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鼎鼎说历史(文章原创 ,版权归本人所有,欢迎个人转发分享)

上世纪50年代中国开展了156项苏联援建工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鞍钢“三大工程”项目率先实施,以马钢宪法为代表的企业管理制度也被引进中国,一方面有助于我国重工业企业管理制度的改进和完善但是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是“水土不服”,毕竟中国的国情形势毕竟严峻,照搬苏联的一套,依靠的是少数人来办理企业而不依靠群众,这有违中国社会主义道路,其僵化的管理模式束缚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为了改进这一情况,鞍钢党委和鞍山钢铁公司联合在围绕如何提高钢铁的质量和产量的基础上,发挥群策群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展开了一系列的技术革命,这些经验被总结出来就成为了鞍钢宪法,得到国家认可之后被推广到全国。

鞍钢宪法是和当时苏联的马钢宪法相对立的,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鞍钢宪法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是属于接近社会主义的企业管理模式,在当时也就是公有制社会下特有的管理方式。

现代企业的运营主要模式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聘任管理层,监事会对管理层进行监督,这一套模式能够满足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的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生存需求,但如果进入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股东的作用就会偏大,精英管理层和基层普通职工之间由于权力的不对等就会产生断层或者隔阂。进一步产生信息不通畅,机体僵化,职责不清楚,流程繁琐且执行力差等问题。

资本主义制度下解决这些问题无非就是引进具有创新意识与担当意识的新人,不过这只能解决一时的困境,当这些开创者成为新一代的掌权人,循环就开始了。鞍钢宪法就是从根本上规避了这些问题,在公有制的工厂里,生产资料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工人、技术人员、管理者在身份地位上都是平等的,是工厂的主人,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为人民为国家作出贡献。

在本质上讲就是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工人阶级真正能够当家做主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打破了上下级的权力垄断和职责分明,让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把一线职工和高层领导各自的优势都发挥出来,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大大提高了效率。

在这种制度之下,鞍钢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每个人都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将厂当成自己的家。因为企业重视工人的意愿,最大程度将权力下放给工人,同时提供了非常好的福利待遇,这就是使得工厂职员每个人都具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如此企业繁荣无可厚非。

鞍钢宪法推广到全国之后,各大国营大厂也可以看得效果,后来随着企业改革和改革进程的推进,在企业中实行了“一长制”,即厂长、经理负责制,工人阶级对改革丧失了根本发言权;大量的工人被迫下岗,那些留在国企的工人待遇也缩水了大半,逐渐沦为最底层的弱势群体,现在的企业生产的目的已经是纯粹的利润,钱字开路,鞍钢宪法早就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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