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羅冠軍發佈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 :強姦案沒有犯罪事實 不予立案)

【#羅冠軍發佈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 :強姦案沒有犯罪事實 不予立案】近日,梁穎女士在網上發文稱遭到羅冠軍強姦一事曾引發大量關注。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發佈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顯示,梁穎報稱被強姦案經審查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決定不予立案。

據北青-北京頭條此前報道,梁穎女士曾在8月底發佈文章稱遭到羅冠軍強姦,男方還被原工作單位開除。隨着文章熱傳,不少網友紛紛指責甚至謾罵羅冠軍,安慰梁女士。但隨後羅冠軍發文介紹兩人的故事,以及曬出兩人合影,女方刪除帖文,網友認爲事件出現“反轉”,表示要給羅冠軍道歉。

9月5日晚,兩人發佈聲明,羅冠軍稱,他與梁穎是普通情侶,從相識到相戀、到結束戀人關係,一直都是正常交往。“我們分手時沒有處理好,導致其在網上發佈了關於我的一些不實信息,現梁穎對此已經澄清,我們的感情糾紛已經完全解決。我們放棄所有刑事控告,民事名譽侵權訴訟正常進行。因爲此事佔用了公衆輿論資源,再次表示歉意!”羅冠軍稱,因梁穎後續(打賞全部退回之後即時)會註銷微博,其代理律師也一直盡力與他的法律顧問積極溝通妥善解決此事,“因爲我也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對此感同身受,希望大家不要網暴梁穎及其代理律師。”

同時,梁穎通過律師發佈聲明表示,“羅冠軍並沒有強姦我,是因我本人對強姦罪的法律定義的認知出現偏差,以及因雙方沒有處理好分手事宜,纔會在網上曝光冤枉羅冠軍強姦我,本人並沒有購買熱搜挑起輿論,引發熱搜實屬意外,公安機關可以去新浪微博後臺調查,在此向公衆和羅冠軍道歉。”梁穎稱,事件中有關羅先生曾經工作單位的內容和信息不屬實,向該單位表示道歉。

梁穎同時表示,她已經和新浪微博聯繫,新浪確認把網友打賞金額原路退還,再次向各位網友道歉。打賞金額原路退回後,她會註銷微博。

9月18日,當事人羅冠軍在其微博上發佈了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通知書顯示,梁穎於2020年5月13日提出控告的梁穎報稱被強姦案,分局經審查認爲沒有犯罪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定,決定不予立案。(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郭琳琳)

羅冠軍公開警方不予立案通知書

俞昌宗 本文來源:北京頭條 責任編輯:俞昌宗_NBJ1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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