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的月餅

食品包裝完好

內部竟然發黴

案情簡介

2020年8月25 日,浙江省台州玉環市消保委工作人員接到一起投訴,投訴人陳女士反映,其在玉環城關某食品商行購買的月餅存在發黴現象,其到該商家經營場所要求商家退款並給予賠償,卻遭到商家拒絕,雙方協商不下,於是尋求消保委幫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接到投訴後,玉環市消保委工作人員組織雙方在現場進行調解。投訴人陳女士表示,購買時有查驗月餅是不是在保質期內,沒仔細觀察月餅本身,沒想到在有效期內的月餅竟然發黴了。在現場,工作人員在被訴方的貨架上發現上述被投訴的月餅,經查看,該月餅外包裝標有生產日期:2020年7月12日、保質期90天、低溫、避光保存等字樣,尚在保質期內,但待售的此款月餅卻存在不同程度的發黴現象。被訴方經營者表示,其於今年7月份購入該批月餅後,一直放在沒有空調的經營場所內進行銷售。工作人員判斷,7-9月份正值高溫時期,商家未按包裝要求貯存月餅,極大可能是高溫促使了微生物的生長而導致月餅出現發黴現象,經營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最終,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投訴人同意由經營者全額退款並賠償200元,雙方達成一致。

另被訴方銷售上述發黴月餅的情況,玉環市消保委及時將線索反饋給市場監管部門,後續由監管部門查處。

案例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中規定: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在本案中,由於經營者的疏忽,未按要求貯存食品,且未及時清理發黴的月餅,導致將發黴月餅銷售給了消費者,該經營者應退還貨款並給予消費者適當賠償。

消費警示

中秋佳節臨近,月餅作爲走親訪友的伴手禮佳選,迎來銷售旺季,禮盒裝、散裝等各類月餅紛紛上架,爲此,台州市消保委特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食用月餅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購買渠道要正規。消費者選購月餅應去應持有《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合法證件的超市或正規的食品銷售單位選購,避免在路邊流動攤點等處購買來源不明的月餅,帶來食品安全隱患。

二、挑選月餅要細心。月餅種類繁多、風味各異,購買時,注意查看包裝是否完整,仔細閱讀包裝上的相關信息,如配料表、營養標籤、生產日期、保質期等。購買散裝月餅時,要注意查看盛放容器是否清潔。不要購買顏色或味道異常、超過保質期或無保質期、來源不明的月餅,消費者儘量選擇最近生產日期的月餅購買。

三、貯存方法要得當。購買月餅後要按照包裝標籤標示的方法貯存,建議將月餅裝入未使用過的食品袋,放入冰箱中冷藏保存。如無冰箱,也可將月餅放在陰涼通風處保存,貯存時限不能超過產品保質期。同時不宜與其他食品、雜物存放在一起,以免串味、變味。

四、食用月餅要衛生。食用月餅要保持個人衛生並注意洗淨雙手。月餅應在保質期內食用,食用前應注意觀察月餅外觀是否正常,有無異味、黴變等現象,一旦發現異常,應停止食用。

五、購物憑證要留存。若消費者購買後發現生產經營月餅的單位及購買的月餅存在三無、黴變、過期等食品安全問題,可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到當地消保委投訴。

(案例由玉環市消保委提供)

來源: 台州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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