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王若愚]

9月29日上午7時,香港特區政府與駐香港部隊舉辦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儀式。特首林鄭月娥在致辭時表示,這是歷史性的一刻,充分彰顯了中央和香港特區在“一國兩制”下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憲制意義。

特首林鄭月娥與駐香港部隊司令員陳道祥交換《中區軍用碼頭移交備忘錄》。(圖片/特區政府新聞處)

這個位於香港島北岸,只有短短150米的碼頭,從1994年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軍事用地未來用途的安排互換照會,至1998年開始規劃、2002年撥出經費,再到2013年碼頭建成,最後到2020年移交駐軍,足足走過26個年頭。

圍繞這一碼頭展開的一系列政治角力、輿論較量、法律爭執,充分說明了香港問題的複雜性。而以《香港國安法》實施和中區軍用碼頭移交爲標誌,揭示出中央政府在解決香港政局中複雜棘手問題的新思路新舉措。

中區軍用碼頭問題的由來

中區軍用碼頭問題的由來,包括駐港英軍在香港的軍事活動、中英兩國的軍事談判、香港填海等經濟社會發展狀態、“港獨”思潮抬頭等複雜歷史背景。

1841年1月英國佔領香港後,在香港島北岸設置了大量的軍事設施,今天的香港公園內就有不少軍營遺蹟,像茶具博物館就是當時的三軍司令官邸。第二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割佔九龍半島,在槍會山、九龍東等地設置軍營。1898年,英國向清政府租借新界,軍事設施也隨之北移。

總體上看,駐港英軍軍事佈防以香港島北岸爲核心,具有重北輕南的鮮明特徵,即主要防範中國政府從北方陸路進攻香港,但香港島南岸除赤柱軍營外防守較爲空虛。

駐港英軍的軍事指揮中樞一直設置在香港島北岸,但隨着香港經濟發展,香港島北岸填海造陸運動持續了一百多年,軍營也隨之不斷搬遷。駐港英軍的海軍原本在金鐘一帶修建有船塢,但在港英政府的要求下,於1959年11月關閉船塢,填海後興建了夏愨道立交橋,使得中環至灣仔的交通大爲順暢。

作爲補償,港英政府在添馬艦海軍港池邊建設了新的軍事基地,內有駐港英軍的司令部大樓——“韋爾斯親王大廈”,即今日的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大廈。那時的大樓就在港池邊,港池內可以停泊驅逐艦、護衛艦,港池外可以靠泊輕型航母。

正在興建中的韋爾斯親王大廈,可以看到其側面的港池停泊有軍艦,出了大樓就可抵達海邊。(資料圖)

隨着中環地區的進一步發展,港英政府提出了中區灣仔填海計劃,添馬艦海軍港池也在填海的範圍之內。爲此,20世紀90年代,駐港英軍的海軍基地遷往對面的昂船洲島。填海後的添馬艦港池,後來興建了特首辦公室、特區政府總部、立法會大樓等建築。

經過多年填海,“倒酒瓶”形狀的駐港部隊大樓,距離海邊已有不短的距離。(圖/特區政府新聞網)

1994年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軍事用地未來用途的安排互換照會,約定駐港英軍將14處軍事用地無償移交解放軍,25處軍事用地無償移交香港政府,併爲解放軍補償5處因經濟社會發展而被佔用的軍事建築物及固定設施。

其中,在昂船洲島南岸重建原位於添馬艦的海軍基地,在槍會山軍營重建原位於京士柏的軍事醫院,在石崗重建原位於彩虹軍營的軍需倉庫、在赤鱲角機場重建原位於啓德機場的聯合軍事運輸中心這4個項目都早已完成,並在1997年主權交接儀式後,移交給瞭解放軍駐香港部隊使用。

5處重建項目中,唯獨中區軍用碼頭未能及時移交。這是因爲當時中區灣仔填海工程正在進行中,無法預見最終的建設規模,軍營選址讓位於經濟發展,反映中央充分照顧香港的發展需要。中英雙方約定:“香港英國政府將在中區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性岸線靠近韋爾斯親王軍營處預留150米長岸線,以供1997年後建軍用碼頭使用”。

