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88萬代孕包成功包性別#毒品、仿真槍、竊聽設備、殺手服務、色情服務是當今互聯網上最氾濫的五類交易服務。

在鮮少有人關心的互聯網產業鏈條裏,他們如日中天的交易,在線下殘暴粗鄙的吞沒越來越多的無辜羣體。

從毒品交易到人體販賣,似乎是我們看不見摸不着的。

“代孕”產業本來也是如此,特別是近些年,越來越明目張膽,甚至敢蹦到明面上來。

如果你走進過某些大學學校周邊的公共衛生間,又或者經常路過城市裏外來打工者居多的地方,對於這種廣告,你一定不會陌生。

隨便打開一個瀏覽器,搜索關鍵詞,就會彈出許許多多這樣的廣告。

由於國內對“代孕”的市場需求,使得由需求方、代孕公司、供卵者、代孕媽媽、實施代孕操作的醫生、開具出生證明的醫院組成的“代孕”產業鏈長期存在於地下。

由於今年受到疫情的影響,到國外尋求代孕受阻,國內代孕中介機構成爲“求子難”羣體的首選,訂單量明顯增加,供卵者(也被稱爲“卵妹”)與代孕媽媽的補償金也水漲船高。

“卵妹”與代孕媽媽是整個產業鏈中最重要的一環,也是市場上最多的兩種需求。

“卵妹”中不乏大學生,甚至還有高中生,學歷越高、長得越漂亮,價格也就越高。

但是這些女孩子並不知道,她們做的這個決定就會讓她們付出怎樣的代價。

先是帶到私立醫院進行體檢,合格後,被要求注射營養針。(所謂的營養針,其實是促排卵的激素藥物。)

在卵子完全成熟之後,就把她帶到居民區的房子裏進行取卵。這樣的條件很難達到無菌的環境,只能用髒亂差來形容。大家想想,建在農村的兩層樓房屋會是什麼好地方?取卵的地下診所更追求隱蔽性,有的甚至賣羊頭掛狗肉,開在養老院內。他們對環境毫無要求,往往設備簡陋,根本不具備無菌條件,極其容易導致感染、盆腔炎症。取卵的“醫生”技術有限,不具備搶救條件,操作過程中一旦出現損傷不能給予及時治療,後果不堪設想。

同時爲了保證人工受精卵的成功率,是不會打麻藥的!

在B超的引導下,用35CM的針刺穿陰道壁,然後刺入卵巢,將卵子從卵泡中取出來。

因爲取得卵子比較多,所以還要從其他方向多刺幾個孔才能取完。

這般折騰,卵巢就會變得千瘡百孔,接連引發的後果不堪設想。

稍有不慎就會導致不孕,甚至死亡。

這些躺在手術檯上的女孩比比皆是,隨時都可能付出慘痛的代價……

卵子成功取出來還好說,可以獲得補償金,如果取卵失敗,中介機構很可能會“違約”,將所有責任推到供卵者身上,不按照合同約定向供卵者支付剩餘的報酬。

此時,供卵者不僅在付出大量時間和精力後無法取得相應的報酬,遭受經濟利益上的剝削,而且身體受到損失。但人卵交易在我國是違法的,交易過程中所籤的協議不具有國家承認的法律效力,因此,供卵者無法通過正當渠道尋求法律救濟,可謂“人財兩空”。

不敢想象,如果手術稍有不慎,這些女孩將會面對怎麼樣的人生。

拋開從人道主義層面講代孕,讓我們看看法律層面上是如何規定代孕的。

關於代孕的管理有兩種部門規章,一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二是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

根據《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嚴格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第22條規定,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買賣配子、合子、胚胎的;

2、實施代孕技術的;

3、使用不具有《人類精子庫批准證書》機構提供的精子的;

4、擅自進行性別選擇的;

5、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檔案不健全的;

6、經指定技術評估機構檢查技術質量不合格的;

7、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爲。

綜上,代孕行爲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代孕行爲,否則代孕行爲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通過黑市找代孕,無論從出錢的客戶角度,還是賣卵女孩和代孕媽媽的角度,甚至是那些被生下的嬰兒的角度,這件事就是違背法律和倫理道德的,最後真正的受益者只有黑中介。

關於代孕,你覺得是否應該存在呢?歡迎大家點贊評論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