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疫情期間偷越國(邊)境,雲南芒市五人被判刑

據云南芒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衆號9月25日消息,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芒市法院依法嚴厲打擊涉疫情邊境違法犯罪行爲,嚴懲疫情防控期間偷越國(邊)境犯罪分子,快審快判,於2020年9月24日對兩起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五名被告人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2020年6月1日,被告人肖某龍、梁某、梁某奧、米某強從緬甸勐古非法入境至中國芒海。

2020年6月9日1時30分許,德宏州邊境管理支隊木康邊境檢查站民警在龍瑞高速黃草壩加水站查緝時,查獲一輛白色東風小康SUV車內乘坐的“嗶嗶”、“小玉”、“瑪欽紐丁”三人無法提供有效出入境證件,同時抓獲被告人餘某軍。經查,被告人餘某軍駕駛該車從瑞麗接到該三人後欲將其運送至保山芒寬。

經芒市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梁某、梁某奧、肖某龍、米某強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境,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被告人餘某軍明知外籍人員沒有出入境合法手續,仍然駕車予以運送,其行爲已構成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三百二十二條之規定,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梁某、梁某奧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肖某龍、米某強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判處餘某軍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隨着我國經濟貿易的快速發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德宏特殊的地理位置,非法出入國(邊)境、運輸非法入境人員,對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提示:目前正值疫情期間,疫情防控是每個公民的責任,自覺投身於疫情防控,既是對自己負責,亦是對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負責,疫情防控期間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規定,走合法通道,辦理合法的出入境手續,纔是保障自身安全的最好捷徑。國(邊)境的管理需要全國人民共同維護,請大家自覺嚴格遵守出入境管理法規,積極舉報,提供各類違法犯罪線索,共同參與到打擊整治跨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來,維護邊境穩固,降低疫情輸入風險。

責任編輯:劉光博 SN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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