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追溯漢語拼音方案的歷史淵源,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它始於1605年,到近60年以來才逐漸發育滋長,中間不知道經歷過多少挫折,耗費了多少人的心血,一直到現在才能完成。這完全是歷史推演的結果,絕不是少數人一朝一夕能突然促成的。

一、早期的漢字注音方法

最開始,中國人給漢字注音,使用以下幾種方法:讀若法、直音法、反切法、36字母。

讀若法只要求一個字的讀音與另外一個字的讀音相像,就可以用這個字給那個字注音,是一種不準確的注音方法。

直音法比讀若法進步了一點。它是一個字的讀音與另外一個字的讀音相同,才能用這個字給那個字注音。但是這種注音在很多情況下會失去表音作用,比如有的字沒有讀音相同的字,有的用來注音的字本身是生僻字或者有幾種讀音等等。

後來,在印度拼音字母的影響下,發展出分析字音和拼合字音的反切法,彌補了直音法的缺點。反切法用2個漢字給1個漢字注音,提取前面漢字音節中的聲母和後面漢字音節中的韻母進行拼合,得到被注音的字的讀音。這種注音方法從不能分析字音發展到了能夠分析字音,來到了語音學的門口。但是反切法對字音的分析是隱形的過程,是在頭腦中完成的,沒有符號可以書寫下來。

之後,在印度拼音文字的進一步影響下,中國人開始了創造漢語字母的嘗試,用現成的漢字作爲表音的聲母字母,就是所謂的"36字母"。不過,"36字母"沒有創造區別於通用漢字的專用字母,直接使用現成的漢字,而且只能表示聲母,不能表示韻母,不是完備的字母表。36字母是漢語字母的最初萌芽,屬於漢字拼音化的醞釀階段。

二、清末切音字運動的探索

最早用表音字母給漢字注音的文獻是明朝萬曆年間天主教傳教士利瑪竇創作的《西字奇蹟》(1605)。又過了20年,也就是1626年,同樣是天主教的傳教士金尼閣也創作了一本用拉丁字母給漢字注音來幫助外國人學習漢字的書——《西儒耳目資》。

從這以後的百餘年,中國閉關鎖國,漢字音譯的需要似乎被人忘記。直到鴉片戰爭以後,國門打開,因爲通商和交流的需要,外國人創造的各種各樣的拼寫漢語方言的教會羅馬字和漢字音譯方案大量出現。

後來又出現的威妥瑪式和郵政式漢字譯音方案相似,基本都是拼寫官話。威妥瑪式曾經是音譯中國人名、地名和事物名稱的通用標準,郵政式曾經是中國地名音譯作爲郵政和電報業務的書寫標準。

甲午戰爭失敗以後,我國的先進學者清醒地認識到創制拼音文字的迫切需要,也紛紛有所創作,興起了"清末切音字運動"。

"清末切音字運動"中創作的拼音方案都是個人方案,字母形式有采用拉丁字母式的,也有采用漢字筆畫式的,漢字筆畫式佔據主流地位,並且依然停留在聲韻雙拼的階段。

三、國語羅馬字運動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推翻了清朝政府和統治中國2000多年的封建制度。國民政府成立以後,教育部召開會議,要求把"切音"改成"注音",採用注音字母,還採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形式審定漢字的法定國音,準備從統一漢字讀音入手來統一全國語言。

直到1918年,由政府領導的集體創制的注音字母正式公佈。注音字母採用漢字筆畫式字母,把韻頭從韻母中分離出來,使音節拼寫從聲韻雙拼變成了"聲母+介音+韻母"的三拼。

因爲注音符號的字母形式不符合世界文字發展的主要趨勢,它在科學應用上、技術上受到很多限制,所以公佈後不久就遭到不少批評。

而且注音字母的語音標準是"讀音統一會"藉助投票方式拼湊各地方言音系而擬定的人工語言,不是自然音系,社會認可度和現實生命力自然是有限的,反對的呼聲一直存在。

由於這樣的背景,在注音字母修訂、推行過程中,國語羅馬字運動已經有序展開。

1923年,錢玄同向教育部的國語統一籌備會提出組織"國語羅馬字委員會"的議案,主張用羅馬字母作爲"國音字母第2式"。1928年,當時的教育部部長蔡元培公佈了"國語羅馬字",作爲"國音字母第二式",把注音字母定名爲"國音字母第一式",進行對照發表,並在全國進行了公告。

國語羅馬字完全採用現成的26個拉丁字母,不用新字母,不使用附加符號,採用拼法變化表示聲調,注重詞兒連寫,把北京語音作爲方案的語音標準。它是中國人擬定的第1個音素制的拉丁字母式的漢語拼音方案。可是實際上,"國語羅馬字"公佈以後,既沒有得到政府的支持,又缺乏羣衆基礎,幾乎沒有得到推行。

四、拉丁化新文字運動

國語羅馬字運動結束以後不久,在漢字拼音化運動中又出現了一個拉丁化新文字運動。瞿秋白最早倡議和設計拉丁化新文字,他在1929年起草了《中國拉丁字母方案》,在這個草案的基礎上,中國學者吳玉章、林伯渠、蕭三等與蘇聯學者一起參加討論和修改,最終制定了中國拉丁化新文字方案。

拉丁化新文字介紹進入國內以後,又根據它擬定了上海、廣州、福州、廈門等13種方言拉丁化方案,影響較大的是北方話拉丁化新文字(簡稱"北拉")。拉丁化新文字運動的特點是拼寫各地方言,沒有提出確定的統一的語音標準,不標寫聲調,實行分詞連寫。

五、漢語拼音的制訂過程

我們現在說《漢語拼音方案》是最佳的注音方案,這不僅是因爲漢語拼音是對整個漢字拼音化運動的繼承和總結,更是因爲漢語拼音的制訂過程是嚴謹、慎重並且一絲不苟的。

漢語拼音包括方案和正詞法兩個有關部分。正詞法的制定比方案的制定晚30年。正詞法的各項規則是對方案的必要補充。方案只規定了字母表、聲母、韻母和拼法,正詞法規則進一步規定了詞語的寫法,合起來就是完整的拼寫方法。

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文字改革協會"也隨之成立,開始了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研究。1952年2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下面設立了拼音方案小組,主要研究漢語拼音方案。

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召開,拼音方案委員會在會上提出4種漢字筆畫式的方案,1種斯拉夫式的方案,1種拉丁字母式的方案供大家討論。這次會議中關於字母形式問題仍然存在較大爭議,沒有取得一致意見。但是在其他問題上,例如音節拼寫問題,標調問題則取得了一致意見。

1956年1月10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第4次全體會議討論了拼音方案委員會提出的草案,叫做"原草案"。又經過一次修正以後,在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上一致通過這個修正草案,並且決定作爲"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簡稱"新草案")公佈,這樣漢語拼音方案就基本確定下來了。

1957年12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先在各行各界中引起廣泛的討論和重視。1958年,《漢語拼音方案》被正式批准。1982年9月,正詞法委員會草擬出《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草稿)》。在廣泛徵求意見和反覆修改以後,在1984年10月發表了《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試用稿)》。1988年7月,《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正式施行。

總的來說,《漢語拼音方案》的制定是經過由下到上和由上到下多次推敲、修改和審訂的過程。它實際上是各種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廣大羣衆的集體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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