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超標廢水直排、超量越界開採 中國鋁業三級企業被生態環境部通報

華夏時報記者劉詩萌 北京報道

於8月30日開始的第二輪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查下沉階段已於近期結束。爲發揮警示作用,推動問題切實整改,生態環境部正在陸續公開通報一批典型案例。

9月23日,《華夏時報》記者從生態環境部獲悉,中國鋁業集團廣西有色稀土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廣西稀土”)下屬企業因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不到位,環境管理混亂、超量越界開採稀土等問題被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

督察組指出,廣西稀土環保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該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未能從思想上重視環保問題,環境法律意識淡薄,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方法簡單,甚至一拆了之,既浪費了資金,又未解決礦山環境污染問題。中國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作爲廣西稀土的直接上級單位,對廣西稀土長期以來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重視不夠、監督不嚴,督促整改不力,導致相關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

記者注意到,根據此前生態環境部公佈的邊督邊改情況彙總表,在此次督查的兩家央企中國鋁業和中國建材當中,對中國鋁業的投訴舉報數量爲317件,明顯多於中國建材的49件。

整改“一拆了之”,直排廢水嚴重超標

此次點名通報的廣西稀土是中國鋁業集團三級企業,成立於2011年7月,註冊資金7.5億元,集稀土資源勘探開採、冶煉分離、深加工、科研、貿易於一體,下屬中鋁廣西有色金源稀土公司、廣西國盛稀土新材料公司、江蘇國盛稀土新材料公司等3家冶煉分離企業以及中鋁廣西岑溪稀土公司、中鋁廣西賀州稀土公司、中鋁廣西梧州稀土公司、中鋁廣西有色崇左稀土公司、中鋁廣西玉林稀土公司等5家礦山開採企業。

中鋁廣西岑溪稀土公司此前在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中存在防滲設施不完善,污染周邊環境的問題。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現場督察中發現,該企業並未吸取教訓,問題礦山一拆了之,後續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周邊水環境污染問題依然突出。2020年1月,該企業擅自將尾水處理設施拆除,並將10個環保監測井埋土封填。取樣監測顯示,其閉礦礦山下游2個地表水體水質均爲劣V類,氨氮最高超標92.8倍。

中鋁廣西賀州稀土公司賀州貴廣高鐵壓覆稀土資源搶救性回收利用項目因水環境污染問題多次受到羣衆舉報,此次督察發現相關問題仍未解決。該項目雖然建設了氨氮廢水處理工程,但現場督察發現,氨氮廢水處理工程加藥裝置無法正常運行,預處理快滲池非法設置排水管線,擅自將預處理沖洗廢水直接排放到外環境。取樣監測顯示,該項目水冶車間下游、採礦區下游水體均爲劣V類,呈明顯酸性,pH值分別爲3.77、3.59,氨氮超標11.6倍、9.6倍。

中鋁廣西梧州稀土公司紅嶺商貿物流園壓覆稀土資源搶救性回收項目閉礦後相關污水治理設施同步拆除,並將地下監測井封填,未按環評批覆要求監控至水質穩定達標。取樣監測顯示,該項目原水冶車間下游水體爲劣V類,氨氮最高超標10倍。

環境違法、環境風險問題突出

督察還發現,廣西稀土下屬企業多個項目未經環評審批擅自建設,部分採礦項目超出審批限額超量生產,加大環境壓力;未按環評要求開展注水試驗,存在較大的環境風險隱患;有的項目甚至違反環評要求,建設國家明令禁止的落後生產設施。

例如,中鋁廣西梧州稀土公司紅嶺商貿物流園壓覆稀土資源搶救性回收項目2015年開工建設並投入生產,直到2016年才取得環評備案。中鋁廣西有色金源稀土公司2015年未經環評審批擅自新建萃取生產線。中鋁廣西梧州稀土公司紅嶺商貿物流園壓覆稀土資源搶救性回收項目存在超越審批範圍越界開採的問題。中鋁廣西玉林稀土公司廣西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興業段壓覆稀土資源搶救性回收利用項目違反環評要求,建設國家明確列入淘汰類落後產能的單段式煤氣發生爐。

此外,廣西稀土環境管理不到位,多數礦山環保應急池不健全,礦山防滲措施普遍缺失,大量污水滲入地下,環境風險問題突出。

中鋁廣西梧州稀土公司藤縣稀土礦地表水攔截池僅在池體周邊鋪設了防滲膜,池體底部沒有防滲措施;該礦區還將沒有任何防滲措施的土坑設置爲環保應急池。取樣監測顯示,地表水攔截池pH值爲4.6,呈明顯酸性,氨氮濃度爲78.7mg/L,超出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4.2倍,超出地表水Ⅲ類標準77.7倍;環保應急池氨氮濃度超出地表水Ⅲ類標準13.5倍。同時,地下水監測井和地下水截獲井濃度分別爲0.0228 mg/L、0.103 mg/L,分別超出地下水Ⅲ類標準1.3倍、9.3倍。

督察還發現,廣西稀土部分下屬企業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廣西賀州金源稀土公司污水處理在線監測設施運行不正常,僅2018年至2020年6月就有259天出現數據異常,異常數據多達1115個;崇左六湯礦山氨氮廢水處理系統加藥裝置長期損壞,藥劑無法正常添加。

督察組表示,將進一步覈實有關情況,並督促中國鋁業集團有限公司依法依規查處、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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