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租了一個鋪面做排檔,2百平方,左邊廚房用了一個門面,剩右邊三間1百10平方除隔一個小小洗手間,一個收銀臺和酒櫃,還能大小擺十一張臺,外加門口擺六臺做夜宵,當時房租是兩邊算,左邊做廚房是簡易鐵皮房租1千,右邊是樓房底層租4千5,合計一個月五千五。

當時去時那條路纔開通一年多,漸漸人氣越來越多,頭一年保本過生活,後一年比一年客多,到08年生意起來了,可以賺2萬一個月。合同也到期了,房東直接去貼鋪面轉讓,我瞭解了一下,房東的意思是廚房那幾十平方,要建成平房出租,右邊110平方要150一平方,就是1萬6千5,而且廚房這個位置蓋好要租1萬,合計每月2萬6千5。

原來的5千5,一個月辛辛苦苦,才賺2萬,兩夫妻一個管白天,一個管夜宵,這個房租一加,白乾了。只能搬走。

但是還真有人去轉讓,有人租。原來的店一分爲二,也是做飲食,一間做福建小喫,一間做燒臘快餐。從13年到18年6年時間,轉手了最少四次,每個接每個死,每個都虧個十幾萬以上。

事實上是從農村湧入城裏的人太多,打工學了一點技術,就想當老闆,對形勢以及房租的問題估計不足,辛苦賺十年八年的積攢,最後輸完,前赴後繼,房東的收入一點沒少還增加。

對於餐飲來說,從改革開放至08年,都不高於營業額的百分之幾,但是隨着租金年年漲,同樣店面,同樣生意,有的店租已經漲到了營業額的百分之十,

店面的容積沒有增加一點,房租加了幾倍。比如原來是十張桌,現在還是十張桌,所以還是原來的營業額。那麼之前的利潤沒有增加,現在租金一加,等於給房東干了。房東是根本就不管實體店的死活只管漲房租。

這就是現在所有實體店的現狀,還能撐多少年,怎麼撐,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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