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研究生與導師的關係一直備受關注,如導師讓學生幹私活、導師可自主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若導師不好能否中途更換等現象和話題,時常引發熱議。對此,教育部近期接連“出手”,作出一系列規定和回應。

教育部新聞發佈會資料圖 來自:教育部網站

師生有矛盾可換導師

博導須嚴管弟子學業

9月28日,《教育部關於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外公佈。《意見》堅定支持導師按照規章制度嚴格博士生學業管理,對於未能有效履行崗位職責,在博士生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等環節出現嚴重問題的導師,培養單位應視情況採取約談、限招、停招、退出導師崗位等措施;對於師生出現矛盾或其他不利於保持良好導學關係的情況,培養單位應本着保護師生雙方權益的原則及時給予調解,必要時可解除指導關係,重新確定導師。

本次《意見》針對加強博士生導師崗位管理提出了10條舉措,其中包括“健全導師變更制度”——

因博士生轉學、轉專業、更換研究方向,或導師健康原因、調離等情況,研究生和導師均可提出變更導師的申請。對於師生出現矛盾或其他不利於保持良好導學關係的情況,培養單位應本着保護師生雙方權益的原則及時給予調解,必要時可解除指導關係,重新確定導師。

(《意見》詳情→教育部發文力挺博導嚴管博士生學業,師生有矛盾可換導師)

導師自主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

教育部回應

近日,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國對博士生、碩士生畢業考覈體制,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釋放研發能量”的建議,教育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546號建議的答覆》中表示,該建議對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準具有很大啓發,下一步將充分採納,今年下半年將出臺《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爲準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的指導職責。

教育部透露,2020年下半年,將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名義印發《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規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壓實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和研究生導師責任,指導學位授予單位實行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評價制度,分類制訂不同學科或交叉學科的學位論文規範、評閱規則和核查辦法,真實體現研究生知識理論創新、綜合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切實發揮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和中期考覈等關鍵節點的考覈篩查作用,完善考覈組織流程,豐富考覈方式,落實監督責任,提高考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546號建議的答覆》詳情→導師自主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教育部回應)

導師讓學生幹私活?

將建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9月22日,在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學位管理與研究生教育司司長洪大用透露,將要出臺《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爲準則》,依法依規建立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洪大用表示,目前全國共有研究生導師46萬人,長期以來,廣大研究生導師立德修身、嚴謹治學、潛心育人,爲國家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但也確有部分導師指導精力投入不足、指導方式方法不科學、質量把關不嚴,甚至有個別導師出現師德失範問題。

洪大用介紹,下一步擬從5個方面入手,確保導師隊伍質量。

第一,加強導師培訓,建立國家典型示範、省級重點保障,培養單位全覆蓋的三級導師培訓體系。

第二,強化導師崗位管理,明確指導教師的崗位職責和崗位素質,健全崗位選聘制度,完善評價考覈辦法,將政治表現、師德師風、學術水平、指導精力投入、育人時效等納入導師考覈評價體系。

第三,要規範導師指導行爲,導師既是學生的學術導師也是人生導師,研究生不簡單是學生的身份,也是導師的合作伙伴,我們要出臺《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爲準則》,依法依規建立師德失範責任認定和追究機制。

第四,建立健全激勵示範機制,鼓勵各地各培養單位評選優秀導師和優秀團隊,加大宣傳力度,推廣導師成功的指導經驗。特別是注重發揮優秀導師和優秀團隊在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中的示範引領作用。

第五,支持導師嚴格學業管理,引導全社會弘揚尊師重教的優良傳統,充分尊重導師在研究生招生培養指導方面的權利。

來源:教育部網站、北京日報客戶端此前報道

監製:童曙泉

編輯: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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