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慶、中秋是同一天

有網友近日發出疑問:

平時節假日加班有3倍工資

十一當天加班能享受6倍工資嗎?

答案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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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2020年國慶節、中秋節假期加班工資計算問題進行明確。

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8天還嫌短?職工帶薪年休假瞭解一下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根據相關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若你滿足“連續工作1年以上”這一條件,可向單位申請休年假。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職工朋友可以根據自己實際的年休假天數制定拼假方案!就可以擁有超過半個月的超級“加長版”假期!

網友問:值班算加班嗎?

“值班”與“加班”雖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含義並不相同。

認定加班還是值班,主要看勞動者是否繼續在原來的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體的生活或經營任務。在原崗位上具有生產、經營任務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值班:

指勞動者根據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進行一定的非生產性的工作。如單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員工擔負臨時性的、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任務。值班並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

值班不是法律概念,也就是說勞動法對此沒有規定,值班費有無、多少需要事前協商,參照單位規章制度執行。

加班:

指員工在本職工作時間之外,繼續從事該工作,且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情形。

注意:加班必須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的限制。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人日報客戶端

編輯:羅梅 編審:吳 剛

值班編委:袁孝椿

總編輯:羅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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