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称为“中国的济慈”,当年他是清华园赫赫有名的“清华四子”。

而今他站在冬日凛凛的海风中,站在开向南京的一艘轮渡之上。身上的旧衣满是磨损的痕迹,他一手拿着两本诗集,一手端着酒。

这张舱位最差的船票是亲戚接济的,这瓶酒钱是瘦弱的妻子做活挣来的。只有那两本诗集是他的,一本是他喜爱的诗人海涅的作品,另一本上署着他自己的名字——朱湘。

活着还是死去?到底哪一样更痛苦?

朱湘或许思考出了答案,或许没有。子非鱼,难知他心中所想。外人能看到的,是这位二十多岁、饮酒诵诗的年轻诗人,在这个冬日的凌晨,跃进了汩汩的碧波……

01一、失怙雁雏 泥中新月

“我真是一个畸零的人,既不曾做成一个书呆子,又不能作为一个懂世故的人。”

1904年,朱湘出生在湘地沅陵,因此取名为“湘”,字子沅。他是家中幼子,顶上有一个比他大了将近三十岁的哥哥。父母老来得子,对他十分疼爱。

朱湘的父亲朱延熙是晚清的翰林学士,安徽太湖人。因为仕宦湘地,所以朱湘没有在祖籍出生。而朱湘的母亲张氏是张之洞的侄女,名门闺秀,知书达理。

有这样的家室背景,朱湘似乎应该顺理成章地长成一名世家少爷,读书识礼。然而命运无情,朱湘在三岁时就失去了母亲,几年后,父亲也去世,失去双亲的朱湘只得寄养在大哥家中。

可是他的这位兄长脾气暴躁,对幼弟也没有什么感情,经常对朱湘非打即骂。朱湘在人生的前十年一直是锦衣玉食,备受宠爱,如今被如此对待,巨大的落差给朱湘的童年笼罩上了一层阴霾。

阴郁的童年里,读书就是朱湘几乎唯一的精神寄托。他六岁开始读书,次年便能作文,从小就展示出了非凡的文学天分。他先后在南京第四师范附属小学和南京工业学校预科学习,在十七岁那年考进了清华大学。

清华园,至今仍然是无数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然而朱湘彼时连学费都出不起。大哥自然不愿意承担他的学费,他又早早地父母双亡。好在这个时候,他命里的贵人出现了。

这位贵人是他的二嫂薛琪英。彼时朱湘的二哥已经去世,寡嫂一人,生活已然不易。但是这位曾经留过法的知识分子女性明白,良好的教育对朱湘来说多么重要。她拿出自己翻译外文所得的积蓄,为朱湘交上了学费。

如果没有这位高瞻远瞩的寡嫂,这世上就不会有“诗人朱湘”。民国十年,朱湘在清华开始写诗,在翌年元月就在《小说月报》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废园》。他的外文水平高超,因此他不但自己创作,还热衷于翻译英国诗作和罗马尼亚民歌。

随着他的新诗和译作不断地被刊登发表,朱湘的名字渐渐在清华园打响。他和饶孟侃、孙大雨、杨兴恩并称为“清华四子”,在同学中名声鹊起。

他是青年诗人,自由不羁。意气风发的朱湘有着自己的坚持,而这种坚持有时会表现成不被理解的偏执。清华大学当时有一条校规:在早餐时会有点名,就算是学生一天的考勤。如果不到,则视为旷课。

朱湘并不是当时唯一不满的学生,可他是唯一一个将自己的深恶痛疾张扬地表现在行动中的。他拒不遵守这样的规定,连续近一月没有出现在早餐的点名中。待他攒够了27次迟到、记了三次大过,这位傲气的学生终于被政教处开除。

失去学籍之后,朱湘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追悔莫及。他给清华文学社的同学顾一樵写信时说:“我的中英文永远是超等上等。我离校,是向失望宣战。这种失望是多方面的。人生是奋斗的,而清华只有钻分数;人生是变换的,而清华只有单调;人生是热辣辣的,而清华只是隔靴搔痒。”

这名十九岁的青年对清华园是留恋的,但是这并足以支持他继续忍受这份不满。最终,这遗憾也只化成了一句“清华又有许多令我不舍之处。”

