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受害人及羣衆均爲化名

1997年10月18日。星期六。8時45分,周口市信用社火車站分社營業室被歹徒搶劫,兩名營業員英勇搏鬥,一人犧牲,一人身負重傷!現場位於分社院內,中心現場坐南朝北,三間平房,陳雪梅被歹徒連刺24刀身負重傷,已被先期趕到的巡警送往醫院搶救,營業室內的保險櫃和裝錢的鐵箱子全部敞開,顯然是鉅款被歹徒掠走!

這是建國以來發生在周口乃至整個豫東地區的首起特大惡性殺人搶劫銀行案!

中午12時30分,火速趕回的地區公安處處長丁保東在案發現場召開緊急會議,決定成立“10.18”破案指揮部,丁保東任指揮長,公安處副處長劉太亮、副處長兼周口市公安局局長範志剛任副指揮長,下設專案組和其他各破案小組,專案組由市公安局副局長周運傑具體負責。

一道道命令從“10.18”破案指揮部迅速下達到各破案小組,與此同時,在省公安廳的部署下,與周口交界的漯河、許昌、商丘、駐馬店、開封等地市也佈下了天羅地網!

經現場勘查,除提取四枚花紋爲脈衝波浪型的鞋印外,沒有其它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勘查中發現,室內警報器電線被截斷,室內後窗從西往東第二、第三根鋼筋與護欄扁鐵接觸處被鋸開,斷痕新鮮。室內後門門鎖及貫釘被剪斷後用膠粘。保險櫃和錢箱裏的現金共3.48萬元,被歹徒全部搶走

與此同時,對附近羣衆的調查工作也在緊張地進行着。

現場目擊者共四人:開拖拉機的青年王磊,在信用社院裏居住的小女孩陳紅及其母親,從現場路過的一個騎摩托車的羣衆。

陳紅反映:“8時40分左右,有兩個人敲門,說是來修電的。這兩個人一高一低,爬到信用社房子上敲打了幾下就從後門進到營業室去了,大概十多分鐘後他們就出來了,其中一人掂一個編織袋,袋子上還有血,我看這兩個人不像好人,立即喊我媽過來看,這時兩個人已經不見了。我們往信用社屋裏一看,看到兩個營業員躺在地上,我們趕快去給公安局打了電話。”

王磊反映:“大概9點鐘左右,我在信用社前馬路上走,突然發現從信用社的鐵門上跳下兩個人來,這兩個人一高一低,出來後慌慌張張騎着一輛三輪車朝西走了。”

當晚8時,“10.18”破案指揮部在周口市公安局召開緊急會議,聽取各小組關於“ 10.18’案件的彙報, 傳達省廳王明義廳長的指示,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偵破工作。

指揮部認爲,這是一起經過精心預謀、計劃周密的搶劫案,犯罪分子系兩人或兩人以上。案發前曾在現場出現過,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斷和反偵查能力,具有一定的電工知識和機械修理知識,根據犯罪分子逃跑時藉助人力三輪車和其口音情況,加上其所穿衣服和鞋子都是近幾年周口市場上常見的。因此可以大膽認定犯罪分子是本地人,可能是居住在城鄉結合部或在城內租房居住的務工經商人員。犯罪分子是膽大妄爲之徒,心狠手毒,不計後果。曾受過公安機關的打擊處理, 應爲“勞改”釋放人員或有劣跡的人員。

指揮長丁保東對偵破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丁保東說:“ 10.18”案件是周口地區乃至豫東地區建國以來發生的首起惡性搶劫銀行案,轟動中原,震驚省內外。此案不破,我們沒法向人民羣衆交待,沒法向上級黨委、政府交待,沒法向以身殉職的女英雄交待,更沒法向自己的良心交待。因此,全區公安機關要橫下一條心,立下軍令狀,堅決拿下“10.18’案件。丁保東講完後,副指揮長劉太亮、範志剛詳細部署了排查工作。會議結束後,範志剛、周運傑又同參戰的技偵人員一起對案件進行了具體分析,並決定派兩名民警連夜趕赴鄭州,到省監獄管理局把近幾年釋放的周口籍勞改、勞教人員名單及其原犯罪情況,在勞改、勞教時的表現一併抄回來!

