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高度重视,对接送学生的“黑校车”一直持高压态势,一律严查重罚。“黑校车”非法从事接送学生是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杜绝。

近日,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巡逻执勤民警在时南241省道莲花镇三官庙村西路段巡逻检查时,通过前挡风玻璃发现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面包车(豫LJH0**)里面人头攒动,有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

原本民警以为这只是一起单纯的小型客车超员违法事件,谁知当民警打开车门的瞬间,着实出乎了所有在场民警的意料,后座上竟然坐满了小学生,学生“前后坐,挤一挤”和放置板凳等方式,让这辆本该核载7人的小型普通客车带司机和随车老师塞了满满11人,超员20%以上,真是令人后怕,万一该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经核实,该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无校车营运资格,是一辆“黑校车”。经现场清点,这辆“黑校车”上搭载了9名莲花镇益智幼儿园的学生和1名司机及一名老师。

经进一步对驾驶人刘某(男,68岁,舞阳县莲花镇人,持C1驾驶证)调查询问,得知驾驶人刘某自9月1日与九名幼儿园学生家长达成协议后,为了利益,从9月1日至今刘某一直用这辆“黑校车”接送这九名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驾驶员刘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驾驶营运车辆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10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一个月之内,相继查获三辆超员“黑校车”,而驾驶员竟然有两名都是七旬老人。作为担负着几十个家庭,甚至几百个家庭希望和未来的幼儿园负责人,小编也想问一句,你究竟有没有把孩子的安全放在心上!假如这次你侥幸得以蒙混过关,但下次呢!下下次呢!万一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下步,舞阳交警还将进一步加强路面巡查力度,严查严处“黑校车”超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

同时,也提示广大群众,对于“黑校车”的违法行为要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严打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

舞阳交警也郑重提醒广大学生家长:“黑校车”无论是司机还是车辆性能都没有校车规范,出于安全考虑,请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乘坐不规范车辆上下学。也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而置交通法规于不顾,否则只能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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