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兄弟的佳话,通常有“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兄弟合心,其利断金”等褒义说辞。

反面的说辞,历史上也从未缺席,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反目成仇的故事也数不数胜。

1、

30年前,按照当时政策,河北省高碑店市居民刘某甲,可接班其父亲工作岗位去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单位上班。

2019年,刘某甲才发现其工作岗位被其弟弟冒名顶替30年。

刘某甲向山西一建实名举报,山西一建核实后证实,其弟弟入职时存在欺诈行为,并解除与其弟弟的劳动合同。随后刘某甲将弟弟和山西一建告上法庭,请求赔偿总计金额60多万元。

9月22日上午,该案开庭审理。对于顶替哥哥工作一事,刘某乙当庭表示确实存在,但是对赔偿金额不予认可。

关于冒名顶替的事,这不禁让我们想起了前不久沸沸扬扬的“山东苛晶事件”,那是被人冒名顶替了上大学,从此改变了两个人的人生。而今,却是一桩弟弟顶替哥哥参加接班父亲工作岗位的事,看起来就像是一家子里的事,却也改变了兄弟俩的人生,导致今天的兄弟反目成仇。

2、

几十年前,在我国体制内广泛流传着“接班、传承”的做法。父母在原工作单位退休,由子女进入该工作单位进行接班与顶替。

那时候,接班最大的益处便是,解决了一个人的工作问题,而且是一份铁饭碗的工作。外围子弟想要获此待遇进入该工作单位,则要经过一番血雨腥风的奋斗与努力,而单位老员工的子女,则可以轻松获此殊荣,实属天大的幸运。

我的大爷爷当年也是从银行系统退休,他退下来的时候,由我的二堂叔去替补其工作。

二堂叔的文化知识不高,如果按照当年的录取标准,远远达不到要求。几十年过去了,二堂叔接任其父岗位一直在银行内工作,领着不菲的薪资,过上比较舒心且小康的生活。

至于这种制度的具体渊源如何,我们不想再去探知。但这种用人制度,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却真实存在过。

如今的体制内工作、包括企事业工作,都没有这种“接班与传承”的用人制度了。毕竟老子是老子,儿子并不能代替老子;也不能是老子打下一代江山,子孙后裔世世代代享福的道理。

如果接班与传承继续生效的话,那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部门,便世世代代由他们一家子传承便好啦!这岂不是回到了封建社会的帝制吗?

3、

上个世纪末期,每户家庭里的孩子通常比较多,不像今天社会家庭里的独生与不生现象如此突出,很多家庭里大部分有三个以上的兄弟姐妹。

接班父母工作岗位的人只能是一个人,到底让谁去接班?也是父母们需要慎重考虑的事。

父母们要左思右想、瞻前顾后,就像要选出世袭的东宫太子一般,好把江山稳妥地千秋万代传承下去。

据观察到的不少案例,很多父母会偏袒年纪小的弟弟妹妹。他们觉得作为老大的长子女,生活能力较强,可以独立自主地开拓人生,而年纪尚小的老二或老三们,更需要照顾,更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

本案中,作为合法接班父母工作岗位的人应该是老大刘某甲,然而,真正到单位去上班的人却是其弟弟。

纵观这件事的始末,很大原因取决于30年前父母的态度与做法。

三十年前,哥哥符合接班条件,弟弟不符合要求,这些客观原因在当年的父母眼中,定然是知晓的,一定是能够体察到的。

也就是说没有父母的袒护与包庇,没有父母的成全,不符合接班条件的弟弟是不可能实现到单位去上班的。

作为年纪尚小的弟弟,是无法个人完成接替父母工作岗位的。

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更多的是父母当年的意向。

当然,作为哥哥的刘某甲是无辜的,他既没有得到父母的工作岗位传承,而且还被父母巧妙地利用了身份。

4、

三十年后,哥哥要状告弟弟并请求赔偿。

对簿公堂之时,在场的所有人无不大跌眼镜,兄弟感情走到今天的地步,兄弟情谊至此决断并反目成仇,这究竟有多少的恩怨啊?

哥哥再也不是那个疼爱与保护弟弟的人,哥哥为了生活要与弟弟争取权益与利益,这其中又有多少的辛酸与不齿?

2020年8月,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市场管理局干部池某旭,也遭到其亲弟弟实名举报。

弟弟竟然举报哥哥与她人通奸,彻底毁掉了亲哥哥的一片大好前程。举报人迟某瑞向记者表示,池某旭是他的亲哥哥,因为亲哥哥长期以来一直虐待老人,所以才狠心举报他。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在利益面前,兄弟的感情也是脆弱的,也是经不起考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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