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優秀公訴人 徐 永 芳

從書記員、檢察官助理到檢察官,從公訴科科員到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全國優秀公訴人”徐永芳自2012年入職武昌區人民檢察院以來,穩紮穩打,淬鍊成長。

湖北省檢察機關公訴業務競賽一等獎、湖北省首屆公訴人與律師電視辯論賽優勝辯手、武漢市十佳公訴人、武昌區拼搏趕超先進個人、武漢市先進檢察官、“時代楷模-武昌好人”、武昌區“黨員先鋒”......一份份榮譽背後,是她對檢察事業矢志不渝的追求,更是她踐行初心使命的深刻烙印。

以飲冰之心謀事,以不懈之身履職

八年前,被推理小說、律政電影激發了對檢察事業嚮往的徐永芳,在通過公務員考試後,帶着“長安何處在,只在馬蹄下”的抱負走進了武昌區檢察院。初到公訴部門工作,徐永芳深知理論與實踐的差距,爲儘早適應新角色,適應辦案節奏,堅持在學習中辦案,在辦案中學習。

以飲冰之心謀事,以不懈之身履職。在一千餘件案件的打磨中,徐永芳腳踏實地、精益求精。她曾參與多件疑難複雜案件的辦理,練就了一身過硬本領,一步步成長爲了業務尖兵。

徐永芳曾協助辦理犯罪嫌疑人遊某某涉嫌職務侵佔一案。初受該案時,徐永芳發現案件十分棘手。

原來,在偵查階段,遊某某辯稱該案屬於民事糾紛,偵查監督部也邀請武漢某法學院教授對該案提出過專家意見,參評專家一致認爲屬於民事糾紛。

在公訴階段,徐永芳反覆翻閱案卷、梳理事實後,隨檢察官三次前往涉案公司調查取證。在取得犯罪嫌疑人僞造授權委託書、指使下屬違規將廣告上刊的證據後,她認爲遊某某的行爲構成職務侵佔罪,最終成功對該案提起了公訴。

面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詳實準確的證據,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武昌區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全面認定起訴書指控的事實和定性。

徐永芳還參與了全國首例房地產中介涉黑案的辦理,在45天內成功公訴涉黑團伙成員,並追訴2人、追加犯罪事實122筆。

刑檢部門八年的歷練,鍛鍊了徐永芳看準了不鬆手,幹不成不放手的品格,也磨礪了她以公心謀事,敢於擔當的品質。在辦理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件中,注重追贓挽損,切實保護公共利益和公民權益,切實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在辦理一起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時,力促相關部門追贓挽損,追回贓款2900餘萬元。

學如弓弩,才如箭鏃

在辦案的同時,徐永芳結合自己的辦案心得和實踐認知,對辦案中遇到的問題進行探索總結,撰寫了《揭開民事糾紛假象、詭辯男獲刑三年》《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司法認定》《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妨害傳染病防治罪認定》等多篇理論文章。

她撰寫的任某卓等1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組織案被收錄武漢市典型案例彙編;《檢察機關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究》榮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理論與實務”研討會優秀論文優秀獎。學如弓弩,才如箭鏃,勤于思考、筆耕不輟,2019年徐永芳入選湖北省刑事檢察後備人才庫成員。

全面發展,檢輝閃耀

繁忙的檢察工作並沒有把徐永芳變成 “埋頭案卷、不問世事”的人。積極參與檢察宣傳、預防犯罪等公益工作,分享辦案故事,她傳播檢察正能量。她曾深入社區開展非法集資識別與防禦宣講會十餘場,通過以案說法提高羣衆法治意識;她還走進校園、青少年活動中心、暑期託管班爲千餘名學生開展普法活動。

“經過這次比賽,感受到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自己與新時代人民羣衆對公平正義的更高期待和對司法檢察工作的更高要求相比還有很多進步空間。公訴不止在法庭。臺上十分鐘,臺下十年功,在今後的工作中,我要以此次比賽爲契機,讓自己在各個工作環節中繼續以追求極致的要求,認真把每一個案件辦好。”徐永芳感慨道。

編輯丨韋 哲

審覈丨段軍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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