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網友反映,現在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社保制度,個人就業還要轉來轉去,非常麻煩,什麼時候能夠實現社保的全國統一呢?

社會保險制度,從最初1991年我國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開始,至今已經有30多年的歷史。國家近年來一直致力於推動社會保險的全國統籌工作。

關於社會保險的統籌,大家需要了解的一些事情。社會保險統籌實際上是分爲多方面的。比如說社會保險的統一徵收、統一信息互聯、統一待遇確定、基金的統一調劑使用等等,是牽扯到一套非常複雜的體系。

關於社會保險的統一徵收問題,養老保險已經做了有關的嘗試。過去的時候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是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承擔單位繳費基數的13%~20%。2019年5月以後,人社部要求各地可以將最高繳費比例降低至16%。現在全國除了廣東和浙江,其他省市都降至了16%。這兩個省份繳費比例實際上是14%。

按照規劃2020年底之前,各省市要全部實現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這種省級統籌實際上是全面的統一的統籌,從養老保險的繳費,到養老保險信息系統的統一、養老金待遇的計算、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以及每年退休後養老金的調整。實際上這種養老保險基金的統籌非常重要,2016年黑龍江省的累計結餘就只剩下了負的262億元,這種情況下全靠政府財政補貼,才能保障養老保險基金運行下去。隨着時間的推移,收不抵支的省份會越來越多。養老保險的省級統籌就分外重要了。

2018年7月開始,爲了平衡人口流出地與流入地養老保險基金收繳的不平衡,國家推出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最初設定的調劑比例是3%,2019年上漲至3.5%,2020年上調至4%。最終通過不斷提高調劑比例,也能夠實現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的統一水平的流動。

爲了方便人們養老保險關係的全國範圍內轉移,人社部專門建立了社保綜合服務平臺,目前已經覆蓋全國所有省份。人們社保關係轉移已經可以實現網上辦理。

2018年末,我國推動養老保險徵繳主體轉變,要求社會保險費的徵繳職能由社保部門全部移交稅務部門,未來社會保險費將會直接進入國庫。有關的徵繳信息將會通過稅務的金三系統全部共享,再加上稅務部門強大的財會金融審計能力,能夠有效的加強養老保險基金的徵繳。

總體來看,養老保險目前已經正在向全國統籌的方向邁進,就差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的建立了。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佈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2021年建立全國統一的國家醫保信息平臺,能夠實現各地醫保實時信息覈對。相對而言,各地的醫療保險基金都是以地級市統籌爲主,有關的醫保報銷比例、起付線的設定、退休年限的確定都是以當地自行決定。總體來看,醫保的統籌層次還是比養老保險低的。目前,國家正在推動廣東省進行醫療保險省級統籌的試點,相信未來也會加快各地醫保省級統籌的部分。畢竟隨着社會不斷發展,大家越來越富裕,在醫保方面的開支會越來越大。醫保部門最終肯定也會實現全國統籌的。

總體來看,未來5~10年內養老保險確實有能力實現全國統籌,至於醫療保險短期內還是無法期待的了。但是不管怎麼樣,社會保險的服務肯定會越來越便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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