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支持我市企業穩定就業崗位,充分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近日,瀋陽市人社局和瀋陽市財政局發佈關於提高我市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返還比例的通知:今年疫情期間,瀋陽市中小微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的比例由80%提高到100%,其他申請條件和經辦流程不變,申報截至時間爲2020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和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金融業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銀髮〔2015〕309號)執行。另外,對已按照80%比例領取穩崗補貼的中小微企業,瀋陽市相關部門將通過數據對比後直接將資金轉入企業,企業無需再次申報。

在疫情防控期間,中小微企業申請穩崗返還時,裁員率標準由瀋陽市2019年度城鎮登記失業率2.94%放寬到不高於5.5%;對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其他企業的裁員率標準,放寬至低於3.62%。疫情結束後,企業穩崗返還裁員率按2.94%的標準執行。

返還資金標準按2019年度的瀋陽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2019年度月人均標準爲1285元)和企業全年平均參保繳費人數確定。返還金額不超過該企業歷史失業保險繳費總額。

來源: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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