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1

張愛玲曾寫道:“我以爲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

人這一輩子,都會遇到很多人,都會相愛幾個人,但最終能相伴到老的,有且只有一個人。

有些人,終究會成爲彼此生命中的過客,哪怕相識過,甚至是相愛過。

大多數的愛,都是曇花一現般的存在,終會有隕落的一天,而彼此從此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有些愛,終究只能成爲一種過去,變成一種回憶,註定沒有結局,無法相伴一生。

Chapter 02

這個世界上,有種奇妙的東西,叫做“緣”。

那是一種無性之中操縱的手,你會遇見誰,你會愛上誰,你又會和誰相伴一輩子,似乎冥冥之中早已註定。

人這一生中,終會有愛而不得的人,終會面臨不歡而散,面對失去的痛。

可對大部分來說,愛上容易,放下難。

當感情結束的時候,明明已經不再有瓜葛,可還是放不下,依舊念念不忘,依舊放在心裏,渴望重歸於好,哪怕見一見,聊上一聊,相互關心一下也是好的。

可其實,當感情結束的時候,兩個人便回到了平行線的狀態,不應再有瓜葛,不應再糾纏。

這也是一種放過,彼此的不打擾,是感情結束的最好狀態。

Chapter 03

感情一旦結束,就意味着必須放下,而回到自己的世界,此生不再打擾,各生歡喜。

對於已經分開的人,就應該徹底忘懷,然後把全部的情感與心思,投入到下一段感情。

這是對自己負責任,也是對未來的另一半負責任。

心裏始終裝着放不下的人,會讓自己承受莫大的痛苦,也是對未來另一半的傷害與欺騙。

既然已經結束了,分開了,那麼往後餘生,見與不見,已經不再重要。因爲已是彼此生命中的過客,沒有必要再有牽連與瓜葛,過好自己剩下的人生,纔是最重要的。

Chapter 04

放下,纔是應有的姿態

正如有首歌中唱道的一樣:“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於很多而言,失去的人,似乎更加放不下,總是念念不忘。

其實,更多的成分,是內心的一種不甘。

尤其是,被分手的一方,那種強烈的不甘感,會有重歸於好的渴望,渴望再次得到對方的青睞與重視。

這種強烈的不甘感,會激發內心中的遺憾,總覺得有些惋惜,總覺得感情可以更好,兩個人可以更相愛。

越是如此,越難以放下,越從失去中走不出來,而日思夜想,魂牽夢繞。

其實,無論是主動分手的一方,還是被分手的一方,即使感情已經結束,就代表兩個人不再有關聯,不再有瓜葛,從此便是兩個世界的人。

即使放不下,也不代表兩個人還有關聯,還應有情感的牽絆。

於感情結束的兩個人而言,再去聯繫與關心,便是一種打擾;再去糾纏,便會成爲一種騷擾,哪怕曾經是戀人,曾經愛得很深。

分開,於感情而言,是常有的狀態。

並非所有的相遇,都是相愛;並非所有的相愛,都能相伴一生。

應該學會正確看待感情的分分合合,走不去的感情,分開是在所難免,無需遺憾,更無需悲傷。

對於一份結束的感情,最應有的姿態,就是放下,瀟灑的轉身離開,從此一別兩寬。

往後餘生,應各生歡喜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即使是深愛過的人,也可能只是你人生路途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陪你一輩子,哪怕曾經愛得再深。

在你人生的旅途中,總會有人上車,又會有人下車,成爲你人生中的過客,見證你人生的一段旅途。

而餘生,各有各的路要走,各有各的日子要過。

餘生的日子,不再有彼此,也不再有交集,而是一種無關的狀態。

餘生,各有各的歡喜,各有各的憂傷,與彼此無關,也無需操心與掛念。

見與不見,已經不再重要,時間會改變一切,對方已經不再是對方,容貌不再是,心智不再是,所有的想法與認知不再是,感情更不再是。

時間,會把一個人,完全改變成另一個人。

只能說,曾經的對方,已經一去不復返。

而餘生,更是互不相干,各有各的小日子與生活,各有各的故事,又各有各的新歡。

過去的人,就應該留在過去,而沒有必要把將來也摻在一起。

你應該明白,“物是人非”的道理,一別兩寬之後,還是各生歡喜,此生不再打擾的好。

枕邊人,才最應被珍惜

每個人都有“得不到纔是最好”的心理,而依然想舊情復燃,卻忽視了枕邊人。

人,貴在懂得珍惜。

此時,你最應該珍惜的人,並不是失去的人,而是你的枕邊人。

不能因爲得到了,擁有了,就不再珍惜,就不在乎,就去傷害。

你要明白,你的枕邊人,纔是要陪你共度餘生的人,纔是願意看你笑,陪你哭的人。

你的枕邊人,纔是真正能溫暖你,能給你安心,給你踏實,又給你快樂的人。

而對於已經過去的人,見與不見,已經不再重要,何必心心念念,而用這種方式,去傷害枕邊人,去寒了枕邊人的心。

讓過往的事,如煙飄散;讓過往的人,早點翻篇,人生往前看,纔是一個人最聰明的活法。

無論曾經有多深愛過,無論有多麼的不甘,又有多麼難以放下,都應該強迫自己永久的放下,並用力擁抱新的生活,用力愛自己的枕邊人。

Chapter 05

難過的人,縱然讓人魂牽夢繞,又痛徹心扉。

但又有何意義,難以放下與忘記,折磨的就是自己,傷害的就是枕邊人。

既然結束,就不應該再裝心裏,再對對方心心念念,再“爲伊消得人憔悴”。

過去的人與事,就讓它過去,對於過去的人,見與不見,不再重要。不如把過去埋在過去,而全力以赴新的生活,以及新的感情,好好擁抱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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