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曹雲金離開德雲社已經十個年頭,但圍繞師父和徒弟之間的關係人們卻引發了更越來越深刻的討論,可以說郭曹的師徒之爭已經成爲了一個具有代表性的現象。

在馬未都看來,師父縱有千錯萬錯,徒兒也不能和師父講道理,就像兒子不能指責爹一樣,只要舊的儒家傳統還在,這個道理就不會變。

然而曹雲金似乎一直就不認可這一點,在他看來,郭德綱只是開了一個培訓班,而自己就是一個學員,在郭德綱家喫飯給飯錢,住店交店錢。交了8000塊錢的學費。雖然自己在郭德綱的培養下,學到了不少本事,但這終歸是一場交易。

就這和你在外面的補習班上課一樣,出了門我考上清華北大也用不着對你感恩戴德,哪天大街上碰見了,我和你點個頭寒暄幾句,這是情分,而我帽檐一低,從你身邊大搖大擺走過,那是本分,畢竟你做的買賣,是生意。

換個角度想,如果我從你的培訓班出來,我連大學都沒考上,我不可能回去找你退錢,你也不可能認這個頭,同理,我考上清華北大,你又憑什麼來邀功呢。

這大概就是曹雲金一直以來所堅定的看法,曹雲金與郭德綱這對昔日的師徒之間並沒有在這件事情上達成統一的口徑,曹雲金說的有鼻子有眼,堅持說交了郭德綱學費,而郭德綱一方堅持說沒收過曹雲金一分錢。

兩人說法不一,且都有自己的證人幫腔作證。所以我們作爲一個局外人不去揣測事情真正的真相,我們探討背後的道理。

假設郭德綱真的收了曹雲金的學費,那麼曹雲金之後一系列的行爲是不是就能說得過去了?

其實也不一定,其實師父和老師完全是兩個概念,一個是傳統稱謂,一個是現代稱呼,這兩者的本質區別在於,老師教學生這種過程是可以進行等價交換的,而師父教徒弟則不能用具體的價值去量化的。

就像父母賦予了孩子生命,孩子不可能把命還給你就兩清了。父母把孩子撫養成人,也不能說你做父母的把我養大花了多少錢,我原數奉還,咱們就互不相欠了。

同樣的道理,退一步講就算郭德綱收了錢,那錢是有數的,但作爲一名入室弟子,你從他身上得到的那些將來可以受用的本事,做人的道理,以及師父幫你鋪下的路,對你的栽培,帶着出去演出見世面,付出的心血,這些不是具體的金錢能夠衡量的。

當然,這些都是中國傳統的一種人倫關係,如今隨着人類社會越來越法制化,契約化,那些傳統文化中的約定俗成還應該不應該堅守呢,這其實也是需要我們深刻思考的問題。

自人類羣居生活開始,合作就是人類賴以生存的一項重要能力,而借與還也是人類互相協作的一種本能。

在中國古代“借”與“還”完全需要靠一種君子協定,而不是今天的契約,哪怕是所謂的立字據其實也只是在一個見證人之下,形成看似被公正的一個過程。實際上它沒有強有力的法律效益作爲保障。

哪怕是官方的所謂的簽字畫押,看起來正規,其實在那個沒有指紋鑑別儀器的傳統社會當中,冤假錯案恐怕也是比比皆是。僅僅是通過人們所謂的信仰去約束自己的行爲,如“舉頭三尺有神明”,一旦按了手印就得到了天與地的鑑定,如果反悔是要遭老天爺報應的。

但如果對方根本就是一個無神論者,對自己的行爲完全不認賬,所謂的借據也只不過是廢紙一張。

所以如今“師徒”這種傳統關係是不是也需要一個現代化的監督方式,這個問題可能就比較重要了。

曹雲金和郭德綱自說自話,都在爲自己爭取道德上的高點,但無論結果如何也沒人會承擔自己背信棄義這個行爲的後果。

馬未都曾說:“師徒如有不睦,可以遠離,但遠離不等於背叛;不等於可以惡語相向,尤其誇大枝節乃至誣陷。

爲此,學識淵博的馬先生還引用了《禮記》中名言一則:忠信以爲甲冑,禮義以爲幹櫓。甲冑用來保護身首,幹櫓用來防禦殺傷;由此可見,忠信禮義是用來修身的,不能用其攻擊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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