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孩坐在珠海機場的候機樓裏,他已經辦好登機牌,等時間一到就可以登機。這時候,機場公安分局的民警出現在他面前,中止了他的旅程。走出安檢區,他被移交給了橫琴公安分局的民警。

9月25日晚,橫琴派出所接到一企業負責人報警稱:一員工宿舍內被盜了,同時,一名員工失蹤。被盜宿舍的員工下班後發現宿舍裏值錢的物品被一掃而空,而舍友孫某某無故曠工,電話不接信息不回。孫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孫某某在哪裏?

同寢室的工友因爲之前用孫某某的QQ號打過遊戲,便登錄其QQ郵箱希望有所發現。運氣不錯,郵箱裏有網購飛機票的確認郵件。一看航班時間,還來得及!辦案民警立即趕赴機場,在機場公安分局的大力協助下,成功在孫某某上飛機前將其攔截下來。26日凌晨3時許,橫琴警方將孫某某(男,17歲)帶回到橫琴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

孫某某今年17歲,不久前來到橫琴某公司工作,公司爲他提供了宿舍和基本生活用品。上班不到一個月,孫某某提出要公司提前預支工資,按照規定,工作滿一個月纔會發放工資的,公司負責人讓他再等幾天。

9月24日下午,趁着舍友去上班,孫某某卻將宿舍洗劫一空。大到筆記本電腦、手機、幾百元現金,小到藍牙耳機、手錶和眼鏡。隨後他買了一張去外地的機票。但他沒想到,自己購買機票的信息會被舍友看見;而他的舍友更沒想到平常在一起打遊戲連賬號都能分享的“兄弟”,會將他們的財物“打包帶走”。

目前,孫某某已被橫琴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未滿18歲的孫某某會減輕處罰嗎?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從輕或減輕處罰≠不處罰

1991年9月4日通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都有來自家庭、生活周邊環境的深層次原因。如果家長能夠及時對孩子進行引導糾正,如果他們的成長環境有足夠的正能量,如果網絡沒有那麼多的不良資訊,情況會大不一樣。

(以上圖片來自免版權網站)

來源:珠海公安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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