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規範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執行在減刑假釋中的運用,強化財產性判項的執行和監督;有效破解罪犯財產性判項債權人拒不受領債權以及債權人死亡無法確定繼受人、債權人下落不明等原因,造成服刑罪犯無法履行財產性判項債務的難題,維護生效刑事裁判的公信力,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穩定罪犯情緒、確保監管秩序的穩定、促進罪犯積極改造,結合上級的相關規定,9月24日,廣元監獄聯合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元市人民檢察院、廣元市榮山地區人民檢察院、廣元市司法局召開“監獄刑罰執行工作聯席會議”,研究“罪犯財產性判項債務辦理公證提存的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涉財產性判項罪犯減刑、假釋工作的實施辦法”及減刑、假釋案件辦理中面臨的疑難點問題。

會上,各單位針對相關條款積極獻言獻策、熱烈討論,對《罪犯財產性判項債務辦理公證提存的實施辦法(試行)》及《關於進一步規範涉財產性判項罪犯減刑、假釋工作的實施辦法》相關條款達成了一致意見。

此次會議形成了廣泛共識,爲監獄刑罰執行工作上新臺階作了思想上、行動上的充分準備,爲刑罰執行工作的順利推進營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圍、奠定了堅實的工作基礎。

會議一致認爲,今後要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將聯席會議作爲一項常態工作進行下去,建立分工協作工作機制,將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到實處,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黨委書記、監獄長林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黃前,副監獄長甘洪波、李錦,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汪小琰、廣元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鄧國勤、第三檢察部主任黃輝、榮山地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李克軍、榮山地區檢察院專職委員劉偉、榮山地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李明榮、廣元市司法局副局長李霞,省公證協會副祕書長、業務指導委員會主任李全一,廣元市恆信公證處主任董粵、廣元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務科副科長伍春一及特邀執法監督員、監獄相關科室負責人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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