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喜歡和我討論教育,他們最關心的是教育投入的產出,分數、名校,然後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

很多人喜歡和我討論管理,他們最關心的是管理帶來的結果,收入、利潤,以及如何讓員工努力工作。

碰到這樣的對象,我喜歡和他們談談體育,不談健康、不談成績、更不談冠軍,就談談體育和工作的關係。

工作對每一個人而言,似乎都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活動”。每個老闆都希望員工們好好工作,每個人都明白自己需要工作,即使富可敵國,他依舊還會繼續工作。但現實生活中,似乎很多人都不喜歡工作,甚至教育投入產出比最高的那些人,高分、名校和高薪都具備的那一類人,也會不喜歡工作,也會討厭工作,爲什麼?我認爲是大多數人都沒有準備好“工作”這件事。每一個人在進入“工作”這個活動之前,都需要一些其他的活動經歷。這個活動,就是體育。

體育,仍不是最基礎的活動。人從出生開始,到工作(Work)這個活動階段之前,都要經歷三個活動階段:玩耍(Play)、遊戲(Game)和體育(Sport)。

每個人一出生就會玩耍,這是一種本能,是無目的和無規則的活動。“無目的”和“無規則”是玩耍這種活動最重要的特徵。

遊戲,和玩耍的重要區別之處,就是有了“目標”和“規則”。而遊戲這一活動的目的,也正是讓參與者開始懂得“目標”和“規則”。不過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認爲遊戲的目標就是“贏”或是“取勝”。其實並非如此,很多遊戲最初都不是以競賽爲目標的,比如踢毽子,最初的目標就是不讓毽子落地,規則就是不能用手碰毽子。這個遊戲一個人能玩,一羣人也可以一起玩。但是,很多時候我們爲了競賽,修改了原本的“遊戲”規則,增加了“競賽”規則。而且玩着玩着,我們就開始認爲踢毽子就是一種比賽,甚至想當然地以爲所有的遊戲都是比賽了。直到我發現公園裏的大爺大媽們踢毽子,追求的東西變成了“踢”的花式、配合、技巧和優雅時,我才重新欣喜起來。兜了一大圈,我們終於明白了早該明白的道理,但不知爲什麼,這樣的欣喜總讓我感到一些“沉重”。

通過玩耍和遊戲,我們做好了進入“體育”的準備。那麼,什麼是體育呢?德國科隆體育學院的創始人、被譽爲最偉大的體育教育家之一的卡爾·迪姆(Carl Diem),在其鉅著《體育世界史》一書的開頭就宣稱:“所有的身體運動一開始都是帶有祭禮性質的”。確實,有足夠多的證據能夠證明他的觀點,原始社會中,跑步、跳高、投擲、摔跤,甚至是打球,都是宗教儀式或慶典的組成部分。用一名學者的話來說,“古奧林匹克運動會是神聖的運動會,在一個神聖的節日,在神聖的地方舉行;運動會是爲了表示對神的崇敬而舉行的一種宗教活動。那些人蔘加運動會是爲了爲神服務,他們的獎賞來自於神……古奧林匹克運動會來源於宗教。”在奧林匹亞舉行的運動會爲了向宙斯(Zeus)致敬,在科林斯舉行的地峽運動會是爲了紀念波塞冬(Poseidon),而阿波羅(Apollo)則受到特爾斐和尼米亞的賽跑運動員和摔跤手的膜拜。

在古希臘,運動會的時間、地點等一切與體育相關的因素都是神聖的。比如運動會最後一天一定是宗教儀式,包括了對諸神隆重的致謝儀式。希臘許多名人也都有參加運動會的經歷。蘇格拉底參加過地峽運動會;柏拉圖年輕時是一名摔跤手,在皮提亞運動會、尼米亞運動會以及地峽運動會上多次獲得獎項。

總之,體育從其出現的那一刻起,就是神聖的、與精神追求密切相關的活動,追求精神,是“體育”的最大特徵。這也是奧運會一直堅持“業餘原則”,禁止職業運動員參加的原因。因爲與職業運動員的謀生和盈利動機相比,業餘運動員從事體育的動機更多是精神層面的追求,也符合“更高,更快,更強”的奧運精神。這個原則一直保持到1988年的漢城奧運會,職業運動員才首次被允許進入奧運賽場。從此,體育變得越來越世俗,與精神也相隔越來越遠。

終於可以回來談談“工作”了,其實支撐“工作”的,正是我們從“體育”中得來的那些精神。到底是什麼樣的精神呢?請允許我引用美國企業家、作家Dave Fulk的一篇文章,他作爲一個父親,向朋友解釋爲什麼自己花那麼多錢讓孩子學習各種體育項目。

朋友問我:“爲什麼你花那麼多錢讓孩子練體育?”那麼我要坦白一件事,我根本不是把錢花在孩子的體育上。就我個人而言,我甚至對孩子究竟參加什麼體育項目都不關心。那麼,我的錢到底花在什麼地方了呢?

我爲孩子去運動場或體育館而不是在電子屏幕前待着花了錢;

我爲孩子學會照顧自己的身體花了錢;

我爲孩子學會制訂目標並努力實現花了錢;

我爲孩子學會專注、奉獻和遵守紀律花了錢;

我爲孩子學會和他人協作、成爲一個優秀的團隊成員、勝不驕敗不餒花了錢;

我爲孩子學會尊重裁判和教練、尊重其他運動員和尊重自己花了錢;

我爲孩子放學回家已經累到不能去訓練但無論如何還是去了的那些日子花了錢;

我爲孩子已經精疲力竭而想放棄但最終又堅持下來的那些時刻花了錢;

我爲孩子在沒有取得期望結果時能面對挫折,並且一次又一次地竭盡全力捲土重來花了錢;

我爲孩子明白需要日復一日、年復一年艱苦努力和訓練才能獲得冠軍而不是一夜之間就獲得成功花了錢;

我爲孩子懂得爲小的成就感到自豪、且不斷爲長遠目標努力花了錢;

我爲孩子得到的或將要得到的結交終生好友的機會、產生人生美好回憶的機會,以及和我一樣爲自己的成就感到驕傲的機會花了錢。

我還能說出更多花錢的地方,但是簡而言之,我並沒有爲體育花錢,我的錢花在了伴隨體育而來的發展孩子終身受用的品格的機會。就目前我所觀察到的,我認爲這錢花得相當值!

對於Dave Fulk先生的觀點,我同意得不能再同意了。體育給我們帶來的,正是以上這些“精神”。

也許,對人類而言最重要的活動就是體育,當然我說的,是原來的那個神聖的、不功利的“體育”,而非現在的、越來越世俗化的“體育”。

讓我們的工作和生活,能夠越來越“體育”!

總策劃 / 趙媚

編 審 / We領讀·悅讀組

排 版 / 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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