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人身侵权案件。宣判后,原告老代对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大为不满,质问法官:“刘某打伤了我,还不赔钱,天理何在?”

案件中的原告老代与被告小刘是邻里,是天保镇某村的村民。今年年初小刘在邻居家与人凑了一桌麻将,老代酒足饭饱后去观战。这头麻将打得热闹,旁边观战的老代却打起了瞌睡。当地习俗认为,有人在旁边打瞌睡会影响打麻将人的运势,小刘便提出不打了。这时老代醒了,表示要补小刘的位置继续这场麻局。其他人没同意这个提议,便散伙离开了。老代叫住小刘与同路离开的牌友小张,小张没有理会直接回了自己的家,小刘转回询问老代有什么事。两人就此发生争吵,老代用手抓住小刘头发,先动了手,小刘还击。

(网络配图)

两人打斗过程中被其他人员拉开并报了警,各自治伤。出院后的老代以侵犯健康权为由把小刘告上了法庭。

大英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公安机关对有关现场人员的询问笔录及当事人的当庭陈述来看,在整个事情过程中,被告刘某无过错。刘某在其头部受到原告无理击打后采用拳头还击,系正当防卫行为。且从原告的损伤程度来看,被告的还击并未超过必要的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近年来,正当防卫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关注,行为认识否构成正当防卫,是否超出必要限度是此类案件的争议焦点。

什么样的情况下哪种限度算正当防卫呢?

在本案中,代某先对刘某辱骂,继而抓住刘某头发,打击刘某脸部,对刘某不法侵害。在此情况下,刘某不得以采取拳头还击的方式来制止侵害,且未超过必要的限度,刘某的行为系典型的正当防卫。合法没必要向不法让步,根据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合理。

来源:大英县人民法院

文图:何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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