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士兵等未經許可出海經商,或移居海島的,一律依照交通肇事法執行和認定,”

“官員、士兵等未經許可出海經商,或移居海島的,一律依照交通肇事法執行和認定,”

--清代法律法規

清朝建立後,由於滿清貴族作爲少數民族統治國家,清初經常遭到漢軍的反抗,爲此,清朝逐漸走上了“閉關鎖國”的道路,爲了防止漢人和外國人與反清勢力聯合,清朝從法律上嚴格限制對外貿易,實行海上禁制等措施。

但隨着清朝的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對外貿易的限制逐漸解除,鴉片戰爭後,隨着清政府與世界的密切接觸,國際意識開始逐步提高,因此,清代法律法規中的一些規定實際上是“名存實亡”的,此時,一些國際通行的“護照”制度開始引入中國。

1、 清朝護照

其實,如果我們研究一下中國護照,就會發現原來的護照不是叫護照,而是一張便條,在古代漢語詞彙中,注的意思是通知和通知,明朝中後期,出現了“注”字作爲公文名稱,一般由同級機關在打招呼時發出。

1689年,中俄簽訂《內布丘條約》後,開始實行護照制度,當時,所謂的“護照”出現了,由於中西交流密切,清政府開始向民衆發放護照,但是,由於技術上的限制,當時的護照只是一頁紙,上面有很長的文字介紹持證人的信息。

說到這裏,雖然當時的清政府已經腐朽墮落,但其應有的“尊嚴”仍然得到體現,護照上印着27個字,似乎還很霸道:“持護照過境時,請立即檢查放行,並按協議給予保護,別不好意思,”

對此,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覺得清政府簽發的護照上的這些霸王字眼顯得特別可笑,事實上,是的,即使護照上的字是霸道而威嚴的,當整個國家都被西方列強欺侮和羞辱時,中國人怎麼能霸道呢?尤其是1882年,美國國會簽署了後來著名的《反華法案》,使得清政府的霸道宣言成爲一個笑話。

事實上,仔細研究可以發現,清末民初,中國還沒有所謂的護照檢查機構,因此,外國人來中國不需要護照,中國人出國也不需要護照,在此之前,一直作爲裝飾的護照直到1882年纔出現。

後來,隨着國際貿易往來的頻繁,發達國家爲了從中國獲得更多的利益,開始嚴格執行護照制度,到1930年8月,《外國人入境護照查驗規則》正式公佈。

公告明確規定,在滿洲里、哈爾濱、張家口、廣州等地的40個陸路、水路出入口設立護照查驗處,換言之,中國現代意義上的護照始於1930年。

2、 外國人旅行護照

當然,雖然中國在1930年才頒佈了有關護照的規定,允許我們檢查一些中國人的私人護照,但外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合法護照已經很久了,而且,爲外國人入境簽發的“旅行護照”,更像是政府的一種掩飾。

清朝戰爭前,政府禁止外國人到大陸旅遊,然而,這種政策已不能滿足英法資產階級革命結束後資本主義迅速發展的需要,衆所周知,當時英法列強爲了滿足國內需求,必然要開拓海外市場,甚至在海外殖民掠奪。

在這種情況下,清政府禁止外國人旅遊的政策遭到了對方的不滿,因此,1840年英國發動鴉片戰爭,以強大的軍艦打開了“閉關鎖國”的大門。

當時,雖然清政府被迫簽署了《南京條約》和《五港通商條例》,允許外國人在廣州、廈門、寧波等五個地區自由流動,但仍然不允許外國人在內地旅遊,後來,《中美望夏條約》和《中法黃埔條約》都有類似的規定。

當然,作爲“敗訴”的政黨,雖然對外國人在內地旅遊作出了相對嚴格的規定,但對那些違反規定的外國人,處理起來尤其懦弱,因爲條約明確規定,大陸人不得毆打或傷害違反規定的外國人,從某種意義上說,這顯然是對非法外國人的一種保護。

因此,這就導致了外國人頻頻違反條約,一些天主教傳教士認爲清政府的條約無足輕重,例如,蒙古、滿洲等國幾乎遍佈中國,1853年,英、法、美開始迫使清政府允許外國人進入整個中國大陸,以便從清政府獲得更多利益。

1858年簽訂了《天津條約》,明確規定英國人可以持“旅行護照”到大陸各地旅遊,這樣,外國人的“旅行護照”從1858年開始生效,換言之,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已經到了破釜沉舟的地步,外國人到大陸旅遊基本上是放任。

因爲當時中國沒有護照檢驗機構,外國人的“旅行護照”毫無用處,直到1930年,護照才成爲“官方”護照。

3、 衰敗

事實上,清政府被迫允許外國人到中國大陸旅遊和貿易,這是衰落和衰落最直接的表現,雖然這種事情是被迫的,但它確實粉碎了要求政府“來韓國”的夢想,所謂的“天國”,在西方國家眼裏是個笑話。

與鴉片戰爭前後與西方列強簽訂的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一樣,允許外國人在中國大陸旅遊和貿易的法律規定,實際上是大國威脅的產物,當時中國雖然沒有護照檢驗機構,但外國人的“旅行護照”是由“領事館”簽發,並由當地官員蓋章。

當然,作爲落選黨,清政府對外國人旅行護照的態度尤其恭維,這是因爲清政府對來大陸旅遊的外商基本實行“一縣一檢一保”的政策,這樣,我們就可以保護外國客商的人身安全,防止外交糾紛。

雖然清政府所謂的“全保”並不意味着監管那些遊商,但遺憾的是,清政府過於腐朽無能,雖然相關制度比較嚴格,但沒有辦法落實,因此,維護國家主權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因此,違反規定的遊客越來越多。

結論:

事實上,清朝政府採取的不是本國公民的護照就是外國人的旅行護照,雖然這些系統看起來不錯,但它們是與世界上其他國家聯繫的有效手段,然而,由於“弱國無外交”,所謂護照幾乎淪爲廢紙,國民護照上的霸道話,更像是清政府無能的最後遮羞布。

事實上,清政府在外交上的無能,從一開始就可以預料到,因爲西方列強對中國的窺探由來已久,有些行動隨時佔據主動,清政府呢?由於長期閉關自守,每次處理外交糾紛,都解決不了問題,所以我們特別無能,至於與外國的談判,由於國力薄弱,他們尤其無能爲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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