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位落马“老虎”受贿都在2亿元以上,其中最后一位贪腐10亿元

最近,我在研究和梳理落马官员贪腐金额的时候发现,有一些落马的官员属于名副其实的“巨贪”,贪腐的金额高达2亿元以上,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情况。

出生于1953年1月的武长顺是天津市人。历任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政协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武警天津市总队第一政治委员、党委第一书记等职务。

经查,武长顺贪污巨额公款,收受巨额贿赂,向他人行贿,挪用巨额公款。贪腐金额达4.2亿。缓期二年执行。

出生于1962年11月的陈树隆是安徽巢湖人。历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芜湖市委书记、省委秘书长、副省长、党组成员等职务。经查,陈树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8亿余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

出生于1955年11月的杨崇勇是云南昆明人。历任云南省委常委、玉溪市委书记、秘书长、昆明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

经审理查明:杨崇勇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6亿余元。杨崇勇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

出生于1957年5月的朱明国是海南五指山人。历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广东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社工委主任等职务。法院审理查明,朱明国收受各项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亿元。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出生于1952年11月的张中生是山西省柳林县人。曾任吕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经审理查明,张中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0.4亿余元。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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