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未經有效授權,客戶證券被質押融資!光大證券香港公司被香港證監會譴責、罰款

中國證券報 林倩 

9月29日,香港證監會官網顯示,中國光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稱:光大證券香港公司)因在未經有效授權下,將客戶證券質押予銀行以獲得財務通融,遭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50萬港元。

近年來,隨着香港金融市場監管制度不斷從嚴,多家中資券商及子公司收到批評或罰單。業內人士指出,對於中介機構而言,一定要對照監管要求,加強日常合規檢查,及時糾正相關錯誤。

未經有效授權 

將客戶證券質押給銀行

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大約6841名客戶給予光大證券香港公司的常設授權有效期已於2018年3月31日屆滿,但在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間,光大證券香港公司仍依賴這些授權質押客戶的證券,作爲獲取三家香港銀行信貸額度的抵押品。

具體來看,香港證監會在《紀律行動聲明》中給出了處罰的四大理由:

一是光大證券香港公司在欠缺客戶的有效常設授權下,繼續將客戶證券質押予有關財務機構,構成了在未經客戶授權下動用客戶證券作爲公司財務通融的抵押品,違反了相關監管規定。

二是穩妥保管客戶資產是持牌法團的基本責任。即使客戶的資金或證券最後歸還至客戶的信託賬戶,但任何違反這項責任的行爲都不能姑息。

三是儘管光大證券香港公司沒有爲其客戶的常設授權續期,可能是因爲光大新鴻基有限公司(下稱光大新鴻基)合規部接管了其合規職能所致,但也不能免除光大證券香港公司的法律責任,或減輕公司合規缺失的嚴重性。

四是光大證券香港公司在讓光大新鴻基合規部接管其合規職能前,應確保光大新鴻基合規部熟知其營運及內部監控程序,才能確保光大證券香港公司遵從所有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

光大證券香港公司在回覆香港證監會事故原因時指出,中國光大證券國際集團(下稱:光證國際)及光大新鴻基自2017年底起展開合併。2018年2月底,光大新鴻基的合規部獲指示接管光大證券香港公司的合規職能。

最終,光大證券香港公司遭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50萬港元。光大證券香港公司在發現其未遵從《客戶證券規則》後,已安排贖回所有已質押的客戶證券,並自行向香港證監會作出彙報。

加碼海外業務佈局

近年來,各家券商都在加碼海外業務佈局,光大證券也不例外。2020年半年報顯示,光大證券的境外經營實體爲子公司光大證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稱:光證金控) 及其下屬公司,其經營地在香港。光大證券香港公司是光證金控旗下從事證券經紀及孖展融資的子公司。

8月15日,光證金控完成增資23億港元,實繳資本由27.65億增至50.65億港元。

2019年,光大證券海外業務板塊實現收入8億元人民幣,佔比8%。光大證券在2019年報中表示,2020年公司海外業務將朝着做穩求精的方向穩健發展,有序推進國際業務佈局。

但是,光證金控2019年的業績並沒有明顯改善。截至2019年末,光證金控總資產252.64億元人民幣,淨資產0.18億元,淨虧損2.59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光大證券的海外併購還曾踩雷。光大證券於8月8日發佈下屬公司訴訟及仲裁進展公告,其子公司光大資本被判決向招商銀行、華瑞銀行合計支付35.16億元。MPS項目是上海浸鑫投資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上海浸鑫基金)的投資項目,光大證券下屬孫公司光大浸輝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下稱光大浸輝)擔任上海浸鑫基金的執行事務合夥人。

多家中資券商收罰單

隨着香港金融市場監管制度從嚴,多家中資券商及子公司收到批評或罰單。

2020年6月23日,香港證監會公告,禁止國信證券(香港)經紀有限公司前負責人員、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麗華重投業界12個月,理由是其在處理第三者存款時違規。

2020年5月18日,西南證券旗下西證國際證券的下屬公司西證(香港)證券經紀有限公司因在2016年沒有遵從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被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

2020年4月份,交銀國際證券因內部監控缺失,被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960萬港元。

2019年5月份,招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則連續收到兩張罰單。一是因該公司與錯誤處理客戶款項有關的監管違規事項及內部監控缺失,香港證監會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500萬元;二是該公司在擔任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被香港證監會譴責,並處以罰款2700萬元。

在業內人士看來,監管部門通過加大處罰,向中介機構清晰傳達出現違法違規行爲將嚴厲處罰的意圖,從而倒逼中介機構提高自律水平,建立中介機構自我約束機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