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一句老生常談的話題。

喝酒開車就是

對他人、家人和自己的極度不負責任。

9月20日,台州高速交警在瀋海高速上遇到那麼一位“怕老婆”的師傅,明知自己酒量不行、喝酒不能開車,凌晨了還是硬着頭皮駛上高速。結果酒勁上來,躺在高速公路的主車道和硬路肩上呼呼大睡。

當日凌晨4時許,高速交警台州支隊一大隊民警陳警官在巡邏至G15瀋海高速往溫州方向出貓狸嶺隧道羣時,發現一輛浙J牌照的銀色小客車停在主車道與硬路肩上。只開啓了右轉向燈,沒有設置三角警示標誌,而前方不到十米就是緊急停車帶。

隨即上前查看,司機蒲某趴在方向盤上呼呼大睡。陳警官將司機敲醒,打開車門後一陣酒味撲鼻而來,蒲某向陳警官承認了自己喝酒的事實。陳警官立即讓其下車,將他的車輛停進停車帶。

之後,陳警官將車輛與人員帶至臨海北出口,同時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測試,測試結果爲123mg/100ml。面對醉酒駕駛的事實男子坦白了經過,蒲某家住路橋,前一天(9月19日)早上凌晨4點多在天台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21時許,和朋友一起了喝酒。而自己酒量一直很差,喝了兩瓶就不行了。

喝完酒後已是凌晨0時許,蒲某想起家裏老婆的囑咐“不管多晚,晚上都要回家”。自己也就喝了兩瓶,現在過了一段時間,估計酒氣也散的差不多了。凌晨1時許,蒲某便壯着膽子駕車駛上高速,一路上蒲某爲了“安全起見慢慢地開”。沒想到車子開到一半酒勁上頭,加上早一天沒休息好一陣睏意襲來,蒲某便把車隨意停在高速公路上,倒頭就睡。

最終,蒲某因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的違法行爲處以罰款200員,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駕駛證,蒲某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同時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蒲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正在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台州高速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在聚餐的時候,要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堅決杜絕酒駕、醉駕行爲的發生。駕車上路行駛,遵守交通法規纔是安全的不二法寶,耍小聰明很容易讓自己陷入危險境地,最終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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