02二、回心转意 鱼传尺素

许多新式人物摆脱旧思想的第一步都是违抗包办婚姻,而朱湘亦在此列。

他的父母都是封建礼教下成长起来的人物,陈腐的思想根深蒂固。他们早早地为还是孩童的朱湘定下了一门娃娃亲,准备等他及冠就为他筹备婚礼。

双亲没能亲眼看到朱湘娶妻生子就撒手人寰,可这门亲事不会随之取消。年幼的朱湘反抗手段简单,他只会努力读书,然后离开家乡,前往北京。

此次的北上未尝没有躲避的意思,不仅是躲对他冷酷的大哥,也是躲他那位未过门的妻子。

徜徉在浩瀚的书海之中,书中的黄金屋与颜如玉果真让朱湘很快地忘记了那令人讨厌的包办婚姻。可是这样的状态仅仅维持了月余,他的兄长就带着他的未婚妻刘霓君赴京探望他。

厌恶的情绪从没有消失,只是被压下,并在见到刘霓君的时候爆发。朱湘在见到未婚妻的时候出语伤人:“你一个女子,居然不守妇道,擅自离家!”

朱湘并不是老派人物,他积极地学习新思想,支持五四运动。他当时说这番话,未尝没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意思。刘霓君象征着封建礼教对他的束缚,而他也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无辜的女孩儿站在原地,看着自己未来的夫婿,不知所措。她求助地看向身边的人,却没有得到答复。她抿着唇,最后挤出一个勉强的微笑。

那是朱湘进入清华大学之后,他和刘霓君唯一的一次见面。他的未婚妻从此从他的生活中消失,直到他从清华退学,南下来到上海,刘霓君这个名字才重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那是1923年,刘霓君正在纱厂的宿舍里蹲着洗衣服。朱湘对这桩包办婚姻厌恶到甚至不愿意和未婚妻生活在同一方土地上,他抱着赶走刘霓君的想法冲进她的宿舍兴师问罪,一推门就看到了这一幕。

徒有四壁的破旧小屋内,刘霓君一身打着补丁的粗布衣服,汗流浃背地蹲在木盆前,正努力地搓洗着衣服。听到门被推开,她抬头看向朱湘,惊诧地怔楞了片刻,而后赶紧擦了擦手,小跑到朱湘面前,笑着道:“谢谢你来看我。”

这六个字,将朱湘的铁石心肠一举击垮了。他低头看着刘霓君小声地解释着,自己是因为家产被哥哥霸占,自己一介弱质女流无法生存,才到这里来打工讨生活。

朱湘沉默良久,无数的念头在心中百转千回。最后他也回给刘霓君六个字,是六个放在昨天他都绝不会说出口的字:

“我要和你结婚。”

很快,两人正式迈入婚姻的殿堂。在相处中朱湘发现了妻子的真善美,从她身上领略到一种朴素而单纯的美好。爱情在一对青年中生长着,两人在上海宝山有了自己的小家。

朱湘的婚后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同,他仍旧是一边打工一边写诗,只是身边多了一位照顾他日常起居的妻子。他的创作热情没有被消磨,反而佳作频出,之后还参与创办了闻一多和徐志摩主办的《晨报副刊·诗镌》,努力实践自己对诗歌音乐美的主张。

但他孤傲的个性就注定了他不会拥有长久的安稳,在《诗镌》刚刚出到第三期的时候,朱湘就因为排版问题和闻一多闹得不可开交。

他对自己所作的《采莲曲》非常自信,没想到却被安置在角落的位置;而闻一多和饶孟侃的诗却被登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朱湘和闻一多因此决裂,甚至写出一篇七千多字的长文《评闻君一多的诗》,指出了闻一多诗中六十多处用韵错误。之后他又将炮口对准了闻一多的好友徐志摩,说他“是个油滑的假诗人”。

朱湘的这一举动无异于和上海的诗人群决裂了。次年,他自己出版了诗集《草莽集》。之后不到半年,他就踏上远赴大洋彼岸的轮船,离开了结婚三年的妻子和一儿一女,重新开始求学之旅。

03三、生之大道 上下求索

朱湘留洋,并不是为了摆脱与他对立的诗人群,也不是对妻子重新产生了厌恶,而是他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在鲜活地跳动。

他在《哭孙中山》一诗中慨叹对革命先驱早逝的哀恸,为中国前途命运的渺茫而悲戚。“因为我们的国医已经逝亡,此后有谁来给我们治创伤?”

然而这种悲伤不是绝望的沉沦,而是从遗憾中诞生出新的力量:“停住哭!停住四百兆的悲伤!华夏之魂已到了复活的时辰!”

