该是学校免费发放的吗?怎么还要收学生的钱呢?而且今年天柱三中共招收初一新学生是1261人,每个学生收取319元,那就是40多万了”。

教育部曾明确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

9月17日下午,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天柱县第三中学,学校办公室一位老师称:“对这个事情不知情,需要调查了解一下。如果确实存在多收费的情况,我们也会联合教育局及时处理”。

一个小时后,天柱县第三中学回复二三里资讯称:“经调查,此次收费是由家长自愿发起的,学校并不知情,也并未参与其中。他们家长成立一个委员会和某书店自行签订了一些合同,给孩子购买教辅书籍,可能有些家长不知情,误以为是学校要收费呢。而且就此事已经上报教育局”。

随后,二三里资讯联系到天柱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郑老师回复称,确实有收到家长对此事的举报,经教育局调查核实后,已下发责令整改的通知。而且,天柱县第三中学此前也曾因家长委员会自行组织周末课后服务,因为涉及到学校老师,被责令整改。

对于家委会自行组织收费购买教辅资料一事,郑老师称,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不符合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必须要求学校整改。

(二三里 W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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