19曰,大規模地毯式排查和調查全面開始。周口市公安局刑偵二中隊對發案當天的取款人員進行了逐個訪問,案發當天共有8人存取款,這8人反映沒發現任何異常。

被犯罪分子殺傷的陳雪梅甦醒後斷斷續續地回憶說:18號上午8時45分左右,取款的人沒有了,王靜在外屋,我到裏屋準備打電話,這時不知怎麼回事突然從後門闖進兩個人來,一個拿刀的直奔王靜而去,拿槍的向我這邊走來,他拿的是“64”手槍,我愛人是押款員,我見過這種槍。這兩個人一進屋就說:“快拿錢來, 不然就殺死你們 ”我們不給他倆錢,他倆就用刀子捅我們,先捅王靜王靜勇敢地同他們搏鬥。後來他們看到我準備打電話報警,又跑過來捅我我當時心想,就是死了也不能讓他們的陰謀得逞,這兩個人一高一低, 本地口音,其它都記不清了。

這是案發以來警方獲取的最直接的線索。“64”手槍的出現,無疑爲下一步破案提供了重要條件。

從河南大學和駐馬店地區請來的兩位專家根據目擊者和受害人提供的線索,結合技術人員的現場勘查結果,很快畫出了兩個犯罪分子的頭像讓受害人和目擊者看後,一致說“像”。於是,當天晚上,兩個犯罪嫌疑人的模擬畫像就通過新聞媒介公佈於衆。

10月22日,一信用社向破案指揮部反映:當天有兩個農民模樣的青年人,神色詭祕,到該儲蓄所存入人民幣3萬多元,辦理手續時以手掩面,神色慌張,與電視上公佈的犯罪嫌疑人各方面都相似!破案指揮部對這條線索極爲重視,當即派出大批民警布控守候,當場抓獲了兩名嫌疑人經突審,兩名嫌疑人是上蔡縣人, 利用塗改發票手段在商水縣潭莊鎮麪粉廠騙取現金3 萬元。指揮部查實後,決定另案處理。

人海茫茫,大海撈針,線索一條條反映過來,又一條條被否定,幾天來,全市幹警共走訪羣衆數萬人,調查電料門市部129家,清查人力三輪車4000多輛,排查重點嫌疑人600多人,查證重要線索30多條。紛至沓來的信息經公安民警逐一查證,被一一排除!經過層層過濾,嫌疑人從600多人縮小到300多人,從300多人縮小到30多人

轉眼間,案發已經一個星期了。 10月24日晚,指揮部再次召開會議丁保東指出:明天是星期六,距 “10.18”案件發案正好一個星期。根據規律,上週六在現場附近出現過的人員,這一週六還有可能出現要抓住機會,明天再來一次大規模的訪問羣衆活動。

10月25日一大早,近百名偵查員在“ 10.18”案件現場附近出現了,他們與羣衆親切交談,逐個訪問過路人,7時35分,一條重要線索反映上來一名在附近販賣竹竿的司機反映:10月18日早上7點多,他看到一個年輕人在現場附近路上出現過,這個人好像是前幾年在工農路開飯店的,家在康灣村,叫康新光或康新建民警們立即向範志剛彙報,範志剛指出:這條線索非常重要,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按照範志剛的指示,指揮部遂以排查 “10.18’案件嫌疑人爲由“請”康氏兄弟到市公安局錄像,康氏兄弟共五人,其中有四人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老三康新建、老五康新光是近兩年才從勞改農場釋放出來的。錄像經陳雪梅辨認,說有點“像”。公安局遂以 “10.18”案件重大嫌疑將康新建刑事拘留。

周運傑立即派姚雙喜等人奔赴信陽監獄,瞭解康新建服刑期間的表現,並對康新建兩次服刑時的獄友進行調查訪問,瞭解康新建16 17 18號三天的活動情況

然而,從這隻狡猾的狐狸身上沒有問出一點有價值的東西,也沒有證據證明康新建當天去過現場。經受害人和目擊者再次辨認,以及圍繞康新建內查外調80多人的反饋情況,對康新建趨於排除。

但破案指揮部在研究後一致認爲,康新建不能輕易排除!他是受害人反映的極少數有點“像”的重大嫌疑人之一。

11月5日,周口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七中隊民警在火車站轄區排查時,發現一青年人神色慌張,右手一直往腰裏摸。民警們趁其不備,一齊衝上去將其抓獲,從他身上搜出一把“64’式手槍,民警們大喜過望,一邊報告給指揮部,一邊突審持槍人張建明。經查,該 “64”手槍是張1993年10月23日盜竊法院民警的槍支,但張犯不是“ 10.18”案犯罪嫌疑人

11月7日,商水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國營給指揮部打電話反映,商水縣姚集鄉大李莊村殺人在逃犯李紀和“ 10.18’案件乙犯相似並持有槍支。李的一個叫王黑臉的朋友正和“10.18”案甲犯相似。指揮部對這一情報非常重視,市局副局長周運傑立即帶領刑偵大隊十多名民警連夜趕赴商水、項城,抓獲了嫌疑人王黑臉。王承認了其它一些犯罪事實,但能證明“ 10.18”案與他和李紀無關指揮部決定,“10.18”排除李、王二人,交給商水警方處理。

