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還在無知地認爲

不參與電信詐騙、

不參與網絡賭博

靠個人身份證開辦

對公賬戶、銀行卡

手機卡、註冊QQ號、微信號

出售或出租給他人是

穩賺不賠的買賣?

福安警方明確告訴你

你已成了詐騙共犯

下場只有一種

那就是刑拘!

日前,福安轄區內林某、楊某、謝某、黃某、吳某等5名男子,爲了籌集日常生活開銷,出售個人名下銀行卡被福安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問:

爲什麼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會有牢獄之災?

答:

近年來,各種傳統犯罪日益向互聯網遷移,網絡犯罪呈高發態勢。犯罪分子實施電信詐騙、開設賭博網站、洗錢等網絡違法犯罪行爲均需要使用銀行賬戶進行資金的支付結算。福安這5名90後男子,他們就是爲了點蠅頭小利,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出售給他人。

難道銀行卡賣給他人後,就和你無關了嗎?真是夠“單純”的,不法分子只是花了一點點的小錢就找來了爲他罪頂的“替罪羊”而已。

經福安警方查實,該5名男子所出售的銀行卡均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詐騙且已有多名受害者上當受騙,涉案金額已達200多萬元。

每個人都要珍惜自己的信用,在防止身份信息外泄的同時,不要將電話卡、銀行卡出售給其他人使用,你可能只賣了幾十塊、幾百塊錢,但卻可能給其他人帶來幾萬、幾十萬乃至成百上千萬的損失,而且因爲是你實名辦的卡,警方可以輕鬆確定你的身份並將你抓獲,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來源:福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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