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藝人曬“網紅公路照”,“拿命拍照”爲何屢禁不止?

針對“網紅公路照”,此前已經有過很多次討論及“普法”宣傳。對於公衆人物而言,更該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被很多人關注,容易引發效仿,因此也應該多些責任感。

藝人曬“網紅公路照”,“拿命拍照”爲何屢禁不止?

文/胡欣紅(教師) 

又雙叒叕一起公路佔道拍照事件。

10月7日,藝人賈青發微博曬出其與閨蜜在中衛“66號公路”拍攝的多張照片,稱讚這條路具有“大氣的美”。10月9日,寧夏中衛交警針對此事提出警告,並要求其刪除微博減少影響。賈青隨後發文道歉,表示“中衛的風景很美,但錯了就是錯了,向大家承認錯誤,對不起”,並按要求刪除了微博。

但事情還沒有結束,隨即有網友曝光:賈青等人除了拍照外,還曾與多人在涉事公路跳舞。中衛交警支隊回應,將再次覈查賈青的跳舞行爲。

警方主動發現問題及時介入值得肯定,賈青能迅速道歉並刪除微博,也不宜過分上綱上線地抨擊指責。但無論是拍照也好,跳舞也罷,背後暴露的公共安全意識缺位,仍然值得探討。

在公路中央拍“網紅照”,並不是第一次發生。近年來,青海省格爾木市的315國道部分路段成了“網紅公路”,許多遊客在公路上躺、臥、蹲、坐,各種擺pose,全然不顧交通安全。當地交警採取了加強巡邏管控力度,在景點及違法地點設置警示牌,對違規停車拍照者予以重罰等措施。儘管如此,網紅公路遊客“拿命拍照”的冒險行爲仍時有發生。

寧夏中衛“66號公路”也是一條“網紅公路”。從中衛通往北長灘古村落的鄉村公路因爲要通過起伏的山谷,在黃河邊穿行,一些地方筆直的道路延伸到遠方。置身於戈壁和黃土地之中,擁有中國大西北的獨特風景,吸引了無數的自駕愛好者前往。

拍照是爲了留下美,而不能以犧牲安全爲代價。出遊時,有可能會遇到非常清淨的道路,久居城市的遊客會激發起內心的衝動,想“自由自在”地釋放一下。但道路再美,也是留給車輛通行使用的。很多人總覺得只要注意看着有沒有過往車輛,就肯定不會有危險。殊不知,禍患常積於忽微,意外往往就是這樣發生的。僅以青海“網紅公路”爲例,自2018年至今,315國道上因爲拍照就發生了8起交通事故。

在公路中央拍“網紅照”不僅置個人於險境,還涉嫌違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行人不得在車行道內坐臥、停留、嬉鬧,這些行爲都屬交通違法行爲,危及自身及車輛行駛安全。

針對“網紅公路照”,此前已經有過很多次討論及“普法”宣傳。對於公衆人物而言,更該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被很多人關注,容易引發效仿,因此也應該多些責任感。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尤其是在社交媒體時代,照片、視頻等是展示個人風採的重要媒介。角度、光照、線條、構圖、色彩……人們對拍照質量的要求也愈加苛刻。面對“拿命拍照”現象,當地也不妨進行有效的疏導,在相關道路上開闢特定地點專供遊客拍照打卡。如此既能滿足遊客的“美照剛需”,還能展示本地的“大氣之美”,美美與共,一舉兩得。

責任編輯:鄭亞鵬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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