按照協議要求,特區政府於1998年起按當時情況在香港中區分區計劃大綱圖內標示了軍用碼頭的位置,後於2002年向立法會申請並獲批撥款興建有關工程。

建設規模包括新建一個長150米的海軍碼頭,並在港岸修建辦公室設施、消防泵房和電力供應設施等4座建築物,以保障軍艦靠泊的需要。在4座建築物的上面,設置了一條斜形的框架進行連接。碼頭陸上佔地面積約0.3公頃,佔中環海濱公園總面積的3%。同時,在海上分別設置了內圍限制區域和外圍限制區域。

這個碼頭在2013年就完成了建設,但閒置多年,始終未能移交駐軍使用。而且由於反對派的密集炒作,一度連“中區軍用碼頭”都成了敏感詞彙,特區政府官員唯恐避之不及。經筆者梳理,反對派炒作的理由藉口主要有以下幾條:

一是質疑軍用碼頭的防務功能和軍事價值。

他們認爲,在距離碼頭只有區區數百米的對岸,已經修建了昂船洲海軍基地,駐軍沒有必要爲其防務職責在覈心商業區多設置一個軍用碼頭,興建軍用碼頭只是具備象徵性意義。一旦軍事上有需要,昂船洲的軍艦出發,不用幾分鐘就能抵達中環。中區軍用碼頭現址應繼續由香港特區政府管理,以供市民享用。

二是認爲碼頭將帶來內地執法問題。

有人提出,將中區軍用碼頭移交予駐軍,將成爲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安排的翻版,從而讓內地政府在香港境內行使權力。有人質疑,軍用碼頭設置在公共區域,一旦市民不小心“誤入”,就可能遭受駐軍安排的警衛人員的管控,令廣大市民增加被拘捕的危險。

中區軍用碼頭海圖紙。圖中紅框爲軍用碼頭海上內層、外層禁區。(圖/香港保安局)

三是提出碼頭割裂了中環休閒帶的整體氛圍,是與民爭利。

有反對派炒作,碼頭所在的中環海濱公園是供市民享用休閒的地方,設置一個軍用碼頭與周遭環境格格不入,而且有人擔心倘若派駐碼頭的駐軍人員配備長槍,會令市民感到恐懼。市民原本想着輕鬆地在海濱遊玩散心,現在卻遇到這樣的煩心事,移交碼頭給予市民割讓土地的印象。

四是指責特區政府擅自擴大協議內容。

有的提出,當年中英兩國協議只訂明建造長150米的碼頭,供軍用艦艇使用,因此不應該在碼頭範圍內設置電力供應等附屬設施,也不應該劃設海上禁區。還有的認爲,這是當年中英兩國的協議,特區政府根本不是締約方,有什麼資格和義務來移交碼頭?

五是炒作碼頭禁區影響航運安全。

有些反對派提出,中環海濱地區設置了多座碼頭,船隻來回交通頻密。軍用碼頭將來會航行軍艦,並設置海上禁區,可能影響本地船隻的安全及運作,尤其是在附近航行的漁船及九號和十號公衆碼頭的遊艇受影響最大。

昂船洲海軍基地海圖紙,圖中方形港池是艦艇停泊區。(圖/香港保安局)

反對派的持續炒作,煽動了民衆的恐慌心理,不少人對軍用碼頭的建設和移交駐軍使用表示擔憂、反對。2013年,一些反對派持續炒作反對中區軍用碼頭建設方案,成立“中環海濱關注組”等組織進行策動。當年12月26日下午,幾名“港獨”分子打着反對建碼頭的旗號擅闖中環軍營。2014年2月,香港城市規劃委員會通過決議,同意興建軍用碼頭的方案。

2019年4月,一名“香港市民”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於2019年1月22日作出覈准經修訂中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決定,以及城市規劃委員會於2014年2月14日作出不修訂上述經修訂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的決定,申請司法複覈許可。這人還申請法院發出臨時強制令,限制政府在司法複覈待決期間,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碼頭。

