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津“楊松發殺人案”今日再審,檢方建議改判無罪

新京報訊(記者 汪暢)24日,天津楊松發案再審開庭。中午12時左右,新京報記者獲悉,目前開庭已經結束,檢方建議改判無罪,合議庭目前尚未宣判。

楊松發方面的律師吳丹紅告訴新京報記者,今日上午開庭前,楊松發的家人都來到現場,自己也在法院門口見到楊松發的母親。

中午12時左右,新京報記者致電楊松發家屬,對方表示開庭已經結束。

本案的裁判文書顯示,2001年3月3日晚,與楊松發同一公司的一名女工慘遭殺害並被拋屍。時年36歲的楊松發被指控“爲擺脫與受害人戀愛關係”而行兇,涉嫌故意殺人。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爲,楊松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對於這一判決結果,檢方和被告人楊松發均提出異議。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提出抗訴,認爲一審量刑畸輕。楊松發也提出上訴,否認犯罪。但雙方意見均未被二審法院採納。

新京報此前報道,自法院判決起,楊松發及其母親便開始長達16年的申訴,申訴的理由包括:沒有作案時間、現場沒有他的生物檢材、作案工具跟他的口供不符、案發現場的腳印跟他不符等。

2018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院再審。去年4月,楊松發一方收到最高法作出的《再審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最高院認爲原判決、裁定認定原審被告人楊松發犯故意殺人罪“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指令天津市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

今年9月8日,本案召開庭前會議,主要討論案件中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

新京報記者獲悉,今日庭審中,合議庭未當庭宣判,具體宣判時間未定,但檢方以主要證據存在矛盾爲由,建議改判無罪。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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