案發已經20多天了,案件還沒有實質性突破。難道偵查範圍劃錯了?難道我們的偵查方向出現了偏差? 難道我們的思維方式陷入了怪圈?破案指揮部再次召開會議丁保東指揮長沉着冷靜,他充分肯定了前段的工作。要求大家按原來的偵查方案把各項工作做紮實, 不能出現鬆懈、動搖情緒。副局長周運傑則提出了一個大膽的想法:併案偵查。周運傑說,近幾年周口一共發生兩起“ 64”手槍被盜、被搶案,其中一起在我們排查中已帶破,另外一起就是今年8月6日一名幹警被搶 的“8.6”搶槍案。“8.6”搶槍案發生在周口油田路口附近,正處於城鄉結合部,且犯罪分子體貌特徵與 “10.18”作案者相似,經過醞釀,指揮部決定併案偵查。指揮部要求,要圍繞三輪車、作案工具、槍支等以物找人,以事找人重點集中在周口市的城郊結合部,尤其是從納入我們視野的30多名嫌疑人中,篩選出居住在城郊結合部的。這其中康新建疑點最大:家距“8.6”案發地點僅一公里左右!

11月17日,商水縣李埠口鄉有羣衆反映:有人在沙河南岸河堤荊條叢中,發現了一輛人力三輪車,兩側及後部鐵皮被拆掉,公安民警在附近進一步尋找,又發現了被丟掉的三輪車上的兩塊鐵皮。經分析對照和羣衆辨認.正是“ 10.18”案發後犯罪嫌疑人所騎三輪車

狐狸尾巴終於露出來了!破案指揮部根據三輪車丟棄的位置,綜合分析後決定:進一步縮小範圍,把範圍縮小到周口市八一路以東,沙河以南,也就是以康灣村爲中心的重點區域內。

11月20日下午,康新建的妻子李豔麗接到公安局的傳喚:“公安局找你有事,來時直接帶着被子。”這含而不露的一句話,對李豔麗來講,卻是不祥之兆,李豔麗似乎已從中聞出一點火藥味,心中不由打了一個寒顫。

不能容嫌疑人有任何喘息的機會。當晚,地區公安處老偵查員吳振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趙匡均、刑偵大隊一中隊中隊長何學民首先給康新建談話: “你的案情重大,要將你升級,將你和你的妻子移送地區審理,一會兒就走”給李豔麗談話的內容也差不多。 半個小時後,吳振亞、趙匡均、何學民開着一輛囚車將康新建、李豔麗送往地區看守所。康新建在囚車的鐵欄裏,李豔麗在囚車的後座上,二人一窗之隔,到地區看守所後,吳振亞、趙匡均下車辦“手續”,“司機”何學民留在車上十分祌後,吳振亞、趙匡均回到車上,對何學民說:“這兩人想升級也升不成了,這裏全滿了,沒有地方,還得把他們送回去。” 20分鐘後,女偵查員王子瑩從李豔麗身上搜出一張小紙條:“那個東西要放好,不要放在家裏”這顯然是在地區看守所的10分鐘時間裏康新建傳給李豔麗的,民警們遂對李豔麗進行了突審。

吳振亞問:李豔麗,如實交待紙條上寫的“那東西”指的是啥?

李豔麗沉默。

經過對李豔麗15個小時的突審,李豔麗交待:大約在一個月前,康新建告訴她用假幣跟別人換了一些錢,讓她站在河堤上望風,康新建一個人下河堤,把錢埋在了他父親的墳上

立即查證。21日下午5點多,偵查員揮鍁在墳四周挖掘,最後挖出一隻塑料袋。塑料袋內有用銀行專用牛皮紙捆紮完好的數捆人民幣,另有一些硬幣。紙幣上有兩枚血手印,銀行封條完好無損,其中一捆人民幣的牛皮紙封條上寫有“ 139. 1”數字。

晚9點,經技術人員檢驗,139. 1正是遇害人王靜生前所寫。

物證確鑿,案件獲得實質性突破。

11月21日晚,周口市公安局副局長周運傑等連夜突審康新建,刑偵大隊長趙匡均再審李豔麗。

面對威嚴的人民警察,康新建表現鎮定,完全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康新建,你還想頑抗到底嗎?”