有人投笔从戎,有人弃医从文,无数的国人都在为挽救国家命运而奋斗。朱湘站在“政治救国”和“实业救国”的岔路口,最后另辟蹊径,企图“文化救国”。他在美国劳伦斯大学学习西洋文化,不是因为崇洋媚外,而是为了在未来能更好地重建“中国新文化”!

只有这样的人,才会因为劳伦斯大学的同学嘲笑中国人长得像猴子而愤然退学。朱湘从劳伦斯大学转入芝加哥大学,又因为老师质疑他的诚信而愤然离开,最终进入了俄亥俄大学。鲁迅称赞他是“中国的济慈”,他的愤怒,一直是被他的爱国心支配着。

“我只是东方的一只小鸟,我只想见荷花阴里的鸳鸯,我只想闻泰岳松间的白鹤,我只想听九华山上的凤凰。”

在美国的这几年,朱湘潜心学习,同时为了家中的妻儿省吃俭用,甚至自己做饭。两年多的时间里,他每月给家里寄去三十块钱,一齐寄去的还有一封封情感炽热的家书:“我的霓妹妹替我带着一男一女,从此以后,我决定自己做饭。每月可以寄二十块美金给你。”

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着无可名状的欢喜。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整齐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美,有我独到的领略。”

回国之后,朱湘到安徽大学任教,教授英文。不久,学校决定把“英文文学系”改名为“英文学系”。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可是这意味着这门学科从此从侧重于文学改为侧重于语言学,从审美改为实用。

身为诗人的朱湘是毫无疑问的文学爱好者,校方的举动彻底激怒了他。他愤然辞职,并骂道:“教师出卖智力,小工子出卖力气,伎女出卖肉体,其实都是一回事:出卖自己!”

辞职后的朱湘失去了每月300块大洋的薪水,家里的生活一下变得窘迫起来。他只会写诗,也只想写诗,并借此赚取一点微薄的稿费,而妻子刘霓君则不断打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朱湘也试图找过工作,他辗转于长沙、北京、天津、上海、杭州等地,万分困窘。冬天只有一身单薄的衣服,妻子霓君寄来的棉袍一到手就被典当。因为交不上房租,这位才子经常被旅馆的人押去找朋友搭救。

长期的生存压力磨灭了朱湘的生存意志,夫妻间争吵增多,朱湘的幼子甚至因为贫穷而被活活饿死。朱湘可以给孩子写温柔的摇篮曲,可是却赚不回救命的奶粉钱。

刘霓君崩溃大哭,指责他假清高,实则是无能养活家庭。生活的重压之下,朱湘愁苦地向二嫂开口,借了二十元旅费,在由上海去南京的轮船上借酒浇愁。

“葬我在荷花池内,耳边有水蚓的拖声,在绿荷叶的灯上,萤火虫时暗时明;葬我在马缨花下,永做着芬芳的梦;葬我在泰山之巅,风声呜咽过孤松。不然,就烧我成灰,投入泛滥的春江,与落花一同漂去,无人知道的地方。”

这是朱湘生前所作的诗《葬我》,或许在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他就已经提自己的人生规划好了结束方式。1933年12月5日的凌晨,朱湘从吉和号上一跃而下,死前还在吟诵海涅的诗篇。

他的生命结束了。他没有看到自己的一双儿女流落到了孤儿院,没有看到先丧子后丧夫的妻子削发为尼,遁入空门。陪伴他的遗体的,只有绿水和紫泥。

他是诗人朱湘,他生的时候堂堂正正,即使死了身体也是笔直的。

他是曲意逢迎时代的离经叛道者,他无比虔诚地坚持着自己的信仰,直至穷途末路。

朱湘这一生,没有享受过几年亲情。他有过短暂的友情却最终反目,有过热烈的爱情却被现实压迫。他孤傲,他乖张,同时他无比执着,对诗一生钟情,也只有诗陪伴了他的一生。

时至今日,输入法打不出他的名字,提起对中国新诗有贡献的先驱,也极少有人会想到朱湘。但是比起诗文造诣,他又逊色于谁呢?

离开美国的时候他就说过:“博士学位任何人经过努力都可拿到,但诗非朱湘不能写。”——诗,就是他的全部。他是为诗而生的。

他忧郁,他敏感,他自负,他身上有诗人拥有的一切特质。他太像一个典型的诗人了,因而身在那个时代,他的悲剧命运几乎是无法更改的。可他后悔吗?

宁可死个枫叶的红,灿烂的狂舞天空,去追向南飞的鸿雁,驾着万里的长风!”

这个世界抛弃了朱湘,而朱湘,也抛弃了这个世界。

文|闻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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