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拓斯达(300607.SZ)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工作的保荐机构。公司于近期与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和承接持续督导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据悉,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招商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承接持续督导协议》之日起,中天国富证券将承接原招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中天国富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杨浩杰、沈银辉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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