“我出來這陣子沒幹啥呀!可別冤枉好人呢”康新建垂死掙扎

“算了吧!你作那麼大的案子不會不留下任何痕跡吧!那天不是沒有人看見你,而且看到你的不只一個人!現在讓你坦白是給你一個從寬的機會。”

康新建越來越感到幾雙利劍般目光的壓力,他開始感到如坐鍼氈,口乾舌燥,要煙吸、要飯喫、要水喝。周運傑讓民警拿來兩個夾牛肉的燒餅,又拿來兩包香菸,全部遞給了康新建

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老獵手。

“康新建,不要再作非分之想啦,說一說埋在你爹墳地裏的錢是怎麼回事吧”周運傑不緊不慢地說。

康新建臉色驟變,這一記重錘,單刀直入,一下子把康新建逼到了死角,他再也無路可逃了。一陣沉默, 康新建精心構築的最後一道心理防線徹底崩潰。“周局長,你讓其他人出去,”康新建說。周運傑示意其他人暫時離開。在鐵的事實面前,康新建不得不交待了殺人搶劫銀行的犯罪事實。但同夥是誰,槍放在哪裏,他閉口不說

這時,二樓範志剛局長的辦公室裏,丁保東、劉太亮、範志剛正研究着如何突破康新建的心理防線,使他迅速交待出同夥。

審訊康新建在市公安局一樓,二樓上方正好是範志剛局長的辦公室。周運傑出去“方便”了一會兒,這時二樓上斷斷續續傳來鐵鏈子的聲音,康新建聽得仔細, 莫非我弟弟康新光已被抓獲?這時周運傑說話了:“康新建,別自作聰明,我再給你一次機會。”康新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終於交待了同夥、自己的同胞弟弟康新光

案件突破,迅速抓捕同案犯康新光已刻不容緩!

凌晨2時許,公安民警迅速逼進康新光岳父家,把其院子包圍起來快速到位,踢開房門,未發現目標。民警們犀利的目光掃過每一個角落,忽然發現靠牆牀上高高的被子微微一動,幾名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掀開被子,幾雙有力的大手緊緊地卡住了兇犯康新光。

與此同時,各路人馬捷報頻傳。 朱成剛小組從商水縣追回二犯已存入銀行的3萬餘元贓 款存摺; 赫延廷小組在康新建父親的墳邊上起獲了犯罪分子作案用的“64”手槍一枝,子彈5發。

康新建兄弟5人,在家排行老三,康新光排行老五,兄弟兩人文化程度不高,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兩人都曾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但勞改期間不能洗心革面,刑滿釋放後,反而越來越敵視社會。尤其是近幾年來,看到別人喫喝玩樂,而自己經商賠本,一事無成兩手空空,就把這委屈歸結到社會不平等。於是,黎明前的周口小城,時常遊動着兩個鬼魅般的幽靈。

1997年元月29日凌晨5點,康新建、康新光竄至 周口聯營車站,發現了來周口辦事的商丘地區某消防 器材廠廠長賈存宏,二人用隨身攜帶的刀向賈連刺數 刀,致賈當場死亡,搶劫現金4000餘元

1997年8月6日,天色將亮時,康新建、康新光在周口油田路口,看到一個攜帶公文包的年輕人似乎在等人,康新光便趨步向前,以兌火點菸爲名,將其內裝一隻“64”式手槍的公文包搶走

1997年8月8日,也就是搶到“64”手槍兩天後,康新建、康新光怕原來曾一起作過案的同夥康學軍揭發他們,就將康學軍騙到沙河堤上,用繩子將康學軍活活勒死,然後刨坑埋掉

“哥倆有槍了,要幹就幹大的。”一個多月的時間裏,康氏兄弟二人在周口市郊區和相鄰的商水、淮陽兩縣四處踩點,先後選擇了運鈔車和練集、李埠口、搬口等五個銀行營業所作爲搶劫對象,最後選定了便於作案、容易逃竄的火車站分社,此後,二人連續數十次前往作案地段觀察營業員上下班規律,熟悉各班人員的長相和衣着,瞭解運鈔車押送款時間。爲進一步觀察營業室內部情況,二人以“陳毛”之名存入1000元錢。作案前5天,又將這筆存款取出。

爲確保作案後逃跑成功,二人騎着三輪車。多次測試從火車站分社到其家的時間。同時,也作了最壞的打算:如果和公安民警相遇,就拼個魚死網破;萬一不能跑掉,拿槍的人就將同胞兄弟打死,然後再自殺。10月17曰夜,二人竄入火車站分社營業室後院,先用斷線鉗將後窗第二、第三根鋼筋從下端剪斷後進入室內,將後門貫釘用鋼鋸鋸斷,然後用膠水粘好,從窗戶跳出後又將鋼筋恢復原狀,18日上午8時45分,康氏兄弟便實施了殺人搶劫銀行的犯罪!

1997年12月31日,隨着幾聲清脆的槍響,震驚中原的周口“ 10.18’特大殺人搶劫銀行案主犯康新建、康新光結束了他們罪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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