從港英時期中環地區遍佈軍事設施和港池,到迴歸後香港反對派密集炒作一個僅長150米的軍用碼頭,充分說明反對派爲了反對而反對、一貫“反中亂港”的立場和圖謀,駐軍作爲國家主權的象徵,其軍事活動和軍事設施更是成爲了反對派集中火力攻擊的目標。

特區政府終於完成重建軍事設施的歷史責任

在交接儀式上,林鄭月娥頗爲感慨地說:“中區軍用碼頭,是特區須爲駐軍重建並供使用的最後一項軍事設施。特區政府今天把軍用碼頭移交後,就全面履行了我們有關的責任。”

爲了履行這個責任,特區政府也是使出了渾身解數。面對反對派的種種質疑,他們利用各種場合進行宣傳解釋,同時開展相關立法工作,爲碼頭移交創造條件。

2019年5月8日,特區政府圍繞中區軍用碼頭的附屬法規,一口氣向香港立法會提交了修訂5份法規的請求,分別是《2019年受保護地方(修訂)令》、《2019年受保護地方(保安)(特派守衛)(修訂)令》、《2019年軍事設施禁區(修訂)令》、《2019年船舶及港口管制(修訂)規例》、《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規例》。爲了審議這5份法規,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專門設立小組,由27名議員組成,黃定光議員擔任委員會主席。

黃定光議員履歷(圖/香港立法會官網)

在法規審議過程中,反對派繼續提出了很多質疑乃至反對的論點,特區政府逐一進行答覆,耐心做好說服工作。

比如,有議員提出提供“1997年7月1日後,有多少人因爲《受保護地方(保安)條例(第260章)》被定罪的數字”,保安局一本正經地回答:“我們沒有儲備這方面的資料”。

有的詢問:“爲什麼法規的中英文字句不一樣,英文文本中缺少‘符合以下所有說明’的對應詞句?”保安局再次回函表示“有關條文的中英文文本是按照相應的語文規則草擬,以達致最自然流暢的表述。儘管有關條文的兩個文本的句法組成部分和結構略有不同,但其意思完全一致。政府當局沒有計劃修改英文文本。”

爲更好贏得市民的支持,根據特區政府建議,駐軍同意在不影響防務工作的條件下,酌情考慮開放軍用碼頭,讓公衆進入軍用碼頭的非禁區範圍,體現駐軍對香港市民的關愛。

軍用碼頭的設計與周邊的海濱公園及維港景觀互相配合,而駐軍進一步採納特區政府建議,除面向維港的一面外,軍用碼頭其餘三面採用活動圍欄,可以打開供市民通行。不開放時,行人也可在軍用碼頭南面的步行路繼續使用海濱公園,並保持海濱長廊的通達性。

圖/谷歌地圖

經過艱苦努力,2019年6月,立法會完成了對有關軍用碼頭5份附屬性法規的審議。至6月29日,5份法規全部生效,軍用碼頭在香港法律層面得到了較爲充分的法律保護。其中,碼頭陸上範圍的4座建築物除了成爲“受保護地方“外,也被指定爲“禁區“。在軍用碼頭之外,全港只有4座軍營同時具備這兩條保護。

法規的出臺,掃除了移交的最後阻礙,但依然過了一年多時間才移交駐軍,這其中既有一些矛盾問題的後續處理需要消耗精力,也是受到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9月29日,碼頭正式移交駐軍,才把5項重建軍事設施任務畫上了一個並不算太圓滿的句號。

軍用碼頭移交具有重要意義

筆者感到,隨着《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中央在治港問題上展現出新理念新氣象,也取得了新發展新進步。站在這樣的維度來考察,軍用碼頭移交的意義和價值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彰顯堅持原則、絕不退讓的立場。

香港迴歸至今,特別是自2003年以來,特區政府推出的好些政策,從“23條立法”到“設立國民教育科”,從“政改方案被否決”到“修訂逃犯條例”,只要社會上質疑的聲音多,特別是發動大規模遊行和暴力示威破壞等活動後,往往被迫取消、無疾而終。

在這次林鄭月娥的講話中,專門有一段是關於軍用碼頭的性質。她講道:

