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楚深

券商一員工上演“連環騙局”,騙了客戶又騙公司。

聯訊證券客戶經理錢某,在三年時間裏,向客戶謊稱公司有內部員工持股項目,僞造《員工持股轉讓合同》,還盜取公司公章蓋在合同上,騙取客戶入金300多萬。

這還沒算完,東窗事發後,聯訊證券要求錢某賠付被害人損失,錢某竟然僞造流水,PS銀行公章,企圖矇混過關。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了本案的終審判決結果。

券商員工連騙16人300多萬

僞造合同還盜用公司公章

本案被告人錢某,男,1983年4月出生,大學本科文化,原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統稱“聯訊證券”)客戶經理。

在聯訊證券擔任客戶經理期間,錢某設計了一個大騙局。

裁判文書顯示,2015年至2018年1月,錢某向其客戶謊稱聯訊證券有內部員工持股項目,表示可以假借自己名義購買股份後再轉讓給客戶。

錢某的謊言讓16名投資者掉入陷阱中。

經查明,錢某與魏某等16名被害人簽訂了自己草擬的虛假《員工持股轉讓合同》,或口頭約定持股轉讓合同。

除此以外,錢某還盜用聯訊證券的公章加蓋在了合同上。

經統計,錢某共騙取被害人魏某等16人合計365.44萬元,金額在幾萬到上百萬不等,其中單個投資者最高被騙金額達145.11萬元。

東窗事發竟PS銀行公章

券商代其償付近九成款項

2018年1月,錢某騙取客戶錢款東窗事發,他又一次上演迷之操作。

聯訊證券要求錢某賠付被害人損失,錢某向聯訊證券出具承諾書,承諾自己已將被害人錢款全部賠付。

實際上,錢某同時僞造了已清償被害人錢款的銀行流水單,爲了匹配,他又截取了一枚“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鷺島支行自助回單機專用章(002)”,通過PS方式粘貼在前述銀行流水單上,交給聯訊證券。

裁判文書顯示,後聯訊證券代爲賠付魏某等15名被害人合計328.54萬元,相當於代償了錢某詐騙金額的近9成。

2019年1月投案自首

2019年1月7日,錢某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當天即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2月2日被執行逮捕。

錢某“PS”銀行公章這一行爲的性質成爲審理焦點。

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錢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冒用聯訊證券名義、僞造虛假合同,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使用欺騙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構成合同詐騙罪。錢某將截取的真實的工商銀行自助回單機專用章通過PS方式粘貼在其僞造的銀行流水單上,其無僞造公司印章行爲,該行爲實質是僞造了一份銀行流水,不構成僞造公司印章罪。

法院認爲,鑑於錢某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對其予以減輕處罰。錢某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量刑時酌情考慮。最終,一審判處錢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並繼續追繳錢某所獲贓款發還被害人。

檢察院提出抗訴

二審認定構成僞造公司印章罪

一審宣判後,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檢察院方面不服,認爲原判未認定錢某構成僞造公司印章罪,系適用法律錯誤,應依法予以糾正,提出抗訴。

成都中院經審查認爲,僞造公司印章罪中的“印章”指公司依法刻制的以文字與圖記表明主體同一性的公章或專用章,是公司行使管理單位事務、對外承擔法律規定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的符號和標記,公文或者文件一般加蓋公章後始能生效,不然公文一般對外不產生公信力或法律效力;其次,錢某僞造公司印章的行爲在其實施合同詐騙行爲之後,不具有時間上的因果關係;最後,錢某爲了矇騙公司,通過截取、僞造和在銀行流水單上加蓋僞造銀行公章的行爲,是一系列犯罪過程的行爲,應予綜合評價,且公司基於銀行流水單上具有證明效力的銀行公章,纔對錢某行爲予以認可、信任和信賴,故銀行流水單是其形式,銀行印章的公信力纔是其犯罪的實質,故錢某擅自僞造銀行印章的印影,損害了銀行對印章的管理秩序和社會公衆的信賴利益,具有社會危害性,其行爲符合僞造公司印章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應予懲罰。

成都中院認爲,錢某除構成合同詐騙罪外,僞造中國工商銀行自助回單機專用章印影並加蓋在銀行流水單之上的行爲,已構成僞造公司印章罪。最終判處錢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犯僞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首家在新三板融資的證券公司

公開信息顯示,聯訊證券的前身是成立於1988年6月的惠州證券公司。2014年4月,正式更名爲“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8月1日,聯訊證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成爲第一家在新三板融資的證券公司以及第一家做市轉讓的證券公司。

2018年5月3日,聯訊證券發佈的收購報告書顯示,廣州金控擬收購聯訊證券。2019年,廣州金控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聯訊證券42.43%股權,加上原本持有的股份,合計持有聯訊證券47.24%股份,聯訊證券告別無實際控制人時代。

2019年8月30日,聯訊證券發佈公告顯示,其名稱由“聯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爲“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證券簡稱由“聯訊證券”變更爲“粵開證券”。

中國證券業協會的公示信息顯示,錢某的執業機構爲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記時間爲2009年3月31日,離職登記時間爲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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