“特區政府過去在不同場合已多次向公衆說明軍用碼頭的背景及其軍事用地的本質,相信市民會理解軍用碼頭不論何時都是用作防務目的的軍事設施,其所在地是軍事用地,無論開放與否,其法律地位不會改變。軍用碼頭移交後由駐軍管理,將來軍用碼頭的具體開放安排屬駐軍管理軍事設施的防務工作,特區政府尊重駐軍的決定,並會在有需要時作出配合。”

這一段綿裏藏針的話語,反擊的是目前依然存在於香港社會、反對移交軍用碼頭的論調。

這表明,今後在遇到一些複雜矛盾問題時,中央和特區政府的立場將會更加強硬,堅守原則、寸步不讓,真正以鬥爭求團結、以進步打敗退步。如當前香港反對派和境外反華勢力圍繞“12港人”問題進行密集炒作抹黑,要求大陸放人、特區政府“撈人”,但在內地必然會依法懲處,絕不可能妥協退讓、法外開恩。

二是更好宣示國家主權。

駐香港部隊是國家主權的象徵,軍事和外交問題爲國家事務,在香港迴歸前是中英兩國政府談判的內容,並非香港管轄的地區事務。軍用碼頭移交,解決了中英軍事用地談判的後續問題,實現了19處軍事用地全部移交駐香港部隊,爲駐軍代表國家履行防務職責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條件。

自香港迴歸以來,駐香港部隊依法履行防務,展示了良好形象。(圖/周漢青)

自迴歸以來,駐軍爲香港執行防務任務時,一向嚴格遵守《基本法》、《駐軍法》及相關法律,已獲得香港市民的信任和認同。但相對來說,因駐軍實行嚴格管理,與市民交流接觸機會較少。中環海濱公園人流密集,往來市民多,人們有更多的機會感受軍艦的威武、哨兵的風采,增加與駐軍的交流接觸,這些都有利於擴大駐軍在香港的軍事影響。

三是充分發揮軍用碼頭的軍事價值作用。

當前香港形勢並不太平,在目前疫情稍微得到控制的情況下,反對派依然在國慶節舉行了零星的抗議活動;戴耀廷被香港大學開除後,近期再推所謂“香港法治重生計劃”衆籌和“拉撒路計劃”,圖謀策劃“佔中2.0版”,等等。可以預見,香港暴力活動近期會有恢復的跡象,未來也有可能爆發大規模暴力示威。

軍用碼頭位處商業中心區,距離駐香港部隊大廈的直線距離很近,並靠近行政長官辦公室、政府總部及立法會綜合大樓,屬重要戰略位置,對駐軍的防務作用不可忽視。一旦香港發生重大突發情況,港島與九龍的海底隧道被人爲阻斷,開闢從昂船洲至中環的海上通道將很便捷,且人員裝備的運輸效率較直升機空運等其他手段要更高。

2019年11月14日,香港紅磡海底隧道因暴徒破壞而封閉,近兩週後才恢復通車。(圖/中新社)

四是較好發揮爭取人心作用。

軍事用地被劃分爲軍事禁區和受保護地區,一般不對市民開放。駐軍同意在碼頭並非用作軍事用途時,向公衆開放碼頭作爲海濱的一部分,其實是向香港市民表達善意。軍用碼頭移交後,駐軍可適時舉辦開放交流活動,予民便利。

但同時,筆者也感到,作爲一個開放水域,軍用碼頭在安全管控上,較之擁有封閉式港池的昂船洲更加困難,同時來往昂船洲與軍用碼頭的軍艦將橫穿維多利亞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風險。

軍用碼頭未來是僅作爲上下人、貨的運輸碼頭,還是作爲軍艦長期靠泊的軍港,其功能定位需要進一步釐清。此外,還應當防範別有用心的人,從陸上、海上擅闖軍事禁區、進行炒作滋事的可能性,確保軍用碼頭的安全順利。

(參考資料:香港立法會有關中區軍用碼頭的文件、“有情飲水飽”公衆號關於駐香港部隊軍營的介紹文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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